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有一個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35-40)。
根據主耶穌的教導可知,這兩條誡命,或稱為兩大總綱,首先是上帝道德律法的總綱,也就是上帝十條誡命的總綱。正如我們看到:上帝誡命的前四條是屬於第一大總綱,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愛上帝;後六條是屬於第二大總綱,要我們愛人如己。其次,這兩大總綱也是先知一切道理,也即聖經一切道德教訓的總綱。
這兩大總綱實際上是上帝無限慈愛之本性的反映和顯示。經上說:『上帝就是愛。』(約一4:16)。上帝對我們的愛是無限的。因此祂也要求我們作為上帝兒女的,從祂接受愛的性情。上帝既是這樣愛我們,祂也要我們向祂表示出相應的愛心,並也效法祂的榜樣去愛別人。
有人以為上帝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愛上帝,似乎要求太高。實際上在愛心方面,我們永遠是虧負上帝的。因上帝對我們的愛是無限的,而我們對祂的愛永遠是有限的,永遠不可能達到像祂那樣愛我們的程度。上帝在基督裏為救贖我們所作出的無限犧牲,所彰顯的無限洪恩大愛,也是我們今世和永生所永遠無法報答的。上帝對我們的要求不過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上帝。即使我們作到了這幾個盡字,我們對上帝的愛仍然是有限的。因此在愛心方面,我們永遠是虧欠上帝的。我們絕不能說上帝對我們的要求太高。
當然,我們可以說上帝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愛上帝,並愛人如己,這樣的要求是極高的。但上帝對我們的要求越高,也正說明祂對我們的愛越深,並越是看重、寶貴我們。因為祂不但今生要重用我們,而且將來還要把我們接到祂榮耀中,和天父,和主耶穌,並和眾天使永遠在一起,因此祂不能不對我們提出極高的要求,共且祂也要幫助我們達到這一切要求。
現在,就讓我們先來默想第一個大總綱。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
第一個大總綱是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愛上帝。這裏共提到三個『盡』字,是屬於簡略的說法。主耶穌更詳細的說法是提到四個『盡』字。如馬可福音的記載:『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利阿,你要聽,主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你的上帝。』(可12:29,30)。
這裏提到的四個『盡』字,第一是『盡心』。主耶穌教導我們要盡心愛上帝。這裏的『上帝』一詞在申命記6 章4-5 節希伯來原文中是用的複數詞,是指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上帝說的。
那麼這裏的『盡心』是甚麼意思呢?主耶穌曾說過一句話:『……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太6:21)。財寶在地上,心也在地上,財寶在天上,心也在天上。這說明一個人心中最愛的、最重視的是甚麼,他的心也必會在那裏。因此我們也應當以上帝為我們心中最愛的、最重視的無價之寶,就如使徒保羅論到自己和基督的關係時所說:『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3:7,8)。
上帝論到祂對我們的無比大愛,曾說:『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賽49:15)。 的確,母親對她嬰孩的愛幾乎使她的心全部放在孩子的身上。孩子睡醒了,她趕緊換尿布,抱在懷裏,喂奶,不斷照應、看顧。孩子睡著了,她可以作些別的事了,但她的心也不斷紀掛著她的孩子。因此上帝說:『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接著上帝說:『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
由此可見,上帝對我們的愛,遠超過母親對嬰孩的愛。上帝對我們的愛實是無限的。正像慈母的心全部放在孩子的身上,上帝更是把祂的心全都放在我們的身上。
上帝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照樣愛上帝;上帝既是把祂的心一直放在我們身上,我們也當把我們的心全部放在上帝身上。一心思念、尋求怎樣報答上帝的洪恩大愛,怎樣在凡事上竭力討主喜悅。這就是盡心愛上帝的意思。
第二個『盡』是:盡性愛上帝。這裏的『性』按原文為『普蘇開』,原為生命的意思,也指生命在思思想感情方面的表現。有的中文聖經把它譯為盡情愛上帝。可見我們愛上帝不但要全心愛上帝,一心愛上帝;而且也要用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全部熱情愛上帝。就如馬利亞一樣,在主即將受難之前,用眼淚洗主的腳,用頭髮擦乾,用香膏抹在主的腳上。在主被釘埋葬後,最後一個離開墳墓;在主復活之晨,又第一個來到墳墓旁。也正如眾門徒一樣,一聽到主的呼召,便立刻撇下一切所有的跟從主。在主離世後,又將全部身心投入傳道救靈大工,歷盡艱危,至死忠心。照樣,我們對上帝的愛也應該是這樣的:不是冷冰冰的,或不冷不熱的,而卻如使徒保羅所教導的:『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羅12:11)。
第三個『盡』是盡意愛上帝。盡意的『意』字原文含有智慧、智力或頭腦思想等意思。因此我們愛上帝,不但要用我們的心,用我們的全部生命熱情,以滿心火熱地愛上帝,而且我們也要用我們的思想、聰明、智慧愛上帝。這裏面包括怎樣尋求明白上帝的旨意,明白真理的亮光,怎樣在主的引導恩助之下制定出更完美的計劃,使我們所作的一切更能榮耀上帝,造福於人。就如古時尼希米回到耶路撒冷,在處境艱危,敵人虎視眈眈的情況下,要帶領百姓建造被敵人毀壞的城牆時,就先用時間細心察看,研究和策劃。他說:『我夜間起來,有幾個人也一同起來,但上帝使我心裏要為耶路撒冷作甚麼事,我並沒有告訴人。……當夜我出了谷門,往野狗井去,到了糞廠門,察看耶路撒冷的城牆,見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我又往前,到了泉門和玉池。但所騎的牲口沒有地方過去。於是夜間沿溪而上,察看城牆。又轉身,進入谷門,就回來了。我往那裏去,我作甚麼事,官長都不知道。……』(尼2:12-16)。
第四個『盡』是盡力愛上帝。顯然這樣的『力』不但是指我們的體力、精力,而也是指我們的智力、能力、聰明、智慧、才幹、光陰、錢財、學問、地位、機會、條件等等。總之,我們要盡我們一切的力量愛上帝。
上面我們已經體會了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的四個『盡』字的含意。接下來我們要一同默想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的具體表現。
具體表現在三個遵行上
首先應當表現在三個遵行上:
第一是遵行上帝的誡命。使徒約翰教導我們說:『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一5:3)。
上帝的誡命前四條是屬於愛上帝的本分,後六條是屬於愛人的本分。對於上帝的誡命,我們不但要遵守它的條文和字句,而也要遵守它們的屬靈精意。誡命的屬靈精意實際上是要求我們在心靈意念和言語行為上完全聖潔無罪,並還要不斷存著愛上帝愛人的心,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這樣至聖、至義、至愛的崇高的道德標準,靠我們自己是不可能作到的。但靠上帝凡事都能。我們若能不斷住在主裏面,主也住在我們裏面,那麼我們也會像使徒約翰作見證說:『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上帝在西乃山當眾親口頒佈十誡時,也勉勵我們說:『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6)。
主耶穌也以身作則地親口勉勵我們說:『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裏。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裏。』(約15:9,10)。
由此可見,我們若愛上帝,聽祂的話,遵行祂的誡命,祂是何等地愛我們呢?祂不但要向我們發慈愛,而且還要向我們的子孫後代『發慈愛,直到千代。』
例如亞伯拉罕就在這方面為我們留下了美好的榜樣。上帝曾親口應許要特別賜福給他的子孫後裔,使他的後裔像天上的星、海邊的沙那樣多,並還要使天下萬國因他和他的後裔得福。為甚麼呢?上帝回答說:『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第二是遵行上帝的旨意。我們如果真正愛上帝,就必要遵行上帝的旨意。正如主耶穌所為我們留下的榜樣。主耶穌早在祂降生為人前一千年,就已藉著先知大衛的口論到祂降生為人的情況說:『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我的上帝阿,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裏。』(詩40:7,8)。
主耶穌在童年時,就對祂父母說:『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麼?』(路2:49)。在主耶穌受難前夕,主對門徒說:『以後我不再和你們多說話,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祂在我裏面是毫無所有。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約14:31)。
主耶穌在傳道工作時期中也時常告訴我們說,祂所說的每一句話,所作的每一件事,都不是憑著自己,而是父在祂裏面所說所作的事。(參:約14:10.12:49-50.8:28.5:19,20)。
如果我們像主耶穌那樣愛天父,也必要像祂那樣時時不斷凡事遵行上帝的旨意。
如果我們能愛上帝,凡事遵行上帝的旨意,主耶穌將何等地喜悅我們呢?主耶穌有一次當眾宣稱:『誰是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太12:48-50)。另一次在山邊寶訓中又教導眾人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
第三是遵行上帝的道。如主耶穌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約14:23-24)。
所說上帝的道,也就是指聖經的真理說的。如主耶穌在臨別前為門徒的禱告中所指出的:『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17:17)。 所說上帝的道也就是指聖經的教訓說的。正如使徒保羅所指出:『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
使徒保羅即在將殉道前的得勝的凱歌中,曾宣告說:『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藉此也為我們歷代聖徒留下了愛主守道的完美的榜樣。
上面我們已經講了:愛上帝應具體表現在三個遵行上,即遵行上帝的誡命,遵行上帝的旨意,和遵行上帝的道。
也表現在五個實踐方面
現在我們還可進一步體會,愛上帝也應當具體表現在五個實踐方面:
首先應表現在禱告方面。禱告是我們和上帝面對面的交談。如果我們愛上帝,我們就應多多親近祂,多和祂交談,才能和天父上帝、和救主耶穌建立起更親密的關係。我們想到以諾時時不斷和上帝同行三百年,終於活著被上帝接到天上去。我們想到摩西,『他是耶穌華面對面所認識的。』(申33:10)。 『耶和華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一般。』(民33:11)。
上帝也親口論到他說:『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我耶和華必在異象中向他顯現,在夢中與他說話。我的僕人摩西不是這樣,他是在我全家盡忠的。我要與他面對面說話,乃是明說,不用迷語,並且他必見我的形像。』(民12:6-8)。我們想到主耶穌雖然是上帝的兒子,但祂降生為人後,每天早晚都抓緊時間懇切禱告,甚至有時整夜禱告。在白天工作時,祂的心靈也是時時不斷和天父交往著。但願我們在禱告方面也要多多效法主耶穌和眾先賢的榜樣。
第二應表現在讀經、默想方面。『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聖經中充滿了上帝的話。而從廣義上來說,聖經就是上帝的話。如果我們愛上帝,我們就必喜歡多多研讀、默想、遵行上帝的話。正如大衛留給我們的榜樣。他說:『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的思想。你的命令常存在我心裏,使我比仇敵有智慧。我比我的師傅更通達,因我思想你的法度。我比年老的更明白,因我守了你的訓詞。....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密更甜。』(詩119:97,103)。另一處又說:『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1:2)。 先知耶利米也說:『耶和華萬軍之上帝阿,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耶15:16)。 但願我們在研讀聖經,默想上帝的話語方面,也要效法大衛和耶利米的榜樣。
第三應表現在追求品格成聖方面。這也是主耶穌在臨別禱告中,特別為門徒,也是為我們向上帝懇切祈求的:『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罪惡。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17:15-17)。如果我們愛上帝,我們就應不斷追救成聖,討主喜悅。
如果我們能不斷住在主裏面,不斷靠主恩助,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作上帝聖潔蒙愛的兒女,主耶穌的心靈將會為我們何等的歡樂。歷代眾先知、眾使徒都曾在這方面為我們留下了完美的榜樣。如聖潔的先知但以理曾一連三次被上天稱為『大蒙眷愛的人』!
第四應表現在為主傳道救靈工作方面。上帝的無限大愛,基督的無限犧牲,已為我們帶來了無限浩大的救恩。上帝不但藉著基督拯救了我們,而也要藉著我們去拯救其他無數將亡的罪人。如果我們被主的愛所激勵,如果要報答上帝對我們的洪恩大愛,我們就當熱心為主作工,引領更多將亡的罪人,接受主永生的救恩,成為天父的兒女,使天父和主的心願得著滿足。經上說:『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祂替眾人說,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
第五應表現在為主忍受各種試煉、磨難、逼迫方面。就如彼得和眾使徒當日為傳福音被抓、被打、被警戒釋放之後,『他們離開公會,心裏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他們就每日在殿裏,在家裏,不住的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徒5:41,42)。如果我們被主的愛激勵,我們在遇到考驗時,也會有相似的表現。
經上也勉勵我們說:『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雅1:2,3)。
愛人如己
以上我們已經一同體會了第一大總綱的意義。現在我們再繼續默想第二大總綱:『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愛人如己』,可以說是一條最公平、仁愛的金科玉律,正如主耶穌在山邊寶訓中所向我們指出的:『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
主耶穌某次所講的良善的撒瑪利亞人的故事,可以說是對『愛人如己』總綱的活的註解。這個撒瑪利亞人在行路時,看到一個人被強盜打得半死,赤身躺在路旁。他立刻『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裏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路10:33-35)。
主耶穌自己更是在實行『愛人如己』的總綱方面,為我們留下了最崇高、最完美的榜樣。主耶穌雖然恨惡罪惡,卻憐愛世人,憐愛罪人,憐愛仇敵。祂降世為人時說:『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 『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羅5:8)。 在被釘十字架時,還為殺害祂的仇敵禱告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我們也當效法主耶穌的榜樣,愛世上的眾罪人。
愛人如己的總綱,也包含了彼此相愛的新命令在內。主耶穌在即將離世前,吩咐門徒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
總之,兩大總綱的要求是極其神聖、崇高的,全部聖經的道德教訓都可看作是對它們的註解。主耶穌的一生也可看作是遵守兩大總綱的典範。像這樣神聖、崇高的要求不是我們靠自己力量所能作得到的。我們必須不斷住在主裏面,讓主也不斷住在我們裏面,以致我們也能不斷效法主耶穌的榜樣,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並愛人如己。 * 路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