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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題 有關全備福音的三篇論文

 

一,從一個翻譯錯誤說起──錯誤的翻所造成的危害

二,對本會1888年所傳信息的嚴重誤解(最新補充)5-9

三,應正確瞭解1888年全球大會中的情況──

當時所要傳給我們的最重要信息是甚麼?9-13

 

 

第一篇

從一個翻譯錯誤說起──

錯誤的翻譯所造成的危害

(最新增補於2013,11,18

 

20109月第四十三期《傳道者》中全文刊登了本會全球總會新會長魏泰德牧師的就職講道,題為『往前行』,內容很重要很寶貴。可惜所刊登的是由趙曹二位同工翻譯的初稿,而不是他倆後來已修正的新稿。其中有一個翻譯上的錯誤,會造成多人真理認識上的混亂。我感到不得不指出一下。在論到『救恩』的一大段中說:『我們不是靠行為得救,而是藉著我們所宣稱的基督的恩典。恩典是上帝饒恕的應許和上帝大能的供應──稱義和成聖。你不能夠把基督“為”你所作的(每天都稱你為義,就好像你從未犯罪一樣)跟“在”你裡面所作的(每天使你成聖,當你順服於祂,並且容許聖靈的力量改變你的生命,使你越來越像耶穌時)截然分開。這就是第一位天使信息中所宣稱的“永遠的福音”。這就是因信稱義(這句話翻譯錯了,英文是It is righteousness by faith.應該翻譯為:這就是因信而有的義。其中包括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也即靠主成聖。這才和上文的意思相符合,這才是文中所說的“永遠的福音”)。』

還有一個小錯誤也可在此指出一下,在同一大段中提到:『《喜樂的泉源》這本奇異的書寫道:「我們沒有自尊自大的理由。我們唯一的盼望,是在乎基督所賜的義(稱義),在乎他的聖靈在我們心中替我們行事為人(成聖)。」〔後一句按英文應譯為:我們唯一的盼望,是在乎基督所歸給(或譯算給imputed)我們的義(稱義),並在乎他的聖靈運行在我們裏面並藉著我們所成就的義(成聖)。“Our only ground of hope is in the righteousness of Christ imputed to us (justification), and in that wrought by His Spirit working in and through us (sanctification).”〕』(《喜樂的泉源》第七章原文63頁)

因此希望以後一切翻譯英文者要特別小心,不要將因信而有的義(righteousness by faith)翻譯成因信稱義,因為因信基督而有的義包括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 by faith, justify us by faith)和因信成義(to be righteous by faithsanctification by faith)。正如懷愛倫教導我們說:『那使我們稱義的義被算給(is imputed)我們了,那使我們成聖的義被賜給(is imparted)我們了。前者使我們有權利進天國,後者使我們能適合於天國的生活。(The righteousness by which we are justified is imputed; the righteousness by which we are sanctified is imparted.  The first is our title to heaven, the second is our fitness for heaven.Review and Herald, June 4, 1895)』(《告青年書》英文35頁,評論與通訊 1895,6,4

又如論到1888年所宣講的因信基督而來的義的信息說:『上帝憑著祂的大憐憫,藉著瓦格納和瓊斯長老給他的子民送來了極爲珍貴的信息。這個信息要在全世界面前,更加突出地高舉爲全人類的罪而犧牲的被釘的救主。這一信息提供了因信中保而稱義,它邀請人們接受基督之義,這義顯明在全然順從上帝的一切誡命上(引者按:這一句話前面提到了因信稱義,後面提到了因信成義)。……這就是上帝吩咐的要傳給這世界的信息。這就是第三位天使的信息,是應伴隨著聖靈的大量的澆灌而用大呼聲傳揚的信息。The Lord in His great mercy sent a most precious message to His people through Elders Waggoner and Jones. This message was to bring more prominently before the world the uplifted Saviour, the sacrifice for the sin of the whole world. It presented justification through faith in the Surety; it invited the people to receive the righteousness of Christ, which is made manifest in obedience to all the commandments of God.……This is the message that God commanded to be given to the world. It is the third angel’s message, which is to be proclaimed with a loud voice, and attended with the outpouring of His Spirit in a large measure. 』(《給傳道人的證言》英文Testimonies to Ministers and Gospel Workers, 91-92頁)。

懷愛倫在1889511安息日証道『我們信心的質量』中說:『那就是應該聽到和看到,藉著你因信而得的基督的義,就是因基督的功勞(按:能使我們因信稱義)和基督的神能(按:能使我們因信成義)而來的義,你能遵守上帝的誡命(It is to hear and to see that with the righteousness of Christ which you hold by faith, righteousness supplied by His efforts and His divine power, you can keep the commandments of God.)。』(信心與行為中文本51頁,已根據英文略加改譯)。

1892年出版的『傳道良助』有『基督是我們的義』一文,其中也說:『在他(基督)裏面,我們才有希望,才得稱義,成義。In Him is our hope, our justification, our righteousness.』(信心與行為文本24頁)。

 

錯誤的翻所造成的危害

現在國外新神學觀點者,宣講一信就稱義,一信就得救,連悔改認罪的要求也不講;或是有意將悔改的含義也改變了,說甚麼承認自己是當死的罪人,就是悔改了,卻不講『悔改包含為罪痛心並離開罪的意思。』(引自《喜樂的泉源》)。其實,沒有真正悔改認罪的信心,是死的信心,是不能使人稱義得救的(約一1:9.28:13.3:19)。而且他們只講因信稱義,不講靠主成聖,因他們根本不相信人能在基督裏過聖潔無罪的生活;或是有意將成聖的標準降低,認為成聖不是無罪的意思。因此他們都是偏面引用懷愛倫著述中有關因信稱義的教訓,並故意將懷訓中因信而有的義(righteousness by faith實包括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也都當作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 by faith)去理解。在他們的宣講中,福音就是因信稱義,因信稱義就是福音。其實,福音不但是指主寶血赦罪的功勞,能使我們因信稱義,而也是指聖靈的大能,能使我們因信成義。

可惜國內外有些翻譯懷訓的人,也胡里胡塗地將因信基督而有的義,或說因信而有的義(righteousness by faith)錯誤地翻譯為因信稱義。其實,懷訓中的因信基督而有的義,不但是指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 by faith, justify us by faith,即靠主寶血赦罪的意思),而也是指因信成義(即靠主恩助成聖的意思to be righteous by faith, sanctification by faith)。由於這種錯誤的翻譯,於是造成了國內不少弟兄姐妹的嚴重誤解。特別是分裂出去的極少數的生命之光派也是這樣錯誤翻譯和理解,誤以為因信稱義就是福音,福音就是因信稱義,採用了和新神學觀點者相同的說法。但為了反對上述新神學的嚴重錯誤講解,於是他們就將因信稱義的定義擴大化了,將因信成義,靠主成聖,也包括在因信稱義的定義中了;認為因信稱義包括稱義(赦罪)和成義(成聖)二個階段,或是認為人完全成聖成義了,上帝才稱他為義,將稱義和成義混為一談,甚至將因信稱義解釋成和因信成義同樣的意思,同一件事。結果是對新神學錯誤觀點的矯枉過正。新神學只強調因信稱義,不宣講靠主成聖;他們卻是只強調靠主成聖,而忽略了因信稱義,實際上是誤解了因信稱義。可是,他們對因信稱義的這樣講解,是明顯違背本會純正的聖經信仰的,不但會遭到新神學觀點者的攻擊,也會被其他教會中明白福音真道的愛主的傳道人和基督徒所誤會和指責,誤認為本會傳道人根本不明白因信稱義,不明白福音,是靠行為、靠律法得救的人,甚至也因此拒絕不聽本會所傳講的三天使信息。

 

全備的福音包括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二大恩典

我們必須要明白:全備的福音不但是指主藉著自己寶血贖罪的功勞,能赦免我們的罪,也即使我們因信稱義(羅4:5-8),而且也是指主藉著聖靈的大能,能使我們離罪成聖,愛主愛人,也即使我們因信成義(羅6:15-22)。正如使徒保羅所說:『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羅1:16)。事實上,羅馬書三四五章主要是講因信稱義,六七八章主要是講因信成義。

(一)福音的第一個大恩典是能使我們『因信稱義』。如經上所說:『聖經既然預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也就是指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基督得福。(加3:8.參看:22:18.3:16)。

所謂『稱義』,也就是指上帝稱我們為義,算我們為義,或者說不算我們為有罪,也就是赦免我們罪的意思。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5-8)。由此可見,稱義和赦罪是同樣的意思,赦罪是從消極方面說的,稱義是從積極方面說的。

懷愛倫也對此解釋說:『赦罪和稱義是同一件事。』(SDA 聖經註釋第六卷第1070頁,1891年第21號手稿,或《信心與行為》第十五章這就是因信稱義)。『稱義是一種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罪人因信接受基督的時刻,他的罪就被赦免了,基督的義就被算在他的身上,他也不再懷疑上帝的赦罪之恩。』(SDA聖經註釋第六卷第1071頁,1898519時兆期刊The Signs of the Times, Faith and Good Works)。『基督的義取代了人的缺欠,這樣上帝就接納、饒恕那悔改又相信的人,稱他們為義。上帝待他猶如他是義人,愛他就像愛祂的兒子一樣。』(信息選粹第一卷原文367頁)。

赦罪稱義的浩大恩典,本是我們將亡的罪人不配領受的,是完全由於上帝無限的大愛,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贖罪所作出的無限犧牲,才為我們帶來的贖罪的洪恩,而且是要完全靠賴主寶血的功勞,而立即賜給信而悔改的罪人的,因此稱為因信稱義。如經上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3-26.約一2:1-2. 1:9)。

但我們怎樣才能因信稱義呢?也就是要存著真實的信心,依靠主的救恩,在上帝面前悔改認罪,把我們一生中從小到大所犯的一切罪,都徹底承認清楚,不但懇求主耶穌的寶血立刻洗淨赦免我們這一切的罪,而更懇求主的聖靈潔淨更新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從心裏恨惡並離棄這一切的罪,那麼主的寶血就必立刻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使我們能獲得赦罪稱義的恩典,主的靈也必要立刻潔淨、重生我們的心靈,使我們獲得屬靈的新生命,成為上帝的兒女。正如經上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2:1-2. 1:9)。經上也說:『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

懷愛倫也教導我們說:『當悔悟的罪人在上帝面前痛悔,終於明白基督付出那樣無限的贖價原來是為了他,並且接受這個拯救,作為他今生和將來生命的唯一希望時,他所犯的罪就赦免了,這就是因信稱義。每一個信靠基督的生靈都應將自己的意志完全歸服於上帝的意志,保持悔改和懺悔的狀態(keep in a state of repentance and contrition),操練在救主拯救功勞裏的信心,就會不斷前進,力上加力,榮上加榮。』『罪人可能犯錯,但並沒有被無憐憫地拋棄,罪人的唯一希望,是在上帝面前的悔改和在主耶穌基督裏的信心(參可1:14-15.20:20-21)。天父大赦我們的過犯和罪惡,是因基督背負了我們的罪,將他的義歸於我們。他的犧牲完全滿足了公義的要求。』(《信心與行為》第十五章75, 75-76頁,節錄自189128手稿21,聖經註釋卷六1070-1071頁)。

又說:『「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悔改和信心是結合在一起的,福音力勸人信而悔改,是得救所絕不可缺少的。保羅也宣講悔改,說:「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上帝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20:20-21)。沒有悔改,就沒有救恩。不知悔改的罪人不可能在心中因信而得到義。』(信息選粹第一卷365頁)。另一處又說:『但藉著悔改與信心,我們在上帝面前得稱為義,並且靠著神聖的恩典,有力量可以遵守祂的誡命。』(彰顯主基督82頁)

(二)福音的第二個大恩典是能使我們因信成義,或說靠主成聖。

主的福音不但帶來了主的寶血赦罪稱義的恩典,而且還帶來了潔淨人心,使人成義成聖的『上帝的大能』。正如使徒保羅所指出:『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羅1:16,17)。按照原文,17節應翻譯為:『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是藉著從信心到信心。』這裏提到兩個信心,看來前一個信心就是指的因信稱義,後一個信心就是指的因信成義。由此可見,福音不但能使人因信稱義,而且還能使人因信成義。而上帝的義也正是藉著從『因信稱義』到『因信成義』,而在福音上顯明出來。保羅在羅馬書六七八章中詳細論述了因信成義的問題。

如羅馬書六章中特強調了因信成義,靠主成聖的必須:『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6:16)。所謂成義也就是成聖的意思,正如經文中接下去所說:『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裏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羅6:17-22)。

羅馬書七八章中又詳述因信成義,靠主成聖的方法。保羅首先在七章中講述了自己剛信主後想要靠自己努力遵行律法的屬靈精意和總綱,追求完全離罪成聖愛主愛人的軟弱失敗經驗,和不久學會靠主治死和脫離肉體的得勝的見証:『我以前沒有律法(意即不明白律法屬靈精意和總綱時,懷愛倫也是這樣解釋的)是活著的(保羅沒有悔改信主前是自以爲義的法利賽人,曾自誇說「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見腓3:6,因他自以爲從小就嚴格守全了律法的條文和字句);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指信主後明白了上帝誡命的屬靈精意和二大總綱後,他深感自己肉體的軟弱,無力遵守上帝誡命的屬靈精意和愛上帝愛人的至聖至義至愛的要求)。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這是指更深的屬靈含義上的罪,下同)。因爲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幷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爲,立志爲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因爲按著我裏面的意思(原文作裏面的人,是特指重生後的屬靈新生命,保羅在書信中共有三次用裏面的人,另二次參弗3:16心裏的力量原文也是裏面的人,林後4:16外體原文是外面的人,內心原文是裏面的人),我是喜歡上帝的律(原文是律法);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但不久使徒保羅學會了靠主得勝,他接著說:『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7:9,14-15,18-19,22-24,25)。他後來甚至作出這樣靠主得勝的見證:『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4:13)。又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幷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爲我捨己。』(加2:20)。當然,靠主大能釘死自我,不是一次釘死,就永遠釘死了,而是要天天釘死自我。就如保羅自己所說:『我在我主基督耶穌裏,指著你們所誇的口極力地說,我是天天死。』(林前15:31原文和英文,無冒字)。在另一封書信中又說:『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1:20-21)。

在羅馬書八章中,又詳述依靠主的聖靈住在我們心中,遵行律法的精意和總綱,追求成義成聖,愛上帝愛人的方法和必須:『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註:所謂在基督裏也就是不斷依靠基督,順從基督的意思,人若不依靠基督,不順從基督就不能在基督裏)。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8:1-9,13)。聖靈不但能不斷治死我們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而且『能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使我們結出聖靈各樣的果子(加5:1,22-25.5:5),使我們能不斷效法基督,就漸漸『變成祂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3:18)。

凡真正因信稱義的,也必然是不斷追求因信成義的。人若不肯追求完全成義成聖(羅6:15-23),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麼主也不會赦免他的罪,稱他為義了。在一個人真正信而悔改的經驗中,就已經包含了因信稱義(求主赦免我們的罪)和因信成義(求主使我們離罪成聖)的經驗。『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都是基督賜給我們的,也都是必須同時領受的(徒5:31)。人不能只要赦罪的恩,而不要悔改的心。人若不要悔改的心,也就得不到赦罪的恩。我們必須立即靠主恩助,為過去所犯的罪痛悔,不但求主赦免,而也要求主幫助我們離棄罪惡,追求成義成聖,這樣我們才能立即因信得到主的赦罪稱義。因此,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的經驗也是緊密相連,不可分割的。人若不肯追求因信成義,也就不可能因信稱義。因此經上說:『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包括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一3:7)。(路光寫於2010,11.修訂補充於2011,6,15.最新增補於2013,11,18

 

 

 

第二篇

對本會1888年所傳信息的嚴重誤解

(最新補充了很多內容)

 

常有人講到本會1888年所傳講的信息是「因信稱義」。這是由於多人翻譯的錯誤,而造成了理解上的錯誤。這裏的「因信稱義」按原文應譯為「因信而有的義」(righteousness by faith),應包括「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 by faith, justify us by faith)和「因信成義」(to be righteous by faithsanctification by faith)二方面內容。

1888年時瓦格納和瓊斯長老所傳講,懷愛倫所想要特別強調的真理信息,就是要我們高舉上帝無限大愛,基督無限犧牲,所為我們帶來的十字架的救恩,就是要我們將福音和律法結合起來傳講,要將因信接受基督的義和律法要求的義結合起來傳講。1888年所傳講的因信接受基督的義,不但是指因信稱義,而也是因信成義。正如以下懷愛倫所指出的:

『上帝憑著祂的大憐憫,藉著瓦格納和瓊斯長老給他的子民送來了極爲珍貴的信息。這個信息要在全世界面前,更加突出地高舉爲全人類的罪而犧牲的被釘的救主。這一信息提出了在中保裏因信稱義,它邀請人們接受基督之義,這義顯明在全然順從上帝的一切誡命上(引者按:這一句話前面提到了因信稱義,後面提到了因信成義)。……這就是上帝吩咐的要傳給這世界的信息。這就是第三位天使的信息,是應伴隨著聖靈的大量的澆灌而用大呼聲傳揚的信息。The Lord in His great mercy sent a most precious message to His people through Elders Waggoner and Jones. This message was to bring more prominently before the world the uplifted Saviour, the sacrifice for the sin of the whole world. It presented justification through faith in the Surety; it invited the people to receive the righteousness of Christ, which is made manifest in obedience to all the commandments of God.……This is the message that God commanded to be given to the world. It is the third angel’s message, which is to be proclaimed with a loud voice, and attended with the outpouring of His Spirit in a large measure. 』(《給傳道人的證言》英文Testimonies to Ministers and Gospel Workers, 91-92頁)。

其實因信接受基督的義,並不是瓦格納和瓊斯開始傳出的。懷愛倫幾十年以來一直都在傳講和寫述,可惜仍沒有得到當時總會領導和好些傳道人的重視,因此上帝興起二位年輕傳道人來幫助宣講這一重大寶貴真理信息。正如懷愛倫當時自己所說:『在本次(1888年)會議上,我親眼見証到,在表述「基督的義,及其與律法的關係」這個偉大的主題時,──應時刻不停的呈現在罪人眼前,作為罪人得救恩的唯一希望的主題──寶貴的真光從聖經中照射出來了!對我來說,這並不是一個新的亮光,因為四十四年前,這光就從至上的權威那裡照向我了,通過我的聲音和筆,見証他的靈,我已經把這真理講給我們的人了。但是幾乎沒有人回應真理,除非他們認可我在這個題目上的見証。有關這個偉大題目的談論和論述,全部加起來也少得可憐。實事求是地說,有些人的講道就是該隱所獻的祭。』(《信心與行為》第十九章附錄A100頁)。

懷愛倫所傳講的聖經真理信息一直都是很全面的,她總是將救恩(或說福音)和律法,信心和行為結會起來一起傳講,唯有這樣才能真正產生救靈和培靈的果效。甚至後來當瓊斯偏向另一極端,過分強調信心而有否定行為傾向時,懷愛倫在澳洲於異夢中得蒙主的啟示,奉命寫信勸告他,說:『我正在出席會議,而且會眾不少。在我的夢中你正在陳述信心的主題和和藉著信心而歸於我們的義。你幾次重複說行為無益和沒有先決條件。在亮光中事實已表明:我知道許多人的思想會被混亂,並會不接受關於信心和行為的正確觀念,為此我決定寫信給你。你講述這事太激烈了。我們接受稱義、成聖和基督的義,是有條件的。我瞭解你的意思,但你在許多人的思想中留下了錯誤的印象。雖然好行為不能使一個人得救,但一個人沒有好行為也不可能得救。上帝拯救我們有一個法則,那就是必須祈求才能得到,尋找才能尋見,叩門才能向我們開門。』(《信心與行為》第十七章信心和行為,81頁,1893年信件44,出版於英文信息選粹卷一377頁,已根據英文重譯)

懷愛倫在1889511安息日証道『我們信心的質量』中說:『那就是應該聽到和看到,藉著你因信而得的基督的義,就是因基督的功勞(按:能使我們因信稱義)和基督的神能(按:能使我們因信成義)而來的義,你能遵守上帝的誡命(It is to hear and to see that with the righteousness of Christ which you hold by faith, righteousness supplied by His efforts and His divine power, you can keep the commandments of God.)。』(《信心與行為》中文本51頁,已根據英文略加改譯)。

1892年出版的『傳道良助』有『基督是我們的義』一文,其中也說:『在他(基督)裏面,我們才有希望,才得稱義,成義。In Him is our hope, our justification, our righteousness.』(《信心與行為》中文本24頁)。

1892年出版的《喜樂的泉源》中說:『我們沒有自尊自大的理由。我們唯一的希望,是在乎基督所歸給我們的義(指稱義),並在乎他的聖靈運行在我們裏面並藉著我們所成就的義(指成義)。』“We have no ground for self-exaltation.  Our only ground of hope is in the righteousness of Christ imputed to us, and in that wrought by His Spirit working in and through us.”(《喜樂的泉源》第七章原文63頁)

懷愛倫在1895年發表文件說:『那使我們稱義的義被算給我們了,那使我們成聖的義被賜給我們了。前者使我們有權利進天國,後者使我們能適合於天國的生活。(The righteousness by which we are justified is imputed; the righteousness by which we are sanctified is imparted.  The first is our title to heaven, the second is our fitness for heaven.review and Herald, June 4, 1895)』(《告青年書》英文35頁,評論與通訊 1895,6,4)。(路光寫於2010,11.修訂補充於2012,8,14

 

附錄:懷愛倫怎樣論述稱義(赦罪)和成義(成聖)

──因信接受基督的義包括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

 

      (一)『赦罪和稱義是同一件事。』(SDA 聖經註釋第六卷第1070頁,1891年第21號手稿,或《信心與行為》第十五章這就是因信稱義)。『稱義是一種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罪人因信接受基督的時刻,他的罪就被赦免了,基督的義就被算在他的身上,他也不再懷疑上帝的赦罪之恩。』(SDA聖經註釋第六卷第1071頁,1898519時兆期刊The Signs of the Times, Faith and Good Works)。『基督的義取代了人的缺欠,這樣上帝就接納、饒恕那悔改又相信的人,稱他們為義。上帝待他猶如他是義人,愛他就像愛祂的兒子一樣。』(信息選粹第一卷原文367頁)。

(二)『罪人只有藉著信靠上帝愛子的贖罪犧牲而得稱為義,……沒有一人能因自己的任何作為稱義。……獲得稱義的唯一條件是信心,但信心不但是相信,而也是信靠信從。』(信息選粹卷一389頁)

      (三)『有一種不會使人得救的信心。經上說,「魔鬼也信,卻是戰驚。」所稱為信心,而不生發仁愛以至潔淨心靈的,不會使任何人稱義。「這樣看來」,使徒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亞伯拉罕信上帝,我們怎樣曉得他相信呢,他的行為証明他信心的性質,而他的信心就被算為他的義。……我們的信心應滿有好行為,因為信心若沒有行為是死的。』(彰顯主基督65頁)。『單想領受上天的恩惠而不肯覆行蒙恩條件的心理決不是信心,而是僭越自持的心,因為真正的信心是以聖經的應許和條件為基礎的。』(同上35頁)。

(四)『上帝在使人稱義之前,要求人心的完全降服,為了使人保持稱義,就必須使人藉著那能使人生發仁愛並潔淨心靈的有活力的活的信心,繼續的順服。(參加5:6.5:31)』(信息選粹卷一366頁)。

      (五)『當悔悟的罪人在上帝面前痛悔,終於明白基督付出那樣無限的贖價原來是為了他,並且接受這個拯救,作為他今生和將來生命的唯一希望時,他所犯的罪就赦免了,這就是因信稱義。每一個信靠基督的生靈都應將自己的意志完全歸服於上帝的意志,保持悔改和懺悔的狀態(keep in a state of repentance and contrition),操練在救主拯救功勞裏的信心,就會不斷前進,力上加力,榮上加榮。』『罪人可能犯錯,但並沒有被無憐憫地拋棄,罪人的唯一希望,是在上帝面前的悔改和在主耶穌基督裏的信心(參可1:14-15.20:20-21)。天父大赦我們的過犯和罪惡,是因基督背負了我們的罪,將他的義歸於我們。他的犧牲完全滿足了公義的要求。』(《信心與行為》第十五章75, 75-76頁,節錄自189128手稿21,聖經註釋卷六1070-1071頁)。

(六)『「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悔改和信心是結合在一起的,福音力勸人悔改,是得救所絕不可缺少的。保羅宣講悔改,說:「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上帝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20:20-21)。沒有悔改,就沒有救恩。不知悔改的罪人不可能在心中因信而得到義。』(信息選粹第一卷365頁)。『但藉著悔改與信心,我們在上帝面前得稱為義,並且靠著神聖的恩典,有力量可以遵守祂的誡命。』(彰顯主基督82頁)

      (七)『現在有許多人在發這個問題,正如五旬節眾人受了感動,自知有罪,就大聲喊著說,「我們當怎樣行?」彼得的回答第一句就說,當『悔改』。此後不久,又有一次,他說,「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2:38. 3:19)。悔改包含著為罪痛心並離開罪的意思。但我們若沒有看出罪之為罪,就不會厭棄罪;除非我們真心遠離罪,我們一生的行為自然不能有真正的改變。』(喜樂的泉源第13頁)

      『這樣的悔改,不是靠著我們自己的力量能夠成就的;只有靠著那位升天又賜人大恩的基督,才能獲得。』『悔改確實是赦罪之前所必須的,因爲人須有真正憂傷痛悔的心,才會覺得需要救主(It is true that repentance does precede the forgiveness of sins; for it is only the broken and contrite heart that will feel the need of a Saviour.)。但罪人豈是一定要等到悔改之後,才可以到耶穌面前來嗎?』(同上15頁)

      『須知使人真心悔改的能力,是出於基督的德行。彼得曾向以色列人說得很明白,他說,「上帝且用右手將祂(耶穌)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除非基督的靈感動人的良心,人就不能悔改,正如我們離了基督,就不能得赦罪一樣。』(同上16頁)

      (八)『「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世人要得上帝的憐恤,條件是很簡單,很公道,很合理的。上帝沒有叫我們作甚麼難事,才肯赦免我們的罪。我們不必撇家離國,行走遠路,或克苦身體,才可親近天上的上帝,將功補過。只要認罪悔改,棄絕罪過,就可得蒙憐恤。』(同上25頁)

    『人未曾在上帝面前自卑認罪,就是沒有實行蒙上帝悅納的第一步。我們若沒有經驗過那種「沒有後悔」的懊悔,沒有以真正誠實自卑的態度和憂傷的心承認罪孽,憎惡自己的過犯,這就是表明我們還沒有真正的求饒赦,既沒有求,當然就得不到上帝的真平安。』(同上25頁)

    『謙卑傷心的人,為真正悔改的精神所降服,對於上帝的愛與十字架上所付的代價,就會有相當的認識。凡真正悔改的人,必會在上帝面前,認自己所有的罪,正如兒子向慈父認罪一樣。聖經上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 )。』(同上28頁)

      『你既已承認自己的罪,存心要將罪革除,你已是決意獻身給上帝了,現在就可到上帝面前,求祂洗淨你的罪,賜給你一個新心。此後就要確信上帝會照你所求的賜給你,因祂已經這樣應許了。耶穌在世時,確是這樣教訓人的,祂說上帝應許給我們的恩賜,我們須相信是可以得到的,那恩賜便是我們的了。』(同上35頁)

      『耶穌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11:24 )。』(同上37頁)

      (九)『那使我們稱義的義被算給我們了,那使我們成聖的義被賜給我們了。前者使我們有權利進天堂,後者使我們能適合於天堂的生活。(The righteousness by which we are justified is imputed; the righteousness by which we are sanctified is imparted.  The first is our title to heaven, the second is our fitness for heaven.review and Herald, June 4, 1895)』(告青年書英文35頁,評論與通訊 1895,6,4

(十)論到1888年瓦格納和瓊斯在當時總會代表大會中所特別傳講的信息,懷愛倫說:『上帝憑著祂的大憐憫,藉著瓦格納和瓊斯長老給他的子民送來了極為珍貴的信息。這個信息要在全世界面前,更加突出地高舉為全人類的罪而犧牲的救主。這一信息提出了因信稱義的保証,恩召百姓接受基督之義,這義就是全然順從上帝的一切誡命(引者按:這一句話前面提到了因信稱義,後面提到了因信成義)。』(『給傳道人的証言』英文Testimonies to Ministers and Gospel Workers, 91-92頁)。

  (十一)懷愛倫又說:『在本次(1888年)會議上,我親眼見証到,在表述「基督的義,及其與律法的關係」這個偉大的主題時,──應時刻不停的呈現在罪人眼前,作為罪人得救恩的唯一希望的主題──寶貴的真光從聖經中照射出來了!對我來說,這並不是一個新的亮光,因為四十四年前,這光就從至上的權威那裡照向我了,通過我的聲音和筆,見証他的靈,我已經把這真理講給我們的人了。但是幾乎沒有人回應真理,除非他們認可我在這個題目上的見証。有關這個偉大題目的談論和論述,全部加起來也少得可憐。實事求是地說,有些人的講道就是該隱所獻的祭。』(信心與行為第十九章附錄A100頁)。

(十二)懷愛倫所傳講的聖經真理信息一直都是很全面的,她總是將救恩和律法,信心和行為結合起來一起傳講,唯有這樣才能真正產生救靈和培靈的果效。甚至後來當瓊斯偏向另一極端,過分強調信心而有否定行為傾向時,懷愛倫在澳洲於異夢中蒙主啟示,奉命寫信勸告他,說:『我正在出席會議,而且會眾不少。在我的夢中你正在陳述信心的主題和和藉著信心而歸於我們的義。你幾次重複說行為無益和沒有先決條件。在亮光中事實已表明:我知道許多人的思想會被混亂,並會不接受關於信心和行為的正確觀念,為此我決定寫信給你。你講述這事太激烈了。我們接受稱義、成聖和基督的義,是有條件的。我瞭解你的意思,但你在許多人的思想中留下了錯誤的印象。雖然好行為不能使一個人得救,但一個人沒有好行為也不可能得救。上帝拯救我們有一個法則,那就是必須祈求才能得到,尋找才能尋見,叩門才能向我們開門。』(『信心與行為』第十七章信心和行為,81頁,1893年信件44,出版於英文信息選粹卷一377頁,已根據英文重譯)

(十三)懷愛倫在1889511安息日証道『我們信心的質量』中說:『那就是應該聽到和看到,藉著你因信而得的基督的義,就是因基督的功勞和基督的神能而來的義,你能遵守上帝的誡命(It is to hear and to see that with the righteousness of Christ which you hold by faith, righteousness supplied by His efforts and His divine power, you can keep the commandments of God.)。』(信心與行為中文本51頁,已根據英文略加改譯)。在1892年出版的『傳道良助』有『基督是我們的義』一文,其中也說:『在他(基督)裏面,我們才有希望,才得稱義,成義。』(信心與行為中文本24頁)。

(十四)『我們沒有自尊自大的理由。我們唯一的希望,是在乎基督所歸給我們的義(指稱義),並在乎他的聖靈運行在我們裏面並藉著我們所成就的義(指成義)。』“We have no ground for self-exaltation.  Our only ground of hope is in the righteousness of Christ imputed to us, and in that wrought by His Spirit working in and through us.”(《喜樂的泉源》第七章原文63頁)

      (十五)『真正的成聖是每日的工作,在有生之日繼續不已。日復一日與試探作戰,克勝自己犯罪的傾向,力求在心思與生活上成為聖潔的人,絕不誇張自己的聖潔。他們如饑如渴的愛慕公義。罪惡在他們看來是極其可憎的。』(彰顯主基督66頁)

      (十六)『聖而又聖的變化工作是一種持續不斷的工作。上帝日復一日地為人的成聖而操勞,而人也必須藉著堅毅不屈的努力,在培養良好的習性上和祂合作。』(一同在天上英文129頁)

      (十七)『上帝為祂兒女所定的目標,是遠超過人所能想到的最高的標準。「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這條命令就是一個應許。……上帝的每一個悔改相信祂的兒女,都能得到聖潔的性情,和基督化的人生。基督徒人格的理想標準,是像基督。人子在祂的生活上怎樣完全,祂的門徒在他們的生活上也當怎樣完全。……祂的品格必須成為我們的品格。』(歷代願望31312-313頁)

      (十八)『我們常常需要基督之新的啟示,天天有一種符合祂教訓的經歷。高尚神聖的境地是我們可以達到的。在知識和道德上日日進步,本是上帝在我們身上的打算。祂的律法是祂自己聲音的回聲,邀請著每一個人說:「升高些來,要成聖,聖而又聖。」我們可以天天向著基督徒品格的完善進步。』服務真詮475頁)

 

 

 

第三篇

正確瞭解1888年全球大會中的情況──

當時所要傳給我們的最重要信息是甚麼?

 

1888年在美國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召開的SDA總會全體代表大會上,瓦格納和瓊斯傳講了因信接受基督的義(不但是指因信稱義,而也是指因信成義)的重要寶貴信息,一度遭到了當時總會一些領導人的誤解偏見和反對,但卻獲得了懷愛倫的大力支持,後來在懷愛倫經過懇切禱告,不斷幫助、勸告和教導下,總於使不少人消除誤解,改變態度,並使許多同工同道從這些重要寶貴的信息得到靈性的奮興。

但後來的所謂『改革派』實為分裂派,他們始終只有少數人卻以此大作文章,污蔑1888年本會總會拒絕了瓊斯和瓦格納所傳的因信接受基督之義的信息,使教會背道了,墮落了,成為巴比倫教會了。懷愛倫在『証言精選(二)』『餘民教會不是巴比倫』的一篇教會証言中嚴厲地指責了他們。現在國外的一些新神學觀點者,也以此大作文章,言過其實地污蔑當時的總會領導和許多教會傳道人是律法主義者,更藉題發揮,將靠行為得救的律法主義的帽子,亂扣在現在本會中許多不同意他們錯謬觀點的忠心愛主的同工同道頭上。其實,這些近二三十年來出現的少數新神學觀點的人,偏面強調因信稱義、靠恩得救,連悔改認罪的要求都不講,錯誤宣講信徒得永生進天國和信徒行為表現無關,和靠主追求成聖無關,和靠救恩守律法無關。其實,救恩的功用原就是為了赦免我們違背律法的罪(也即使我們因信稱義),並恩助我們遵守律法而完全離罪成聖,愛主愛人(也即使我們因信成義)。因此,信徒若不肯不斷求靠主寶血的功勞赦免他們心靈意念和言語行為上一切違背上帝律法的罪(也即不斷因信稱義),並不斷求靠聖靈的大能遵行上帝律法的屬靈精意和兩大總綱而完全離罪成聖,愛主愛人(也即不斷因信成義),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麼主也決不會赦免他們的罪,稱他們為義,使他們得永生進天國了。

 

當時的主要問題之一:嚴重的派性爭論

其實一八八八年時,當時本會總會領導層和傳道人中有好些人出現的問題並不是甚麼靠律法得救的問題。當時主要問題有二個,其中之一是在解經觀點中出現了嚴重派性爭論的情況,起先由於對羅馬分成的十角之一的解釋,瓊斯對烏利亞史密斯但啟著作中解釋的批判所發生的爭論,和隨後瓦格納對加拉太書中律法的解釋所引起的爭論,使許多人失去了基督化的愛心和謙卑柔和的精神,甚至因此形成了針鋒相對的二派觀點的激烈派性爭論。

烏利亞.斯密史(Uriah Smith)所著述的《但以理和啟示錄的預言》(The Prophecies of Daniel and Revelation)曾得到懷愛倫的特別推薦,在教會中具有很高的威信。書中絕大部分的解釋都很正確並很有說服力,只是對但十一章末了北方王的解釋沿用了復臨運動時代威廉米勒耳的過時的解釋,認為是指土耳其,是錯誤的。懷雅各牧師曾特別指出了這一點。至於書中對但七章十角的解釋,基本上都是正確的,只是認為其中的一角是指匈奴人(Huns)的王阿提拉是錯誤的。雖然阿提拉(Attila, 434-453年)是應驗了第三號筒中『有燒著的大星,好像火把從又上落下來』,帶給西羅馬帝國嚴重的災禍,但他的出現也正如掃帚星或流星一樣短暫的一掃而過。隨著他十九歲於公元453年逝世,『匈奴的聯合很快便瓦解了。』(中世紀史第一卷67頁)。『其人同化於鄰族。』(世界史綱上冊419頁)。『與他種合。』(邁爾通史上世紀卷三117頁)。由於匈奴族在西羅馬帝國於476年滅亡前早已瓦解了,因此不能成為羅馬滅亡時所形成的十角之一。瓊斯當時看出了這一點,認為應由阿勒曼尼(後來成為德國)取代匈奴成為十角之一。他的看法是正確的,但可惜在總會開會以前很長時期的辯論已形成觀點對立的二派,一派支持年長的烏利亞.史密斯,他也是總會公報的主編,另一派支持年輕的瓊斯。在總會代表大會開會前的傳道人七天聖經研討會中,在討論十角時,又引起了二派激烈的辯論。瓊斯口詞鋒利,說話毫無禮貌,當眾侮辱史密斯說:『史密斯的無知,不應叫我負責。』後來懷師母也責備瓊斯的粗魯無禮,他總於謙卑接受,改正了自己的態度。關於懷愛倫所寫的『1888年明尼玻利斯會議報告』前面有懷著託管委員會所寫的序言,其中也提到了這事:『關於「十王」的討論中,爭執漸漸進入白熱化,佔用了太多時間。其它列入的題目顯得時間不夠。研討會接近尾聲時,「時兆」編輯瓦格納長老,帶領了系列「加拉太書中的律法」的學習,且將其中的思想融進了「基督徒的信心」和「基督的義」的闡述中。學習一直持續到總會會議的第一週。』(信心與行為附錄A91-92頁)。

接著,由於瓦格納將加拉太書中的律法(加3:23-29)解釋為上帝的道德律法十條誡命,於是又引發了二派之間另一場已持續了三年的激烈的爭論,甚至『爭論曾一度達到白熱化。有一些人害怕這種新鮮的強調會削弱教會在上帝律法,特別是安息日真理上的立場。』(同上序言92頁)。當時一派以總會會長巴特勒為代表,一派以瓦格納和瓊斯長老為代表。前一派堅持這裏的律法應是指摩西的儀文律法,如聖所的崇祀,獻祭的禮儀和割禮等,都是預表基督的救恩,引我們到基督面前的。他們激烈反對將此處的律法解釋為上帝的道德律法。瓦格納一派則堅持認為這是指上帝的道德律法,使我們知道自己有罪,而引我們到基督面前。由於在這一問題上的爭論,以總會會長為首的一派人甚至出現了敵對的精神,人身攻擊的言論,心懷偏見地將態度柔和的瓦格納所傳講的因信接受基督的義(不但是指因信稱義,而也指因信成義,表現在能遵守上帝至聖至義至愛的上帝的誡命和律法二大總綱上)的極重要的信息,也一概加以拒絕了。這是使懷愛倫最為痛心的。在上述懷著託管委員會的序言中也提到了這情況:『當瓦格納帶領深入地查考「加拉太書中的律法」和「救恩是因信而來」時,在討論中敵對的精神控制了一些人,這使懷愛倫大為不滿。盡管她還沒準備同意瓦格納長老陳述「加拉太書中的律法」的每一個要點,但「因信稱義」和「義是藉基督裏的信而獲得」的原則是那麼清晰地被表述,大大地溫暖了懷愛倫的心。』(信心與行為附錄A92頁)。

懷愛倫關於1888年會議的親筆報導中也指出了這些情況:『在一些主題上存在一些分歧,但難道因此就出現尖刻、難堪的態度嗎?難道嫉妒,惡意,邪惡的論斷,猜測,仇恨,這些就統治內心嗎?這一切都是邪惡的,也只能是邪惡。我們的幫助唯獨屬於上帝。讓我們多化時間禱告,用正確的態度查考聖經──渴望明白,在任何可能犯錯的要點上,情願接受改正,不致被仇敵欺騙。如果耶穌在我們中間,我們的心被他的愛融化而溫柔,這次會議就要成為我們歷屆所參赴的最好的一次了。』(懷愛倫會議報導98頁)。在另一段中,懷愛倫也批評他們不應當抓住加拉太書中律法的解釋問題小題大作,大搞爭論,說甚麼『如果我們在加拉太書上的認識錯了,那我們也就沒有第三天使的信息,我們的立場也就左右搖擺,我們的信心也就一無是處了。』『我說:「弟兄們,我一直責備你們的正是這點。你們的說法是錯誤的,是一個無聊誇大的說法。如果想把這樣的說法捲進討論,我就有責任把這事在所有參會人面前澄清。無論他們聽還是不聽,我都要告訴大家:你們的說法是錯誤的。眼下這個題目並不是一個重要問題,也不必這樣大驚小怪,小題大作。這個題目的重要性和意義被誇大了,因此──由於錯誤的觀念和低俗的論調──我們看到控制會議的精神是非基督化的,最好永遠不要在弟兄中間看到這些。我們中間的那種法利賽式的精神,無論在哪裏出現,我都作好準備,揚聲斥責。」』(同上報導106-107頁)。

至於加拉太書中的律法究應怎樣解釋,在當時爭論激烈之時,懷愛倫並未表態,以免火上加油。因他們已經認為懷愛倫偏坦瓦格納和瓊斯。後來等大家平靜下來,情況向好的方向發展之後,懷愛倫才指出其中的律法既是指摩西儀文律法,也是指上帝道德律法。如懷愛倫說:『我曾被詢問關於加拉太書中的律法,哪一種律法是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面前?我回答說,儀文律法和和十條誡命的道德律法都是。』(本會英文《聖經註釋》穆六卷1109頁,引自懷愛倫190087號手稿)。其實早在1886年天使就已向懷愛倫指出,瓦格納和巴特勒二派的看法都是不全面的(二派之爭延續發展到1888年大會上)。懷愛倫說:『我的嚮導當時有許多事情要說,在我的腦海中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他講的話嚴肅認真,……他伸手指著瓦格納醫生和你,巴特勒長老,說了下面這樣的話:「你們兩人都沒有得到關於律法的全部亮光;兩人的看法都是不完善的”』(懷愛倫1888年第21號書信)。

正是由於他們當時的這種嚴重派性爭論,盲目了他們的心眼,以致看不出上帝藉著瓦格納在1888年會議中所傳給他們的極重要而寶貴的信息。正如懷愛倫1889年在另一處所提到的:『曾經有人問我這樣的問題,「你如何看待這些人所傳的這亮光?」啊,我在過去的四十五年來一直在給你們傳揚它——基督無比的魅力。這就是我一直在努力向你們的心靈傳達的。當瓦格納弟兄在明尼阿波利斯帶來這些觀點時,那是我所聽到別人對這個主題第一個清楚的教導,除了我本人和我丈夫之間的交流之外。』另一處又說:『上帝憑著祂的大憐憫,藉著瓦格納和瓊斯長老給他的子民送來了極爲珍貴的信息。這個信息要在全世界面前,更加突出地高舉爲全人類的罪而犧牲的救主。這一信息提出了在中保裏因信而稱義,它恩召百姓接受基督之義,這義就是全然順從上帝的一切誡命(引者按:这一句话前面提到了因信称义,后面提到了因信成义)。很多人已經不再看見耶穌。他們需要注目於他的神聖人格、他的功勞(引者按:指主為我們捨命救贖的功勞)、和他對人類家庭不改變的愛。』(『給傳道人的証言』英文Testimonies to Ministers and Gospel Workers, 91-92頁)。

 

當時的主要問題之二:沒有高舉主的救恩

由以上所說可見,1888年總會領導層和某些傳道人的第一個主要問題,是在一些解經觀點上出現了嚴重的派性爭論,同時也可初步看出當時另一個主要問題不是甚麼靠律法得救的問題,而是對救恩的真道不夠重視,也理解不深,沒有將基督無限的大愛,犧牲,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高舉起來,沒有將因信接受基督的義的信息結合到聖經的每一基本信仰要道中,結合到但啟預言和三天使信息中,結合到傳道人的每一篇講道中。他們在講道中傳講的更多的是律法的教訓(即或不提律法一詞,如單單講道德方面的教訓,例如勸人愛上帝愛人,服務行善,熱心作工,守安息日,奉獻捐款,遵守健康要道,飲食改良的教訓等等,也都是屬於律法的教訓),而沒有將主的救恩(教導人靠主的寶血赦罪稱義,和靠聖靈大能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愛上帝愛人,也即使人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的恩典)結合進去,更沒有在每一篇講道中高舉上帝的大愛和基督的救恩,以致他們的講道缺乏感動人心的能力,也不能產生更大的救靈和培靈的果效。更嚴重的有些沒有真正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經驗的傳道人,他們的講道完全如該隱所獻的祭,沒有主贖罪的寶血和悔改成聖的救恩在其中。

 

1888年瓦格納和瓊斯所要傳講的

和懷愛倫所要特別強調的信息是甚麼?

因此1888年時瓦格納和瓊斯長老所傳講,懷愛倫所想要特別強調的真理信息,就是要我們高舉上帝無限大愛,基督無限犧牲,所為我們帶來的十字架的救恩,就是要我們將福音和律法結合起來傳講,要將因信接受基督的義和律法要求的義結合起來傳講。所傳講的因信接受基督的義,不但是指因信稱義,而也是因信成義。正如上述懷愛倫所指出的:『上帝憑著祂的大憐憫,藉著瓦格納和瓊斯長老給他的子民送來了極為珍貴的信息。這個信息要在全世界面前,更加突出地高舉為全人類的罪而犧牲的救主。這一信息提出了在中保裏因信稱義,它恩召百姓接受基督之義,這義就是全然順從上帝的一切誡命。』(『給傳道人的証言』91-92頁)。

但要知道因信接受基督的義,並不是瓦格納和瓊斯開始傳出的。懷愛倫幾十年以來一直都在傳講和寫述,可惜仍沒有得到當時總會領導和好些傳道人的重視,因此上帝興起二位年輕傳道人來幫助宣講這一重大寶貴真理信息。正如懷愛倫當時自己所說:『在本次(1888年)會議上,我親眼見証到,在表述「基督的義,及其與律法的關係」這個偉大的主題時,──應時刻不停的呈現在罪人眼前,作為罪人得救恩的唯一希望的主題──寶貴的真光從聖經中照射出來了!對我來說,這並不是一個新的亮光,因為四十四年前,這光就從至上的權威那裡照向我了,通過我的聲音和筆,見証他的靈,我已經把這真理講給我們的人了。但是幾乎沒有人回應真理,除非他們認可我在這個題目上的見証。有關這個偉大題目的談論和論述,全部加起來也少得可憐。實事求是地說,有些人的講道就是該隱所獻的祭。』(信心與行為第十九章附錄A100頁)。

懷愛倫在當時的手稿中又說:『上帝的聖靈,豈沒有將這些偉大榮耀的真理,基督的義和他爲人所作的徹底犧牲,深深地印在我心中嗎?這個主題不是在證言裏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提到嗎?當主把傳播這個信息的重擔給予我的教友們時,我覺得對上帝的感激是不能用言語來表達的,因爲我知道這是這個時代的信息。』(懷愛倫188824號手稿)。

其實懷愛倫所傳講的聖經真理信息一直都是很全面的,她總是將救恩(或說福音)和律法,信心和行為結會起來一起傳講,唯有這樣才能真正產生救靈和培靈的果效。甚至後來當瓊斯偏向另一極端,過分強調信心而有否定行為傾向時,懷愛倫在澳洲於異夢中得蒙主的啟示,奉命寫信勸告他,說:『我正在出席會議,而且會眾不少。在我的夢中你正在陳述信心的主題和和藉著信心而歸於我們的義。你幾次重複說行為無益和沒有先決條件。在亮光中事實已表明:我知道許多人的思想會被混亂,並會不接受關於信心和行為的正確觀念,為此我決定寫信給你。你講述這事太激烈了。我們接受稱義、成聖和基督的義,是有條件的。我瞭解你的意思,但你在許多人的思想中留下了錯誤的印象。雖然好行為不能使一個人得救,但一個人沒有好行為也不可能得救。上帝拯救我們有一個法則,那就是必須祈求才能得到,尋找才能尋見,叩門才能向我們開門。』(『信心與行為』第十七章信心和行為,81頁,1893年信件44,出版於英文信息選粹卷一377頁,已根據英文重譯)

因此每當教會中有人將救恩和律法分離,使信心和行為脫節,而出現任一偏向時,懷愛倫總是奉命及時發出勸告。正如此時一八八八年,當許多傳道人,未能更好地將基督高舉在世人面前,將主的救恩和上帝的律法結合起來一併傳揚,更未能將主的救恩結合到我們所要傳講的每一聖經要道,每一預言信息,和每一篇講道中,懷愛倫也同樣發出了勸告。她在1892年出版的『傳道良助』中指出當時教會中存在的問題時,說:

『有許多人說本會傳道人在講道之時,只注重律法,不注重耶穌。這種話雖不是十分真實,然而他們說這樣的話,豈是毫無緣故的嗎?那站在講臺上的人,豈不是有些人對於上帝的事物還沒有真實的經驗嗎?豈不是有些人還沒有接受基督的義嗎?本會許多傳道人只是單單照例說教,用辯論的方式講解題目,幾乎不提救贖主的救人能力。他們的見證缺少基督救人的寶血。他們的祭物相當於該隱的祭物。他把地裏的土産獻給主,這土産原是上帝可以悅納的。這些土産雖是極好;但却缺少祭物的功能,就是那代表基督寶血之羔羊的血。那不含基督在內的講道也是如此。這樣的講道不能刺透人心,不會引人發問說,我當怎樣行才能得救呢?

在一切號稱基督徒的人中,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人應當居先將基督高舉在世人面前。傳揚第三位天使的信息,是要宣講安息日的真理。這種以及包括在此信息之內的其它真理,都應該傳揚,但那最引人注意的中心就是耶穌基督,切切不可遺漏。在基督的十字架那裏,慈愛和真理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應當引領罪人仰望髑髏地,存著小孩子天真純樸的信心,信靠救主的功勞,接受祂的義,相信祂的慈悲。』(傳道良助三十章156-157頁)

又說:『我們若願有第三位天使信息的精神與能力,就必將律法和福音一起傳揚,因爲這兩樣原是並行的。』『我們所傳信息的要點,不單是上帝的誡命,也當有耶穌的真道。』

另一處又說:『應當仔細研究但以理和啓示錄的預言,並使之與以下的話相連:「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同上三十一章161,162頁和二十八章148頁)。

懷愛倫還提到,不但在傳揚三天使信息和但以理、啓示錄預言時,應當將律法和福音一起傳揚,應當高舉基督爲世人的救主,而在我們每一次的講道、禱告和唱詩中,也應當這樣,才能吸引萬人來歸向祂(約12:32)。讓我們繼續引錄懷愛倫在傳道良助一書中的論述:

『基督恩典的财宝已经借着上帝的爱,在教会和世人面前显现了。“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这样的爱使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这真是何等的奇妙无穷啊!……

上帝教會中有些傳道人,太易任性去斥責罪人,以致把天父犧牲聖子爲世人代死的大愛埋沒在背後。真理的教師應當使罪人明白上帝究竟是怎樣的上帝,他是一位「父親」,滿心渴望等候接待浪子的歸來,沒有發怒申斥他,乃是預備筵席歡迎他回來。唉,惟願我們都能學習主的方法去救人才好!』

『有些傳道人全用辯證的話講道,這是錯了。有的人聽了真理的理論,而佩服所提出來的證據,然而若把基督高舉爲世人的救主,那麽所撒的種子可能生長結實,榮耀上帝。然而往往傳道人沒有將髑髏地的十字架顯在人面前。有些聽衆也許是一生最後一次聽道的機會,這黃金似的機會一去便永不復得了。若是傳道人能把真理的理論與基督及其救贖之愛一同宣講出來,這些人也許就被引領歸主了。

世上渴望尋找來就基督之路的人,比我們所想到的還多。凡傳揚末次恩典信息的人。應當記著,要高舉基督爲罪人的避難所。有些傳道人以爲無需傳講悔改及信心的道理,他們認爲聽衆當已熟悉福音了,所以必須講些別的事,才能叫他們留心聽。然而可惜有許多人對於救恩的計劃,真是毫無所知。他們在這全然重要的題目上,實在需要多受教訓,過於其它別的題目。

理論的講道是不可少的,爲要使人看出真理的鏈條,環環相接,節節聯絡,結合完整;然而在每次講道時,却不可不講基督並祂被釘十字架的道理,作爲福音的基礎。……有時,人們因爲所提的憑據確鑿有力,决意要順從真理,但却沒有悔改。傳道人若沒有勸告他的聽衆明白應當改變心性之需要,他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完成。在每次講道之時,應熱切請求人離弃罪惡,歸向基督。』

『唉,但願我有口才,說出充滿能力的話,使那些在福音裏與我同工的人,受我所願他們受的感動。我的弟兄們哪,你們乃是在處理永生之道,在應付那能有最高發展的人心。基督被釘、基督復活、基督升到諸天之上,以及基督復臨,應當那樣軟化及充滿傳道人的心靈,使之歡樂,以致他能本著仁愛和懇切,向人們傳揚這些真理。這樣,耶穌就被表現出來,人就不再見那傳道人了。

  你們這教導人的應當高舉耶穌,在講道、唱詩、祈禱上,都要高舉祂。要運用你全副的精力,向那模糊、惶惑、迷亡的人們指出「上帝的羔羊」。應當高舉那復活的救主,並對凡聽的人說,來就那「愛我們,爲我們舍了自己」的主(弗5:2)。應當把救恩的科學列爲每次講道的重心,並作每首詩歌的主旨。每回祈求,也當將這事盡情的傾述出來。在你們所講的道中,不可另加別的來補充基督,因爲祂乃是上帝的智能與能力。要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顯明耶穌是悔改之人的希望,相信之人的保障。要向那些苦難及絕望中的人,顯示平安的道路,指明救主的恩典和全備。』(傳道良助第三十章157, 158-159, 159-160頁)。(路光寫於2009,11,20.修訂於2009,12,7201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