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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題 靈魂的實質和招魂術真相

 

    在『人死後的情况和復活的盼望』一文中,通過聖經的查考,我們已得出三點結論:

    (一)人死後,人的『氣』或說『靈』被上帝收回,人的身體歸於塵土,人的思想意念、知覺感情都停止了活動(詩104:29. 146:4.12:7. 3:19-21)。因此人死後是『毫無所知』的,直到復活時醒起。那時,各人的氣或說靈所代表的各人的心靈、品格和特性,也必歸還各人。(傳9:5,6,10.6:4-5. 30:9. 115:17. 88:10-12.38:18,19. 26:19.12:2.5:28,29.帖前4:16-17)。

    (二)人死後,人的氣或說靈雖被上帝收回保存,但却是沒有思想意念、知覺活動的。因此義人死後不是立即進『樂園』,得賞賜(樂園實指天上的聖城新耶路撒冷,上帝寶座的所在,參林後12:1-4.2:7.22:1-2);罪人死後也不是立即入『地獄』,受死刑(地獄實指千禧年後的硫磺火湖,參太5:22.25:41.20:7-15);而都是先要在墳墓(或說陰間)中安息,等候復活時醒起,接受賞罰。正如主所說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祂(指基督)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另詳參:創37:35.44:29.14:13.38:10.12:13.17:15.2:29,34.11:13,39-40.帖前4:16,17.林前15:16-18.14:24.26:19.12:2)。

    (三)全體義人復活、升天和得榮耀,是在基督復臨時(林前15:16-23,50-52.帖前4:16,17.20:5,6.6:37-40,53-54.14:1-3)。全體罪人復活、定罪和被毀滅,是在千禧年結束後,基督第三次降臨時(啓20:5,7-15.林前15:24-26)。此外,還有三次特別復活,即摩西的特別復活(太17:1-4.9),主耶穌復活時部分聖徒的特別復活(太27:50-53),和基督復臨前夕大艱難時期中『多人的復活』(但12:2.26:64.1:7.14:3)。

 

『靈魂』的實質

    現在我們要進一步研究『靈魂』的實質和『招魂術』的真相。所謂『靈魂』的觀念,原是屬於古今各種異邦邪教的迷信觀念,認爲人死後,靈魂却不死,不但仍有知覺,甚至還能顯靈和人交往。這種荒謬的迷信原是出於那『說謊之人的父』,魔鬼的假冒。起初上帝就曾明確警告人類始祖不可吃禁果,說:『因爲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撒但卻欺騙始祖說:『你不一定死(原文是你必不會死)。』(創2:17.3:4)。爲了『證實』他所說的謊言,加强他對人類的迷惑,他從古至今仍不斷地進行他的欺騙、迷惑人的工作;藉著『招魂術』,又稱爲『關亡』『過陰』『顯靈』等交鬼的巫術,衆鬼魔竟冒充死人的名義,甚至僞裝死人的聲音、容貌、姿態,顯示於人前,並以明顯的異能奇事騙取人的信任,以虛假迷人的謊言牢籠罪人的心靈,使他們終於在犯罪滅亡的道路上越走越遠,還自以爲死後仍有補救之方。於是人死後靈魂不死的迷信觀念,以及隨之而産生的種種危害人的異端邪道,充斥於各異邦邪教,幷流傳於街頭巷尾。

 

煉獄的謬道

    尤其令人警惕的,在自稱爲信奉基督的羅馬天主教,以及早已身受羅馬教謬道影響的基督教某一些教派中,也竟然采納了古時各異邦邪教中有關靈魂不死和招魂術的異端邪道。特別是羅馬教發明的煉獄等異端,以及披著基督教外衣的招魂術的興起,更是危害無窮。如羅馬教認爲:一個人只要信而受洗,作了他們的教徒,將來就再也不會下地獄了。即使以後他們犯了罪,沒有悔改而死了,他們的『靈魂』也不會下『地獄』受火刑,而是要進入『煉獄』中去忍受一定時期的痛苦,以煉淨自己的罪惡,然後他們的靈魂仍要升入『天堂』享福。天主教還宣講:『煉靈(意即煉獄裏的靈魂)不是常常在煉獄裏受苦,有時候天主差他們到世上受苦,也顯出來叫人看見。』『有時候他們在世上加恩典給我們,我們理當相幫他們。』又說:要爲他們『祈禱、做哀矜、行各樣善事』,並『爲他們獻彌撒、領聖體、得大赦』,爲要『相幫他們,减少他們的煉苦,使能够早些升天堂,他們就爲我們祈求。』(引自天主教出版的「教理詳解」一書)。

 

披著基督教外衣的招魂術

    顯然,這種種毫無聖經根據的迷信謬道,也早已在不同程度上影響了基督教某些宗派的看法,幷也特別爲末後『披著基督教外衣的招魂術』預備了道路。現在歐美各國,以至於基督教世界普遍興起的『披著基督教外衣的招魂術』,實是自古以來形形色色的關亡、過陰、降靈等交鬼的巫術,在基督教世界的重新翻版,是撒但邪靈在末後時代欺騙、迷惑人的杰作。所謂死人的『靈魂』顯現,幷和活人說話,實質上都是出自墮落的天使,也就是衆鬼魔的假冒、僞裝和欺騙人的勾當,爲要引誘人聽從『鬼魔的道理』,而在罪中永遠淪亡。(提前4:1.帖後2:9-12.24:4-24)。 

 

宗教改革家的看法

    懷愛倫曾指出:『靈魂不死的神學理論,乃是羅馬教從邪教迷信中拿來混合在基督教信仰裏的謬論之一。路德馬丁把它列在「那組成羅馬教皇諭旨的糞堆的許多荒唐虛談」之中。論到所羅門在傳道書中所說死人亳無知覺的話,這位宗教改革家評論說:「這又是一個憑據,證明死人是毫無知覺的。……那裏沒有知識,沒有智慧……。」』另一位宗教改革家『殉道者廷達爾』也公開承認,他不信人死後立刻升到樂園享福,或立刻下入地獄受苦。他說:『這也不是我信仰中的一條。如果是這樣,那麽我只好說肉體復活的道理是虛空的了。』(善惡之爭第33章)。

 

所謂『靈魂』的原文詞意

    由以上所說可見,靈魂不死的迷信觀念,本是發源於『那說謊之人的父』魔鬼,和各種敬拜偶像、信奉鬼神的邪教。再說所謂『靈魂』一詞,也原是屬於邪教的迷信字眼。其實在聖經的原文原意中,根本就沒有過像靈魂這樣迷信的詞意。但可惜由於翻譯聖經時,將原來不應譯成『靈魂』的原文字意,也誤譯成靈魂,從而造成今日閱讀譯文聖經的人思想上的困惑、混亂和誤解。爲了對聖經譯本中出現的『靈魂』或『魂』的原文字意,有正確的理解,現在將聖經中直接、簡接有關靈魂的幾個原文字意作一介紹:

 

一,舊約的『尼弗希』和新約的『普蘇開』

    舊約聖經中譯爲『靈魂』的希伯來字,主要都是尼弗希(NEPHESH)。這一個字在舊約原文聖經中共用過755次,只有21次被誤譯爲『靈魂』,但卻有197次被譯爲『生命』、『性命』、

或『命』,有時指人的生命,有時指動物的生命(如創1:20.9:4,5.12:13.17:11-14.12:10.2:4,6.31:13.56:13)。另有106次譯爲『人』(如創14:21的『人口』,5:6『那人』,31:19『人』,10:22七十『人』,18:4『人』),115次譯爲『我』(41次)、『你』(2次)、『他』(20次)、或『自己』(34次),(如王上19:4.46:2.11:43都譯爲『自己』,結18:4譯爲『他』),11次被譯爲『屍體』(民5:2.9:6,7,10. 19:28),7次被譯爲『活物』等(利11:46)。此外還有167次被譯爲『心』(如創34:3.6:7.1:7),35次被譯爲『意』『欲』『性』『心靈』等,(如申4:9.106:15譯爲『心靈』,申23:24.105:22. 34:16.譯爲『意』,箴23:2.譯爲『貪』)。另有少數被譯爲其他一些和上述相似的詞意。

    根據以上的統計可見,『尼弗希』這個字的原意是指生命,並經常被譯爲『生命』『人』和『心』。因『人』是生命的具體所指,『心』是生命在思想情感方面的表現,都和生命連爲一。又由於『尼弗希』也經常用來指動物的生命,如創世記1:20說『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9:4說『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們不可吃』,利未記17:11說『因爲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箴言12:10說『牲畜的性命』,此外,尼弗希也曾多次被譯爲『活物』等,故此可見,在『尼弗希』的原意中,並無不能死,或死後仍有知覺的像『靈魂』那樣的迷信含意。舊約聖經中21次將此字譯爲『靈魂』顯然是完全違背原文字意的。其實這21次『靈魂』都應改譯爲『生命』,或少數改譯爲『心』,意義就更爲確切了。如詩22:20說:『求你救我的靈魂(應譯爲生命)脫離刀劍。』又如詩23:3說:『祂使我的靈魂(應譯爲生命或心靈)甦醒。』

    在新約聖經中譯爲『靈魂』的希臘字主要是『普蘇開』(PSUCHE)。這一個字在新約原文聖經中共用過105次,只有22次被誤譯爲『靈魂』,2次被誤譯爲『魂』,但卻有44次譯爲『生命』『性命』或『命』。有時指人的生命(如太2:20. 6:25.3:4.9:24.10:11),有時指動物的生命,如啓示錄8:9提到『海中的活物』,原文即『海中有生命(普蘇開)的物』。另有一次譯爲海中的生物,啓示錄16:3說:『海中的活物都死了。』原文即『海中的活的普蘇開都死了。』此外,另有9次譯爲『人』(徒2:41. 3:23. 7:14. 27:3.13:1.彼前3:20),18次譯爲『心』(如太11:29. 12:18. 26:38.6:6.14:2,22. 15:24.2:35),其他11次譯爲和上述相類的其他詞意。

  由以上的統計可見,新約希臘文中的『普蘇開』相當於舊約希伯來文中的『尼弗希』,主要的意義是指『生命』『人』和『心』。又因『普蘇開』也被用來指動物的生命,及動物的本身,可見此字的原意並無不能死或死後仍有知覺的像『靈魂』那樣的迷信含意。因此新約聖經中有22次將此字譯爲『靈魂』,2次被譯爲『魂』,是完全違背此字原意的。其實應該全部改譯爲生命,或少數改譯爲『心』,意義就更爲確切了。如雅各書5:20說:『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應譯爲生命)不死,幷且遮蓋許多的罪。』又如彼得前書2:11說:『這私欲是與靈魂(應譯爲心靈或生命)爭戰的。』           

    

二,舊約的『如阿』和新約的『普紐瑪』

    舊約聖經中還有一個希伯來字『如阿』(RUACH),也要解釋一下。這個字在舊約原文中共用過377次,它的主要意思可分爲兩組:一組是靈、心、心靈。其中共有124次被譯爲『靈』,有時指上帝的靈(創1:2.61:1.11:17),有時指邪魔的靈(王上22:23.19:14),有時指人的心靈(詩143:3.57:15)。另有4次直譯爲『聖靈』(民27:18),8次直譯爲鬼魔的『魔』(撒上16:14-26,23. 18:10. 19:9.9:23),4次直譯爲『心靈』(伯10:12. 17:1.18:14.57:15),還有49次直譯爲『心』(書2:11.撒上1:15.13:2.54:6. 2:1)。另有2次直譯爲『性』。

  『如阿』的另一組意思爲風、氣、氣息。它們和靈相似,都是看不見的一種力量的表現,所以原文中爲同一個字。主耶穌也曾以『風』來代表聖靈(約3:7,8)。舊約中『如阿』有98次被譯爲『風』(創3:8. 8:1.10:13. 14:21),11次譯爲與風相關的『方』(結37:9),18次譯爲『氣』(詩104:29. 146:4. 18:15.4:9),15次譯爲『氣息』(創7:22.3:19),2次譯爲與『氣息』息息相關的『生命』。還有少數經節譯爲與上述各詞意相近的『精神』(士15:19),『怒氣』,『人』(3次),『我』『他』(各1次),以及其他相似的譯意。

    此外,『如阿』在舊約中也有一次被誤譯爲『靈魂』,一次誤譯爲『魂』(詩31:53:19-21)。實應改譯爲『靈』或『氣』。其實,傳道書3:19-21中告訴我們,人和獸有同樣的『氣息』或說『氣』(原文是『如阿』,也可譯爲『靈』),『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而且接著所說『人的靈』和『獸的魂』,其中的『靈』和『魂』原文也都是『如阿』,也都可譯爲『氣』或『靈』。由此可見,獸也具有『如阿』,難道獸也具有『靈魂』麽?可見『如阿』這字並沒有像『靈魂』這樣迷信的含意。

    在新約希臘原文中,也有一個字『普紐瑪』(PNEUMA),意思相當於上述舊約希伯文的『如阿』。『普紐瑪』在新約原文中共用過385次,它的主要意思也是靈、心、心靈,或風、氣、氣息。其中共有171次譯爲『靈』,有時指上帝的靈、基督的靈,也就是聖靈(弗4:30.4:18.彼前1:11.8:9),有時指鬼魔的靈,也就是邪靈,(啓16:13,14.約壹4:1),有時指『服役的靈』天使(來1:14),有時指人的心靈(路1:47)。另有80次直譯爲『聖靈』,(太4:1. 12:31.3:8.10:19),36次直譯爲『鬼』(太8:16.10:20),2次直譯爲『鬼魂』(徒23:8,9),10次直譯爲『心靈』(約4:24.26:41.14:38.1:80.1:9. 7:6. 8:10),28次直譯爲『心』(可8:21.19:21.12:11.2:29.林前4:21.彼前3:4.9:55.提後1:7.11:8.6:1.5:3)。另外還有些經文將『普紐瑪』譯爲『風』(約3:8.其中風和靈在原文中爲同一字),『氣』或『氣息』(太27:50.12:23.帖後2:8)。此外『普紐瑪』在新約中也有9次被誤譯爲『靈魂』,一處2次被誤譯爲魂。其實應將它們改譯爲靈、氣息或生命,或是心和心靈。

 

三,舊約的『尼沙瑪』

    舊約聖經中還有一個希伯來字『尼沙瑪』(NESHAMAH)也可略爲一提。此字在舊約原文中共用過24次。在中文聖經中有10次譯爲『氣』,11次譯爲『氣息』,1次譯爲『人』,2次譯爲『靈』,但卻沒有1次譯爲靈魂。

  以上原文字義統計數目,主要參照:聖道闡微,聖道查經課,和SDA英文聖經字典。列舉的經節主要參照英文聖經字典,希臘文、英文字典,和中文經文彙編等。

 

三點總結

    總之,通過上面五個原文字義的研究可知,沒有一個字含有像『靈魂』這樣迷信的含義。因此中文聖經中的所謂『靈魂』,實質上不外乎是這樣幾個意思:

    (一)中文聖經中的『靈魂』原文絕大多數都是希伯來文的『尼弗希』和希臘文的『普蘇開』,一般都可翻譯爲生命。如基督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應譯爲生命)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應譯爲生命)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太10:28)。『因爲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爲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麽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麽換生命呢?』(太16:25,26)。以上二處經文提到的靈魂和生命在原文中都是同一個字。過去不是有人很喜歡講『靈魂最寶貴』麽,那就希望他們今後改講『生命最寶貴』,或『靈命最寶貴』!

    (二)中文聖經中的『靈魂』有一小部分原文是希伯來文的『如阿』和希臘文的『普紐瑪』。其中有四個經節的『靈魂』應改譯爲『靈』或『氣息』(也可引伸而譯爲『生命』)。一是詩篇315節說:『耶和華阿,……我將我的靈魂(應改譯爲靈或氣息)交在你手裏。』二是司提反殉道時的最後祈禱:『求主耶穌接受我的靈魂(應譯爲靈或氣息)。』三是主耶穌臨終前大聲祈求:『父阿,我將我的靈魂(應譯爲靈或氣息)交在你手裏。說了這話,氣就斷了。』這裏所說的『氣』字和上面的『靈魂』在原文中爲同一個字。四是希伯來書1223節提到的在上帝那裏有『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按原文也應譯爲靈或氣息。

  從以上幾處經文可見,人死時,人的『靈』或說『氣』,代表各人的心靈、品格和特性,是要被上帝收回幷保存的,因將來上帝還要使人復活,還給各人的。但是必須強調的是:各人的『靈』或說『氣』,在離開身體後是沒有思想知覺的,也不會活動的。

  傳道書早就清楚指出,人死後『塵土仍歸於地,靈(原文爲「如阿」,也可譯爲氣)仍歸於賜靈(或說賜氣)的上帝。』(傳12:7)。幷且『死了的人毫無所知。』(傳9:5)。傳3:19,21還指出:『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原文爲「如阿」,也可譯爲靈)都是一樣,人不能强於獸,……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誰知道人的靈(原文是「如阿」,也可譯爲氣)是往上升,獸的魂(原文也是「如阿」,應譯爲氣,或靈)是下入地呢。』這是因爲人死後,將來還要復活的,而獸死後就不再復活了。由此可見,人的『氣』或說『靈』,在人死後是沒有知覺的。

  詩篇中也早已明確指出:『你(上帝)收回他們的氣(原文爲「如阿」,也可譯爲靈),他們就死亡,歸於塵土。』(104:29)。另一處又說:『他的氣(原文爲「如阿」,也可譯爲靈)一斷,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原文爲他的思想),當日就消滅了。』(詩146:4)。

    (三)中文聖經中的『靈魂』另有一小部分應當譯爲心或心靈。不論他們的原文是希伯來文的『尼弗希』或『如阿』,或是希臘文的『普蘇開』或『普紐瑪』,都可譯爲心或心靈。

  例如彼得前書211節說:『這私欲是與靈魂(原文爲普蘇開,應改譯爲心靈)爭戰的』。又如哥林多前書734節說:『要身體、靈魂(原文爲普紐瑪,應改譯爲心靈)都聖潔』。又如帖撒羅尼迦前書5:23提到的『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其中的『靈(原文爲普紐瑪)與魂(原文爲普蘇開)與身子』,在『呂譯新約初稿』中就被改譯爲『靈與心與身體』。也可更確切地改譯爲『心靈、意念與身體』。

 

『招魂術』的真相

    通過以上的一切查考研究,我們已可看明,在聖經的原文字意中,根本就不存在類似『靈魂』這樣迷信的觀念。所謂人死後『靈魂』不死,甚至還能向人顯靈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不符合聖經啓示的。這實際上都是出於魔鬼的假冒和欺騙人的作爲。因此所謂招魂術,又稱爲關亡術、過陰術、降靈術,實質上也就是上帝在聖經中一貫嚴厲禁止的交鬼的巫術。正如摩西在經上所吩咐:『你們中間不可有……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爲耶和華所憎惡,……耶和華你的上帝從來不許你這樣行。』(申18:10-14.19:31. 20:6,27.8:19,20)。

 

魔鬼假冒的撒母耳

    古時掃羅王曾違背上帝的命令,去尋訪交鬼的婦人,要爲他招來先知撒母耳,其實招來的所謂撒母耳完全是魔鬼所假冒的,結果促使他更快滅亡。我們怎麽知道掃羅所招來的撒母耳是鬼魔假冒的呢?

  首先,聖經一系列經文已明確告訴我們:『死了的人毫無所知。』既不會思想,也不會說話和行動。因此所招來的撒母耳必然是假的。

  第二,聖經上明說:『掃羅求問耶和華,耶和華却不藉夢、或烏陵、或先知回答他。』這是因掃羅有罪不肯悔改(撒上28:6)。既是這樣,上帝又怎可能容許先知撒母耳去見掃羅,並藉他的口說話呢?假設他死後有知覺的話。

  第三,掃羅對交鬼的婦人說:『求你用交鬼的方法,將我所告訴你的死人爲我招上來。』難道先知撒母耳會聽鬼招喚,出現在這樣的埸合中麽?何況上帝在聖經中是以死刑嚴厲禁止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申18:9-14.19:31. 20:6,27)。

  第四,邪靈假冒的撒母耳是從地裏上來的,因當時猶太人都相信,人死後是進入墓地中。而現代披著基督教外衣的招魂術,所招來的信徒都是從天而降的,因爲現代人相信信徒死後是立即升到天上的。可見鬼魔的作法也是前後矛盾,隨機應變的。

  第五,鬼魔假冒撒母耳說的話,表面上似乎很對,講的話也部分應驗,實質上却充滿了撒但害死人的毒氣,促使掃羅更灰心、絕望和滅亡。其實如果掃羅肯悔改認罪,尋求上帝,上帝也會赦免他的。

  第六,假冒的撒母耳對掃羅說:『明日你和你的衆子,必與我在一處了。』這是一種危險的欺騙,使人以爲善惡不分,死後都是一樣。

  第七,經上明確指出掃羅求問的是交鬼的婦人,而不是耶和華,這也成了他滅亡的原因之一:『這樣掃羅死了,因爲他干犯耶和華,沒有遵守耶和華的命令。又因他求問交鬼的婦人,沒有求問耶和華。所以耶和華使他被殺,把國歸於耶西的兒子大衛。』(代下10:13,14)。

   這件事也特別警告我們末後的信徒,更要遠離一切披著基督教外衣的招魂術。聖經預言已告誡我們,末後邪靈要假冒基督名義,施行神迹奇事,僞裝死人音容形狀,散布欺騙毒害人的異端(提前4:1.13:13.16:13-14)。我們務要靠主識別、謹防之。* 路光 *

 

 

附詮:關於陰間地獄和火湖

 

附詮一:聖經中『陰間』究竟是指甚麼地方?

舊約聖經中的『陰間』希伯來文為『希耳』(SHEOL),實指埋葬死人的地方,也就是指墳墓的意思。英文聖經欽定本中大都將它們譯為墳墓(參傳9:5-6,10.14:13.6:4-5.38:18-19)。先祖雅各,義人約伯,蒙上帝神奇醫治的希西家王,以及靈感的詩人大衛王等,都認爲他們死後要進入陰間,或說墳墓中安睡,直等到將來主來時復活升天。(參創37:35.44:29.14:13.38:10.17:15.2:29,34.14:14.14:1-3.帖前4:16-17)。

新約聖經中的『陰間』希臘原文為『哈地斯』(HADES),相當於希伯來文『希耳』,同樣是指埋葬死人的地方,就是墳墓的意思。最好的一個例子是使徒們引証詩篇上的預言論到耶穌死後也在陰間安息,並從陰間復活。彼得和十一使徒高聲說:『大衛既是先知,……就預先看明這事,論到基督復活說,祂的靈魂不撇在陰間,祂的肉身也不見朽壞,這耶穌上帝已經叫祂復活了。』(徒2:30-32,22-32.16:8-10)。主耶穌自己又說,祂死後要三日三夜在地裏頭(太12:40)。可見,使徒們和大衛所說的陰間,也就是主耶穌所說的地裏頭墳墓。

由以上所說可見,所有的人死後,都是先要在陰間,或說墳墓中安睡,直到復活後接受賞罰。正如主耶穌自己所宣告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稀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只是義人和惡人復活的時間不同;聖徒是要在基督復臨時復活升天(帖前4:16-17.14:1-3),罪人是要在一千禧年後復活受審,扔入火湖中永遠毀滅(啓20:5-6,7-15)。

至於路16:19-31所說的財主在陰間的火焰中受痛苦的說法,完全是比喻中的說法,並不是真實的情況。對比喻主要是吸取其中的屬靈教訓。(可參看上題中有關人死後情況的釋疑)。

 

附詮二:聖經中『地獄』究竟是指甚麼地方?

主耶穌說:『在地獄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9:47-49)。這顯然是一種象徵的說法。這裏所謂的『地獄』是新約聖經中出現的名詞,它的希臘原文爲『革暗那』(GEENNA),實爲舊約希伯來文欣嫩子穀的譯音,在新約聖經中共用了十一次。至於新約聖經中還有一次所謂的地獄,原文是『他他洛斯』(TARTAROS),為希臘神話中所用的字眼,是指一個幽暗的地方,和人死後的情況無關(彼後2:4)。其他所有的『地獄』原文就是『欣嫩子穀』。『欣嫩子穀貼近耶布斯的南界(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書15:8)。猶大王亞哈斯和瑪拿西都曾先後在此穀中燒香,幷焚燒活人爲祭,獻給假神(代下28:1-4. 33:1-6)。後來敬畏上帝的約西亞興起作王時,便『污穢欣嫩子穀的陀斐特,不許人在那裏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王下23:10)。他當時吩咐人將那些拜假神之人的尸體,從墳墓裏掘出來,燒在他的丘壇上,幷還燒了許多動物的尸體和垃圾、藉此污穢這些丘壇。由於要燒的屍體甚多,小蟲也不斷滋生,『爲了防止大量的腐敗尸體所能引起的傳染病,於是使火焰不斷地燃燒著,爲要燒盡他們。』(希臘文英文字典)。『後來拉比傳說中也聲稱,城外的欣嫩子穀是一個焚燒尸體和垃圾的地方。』(SDA英文聖經字典)。以致出現了聖經所說的『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情况(可9:48.66:24)。

    後來先知耶利米也得到啓示,預言欣嫩子谷將成爲『殺戮穀』『埋葬尸首』之地,『甚至無處可葬』。於是欣嫩子谷實已成了末日毀滅、埋葬一切惡人的火湖的預表(耶7:30-34. 19:1-5. 32:15)。到了新約聖經中,主耶穌更是明確地以『地獄的火』(即『欣嫩子穀的火』)來預表千禧年結束時,毀滅撒但、邪靈和一切惡人的『硫磺的火湖』(太5:22.9:43-50.25:41.20:7-15)。

 

附詮三:將來被稱為地獄的火湖是否會永遠存在?罪人是否會永遠受火刑?

    如上所說,新約聖經中的所謂地獄,實是指千禧年結束後在地球上將要出現的硫磺火湖說的。那時,魔鬼惡天使和所有滅亡的罪人,都將要被扔在火湖中受刑罰,而被焚燒成灰,永遠滅亡(參啟20:7-10,11-15.4:1,3.28:16-19)。至於現在未悔改的罪人死後,先是要在墳墓中安睡,等到千禧年後聽到基督的命令而復活(參啓20:5.5:28-29),接受上帝最後的執刑審判,再被扔在火湖中受刑毀滅(啟20:11-15)。

基督教中有一些人認為在將來新天新地中,『地獄』也就是硫磺火湖還會永遠存在,撒但、惡天使和惡人還將在其中永遠活著受苦。這種信念是完全違背聖經的啓示和教訓的,也是完全違犯上帝慈愛和公義的本性的。連有罪的世人都知道對犯人也要本著公正仁慈,按罪量刑,最重的刑罰也不過是死刑。世人犯罪只有短短幾十年,上帝又怎能讓罪人永遠活著忍受火刑的痛苦呢?如果罪人永遠不死,聖經上所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又怎麼能兌現呢?而且罪惡不也要永遠存在了麽?啟示錄上說:『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20:14)。如罪人在火湖中永遠不死,火湖又怎能稱為第二次的死呢?可見罪人是不可能永遠活著受火刑的。

    固然,經上稱火湖是『永火』(太25:41),但經上也曾稱古時焚燒所多瑪、蛾摩拉的火為『永火』(猶7)。又形容焚燒以東的火『晝夜總不熄滅,煙氣永遠上騰……』(賽34:9-15)。由此可見,所謂『永火』的意思,實際上就是指用不能熄滅的火,將所要燒的東西燒成灰為止(彼後2:6)。也正如經上所說:『把麥子(指義人)收在倉裏,把糠(指惡人)用不滅的火燒盡了。』(太3:12)。

    再說,聖經原文中『永遠』的意思,有時固然是指永遠無盡的時期,但有時也是指有限的時期,如一生一世之類。如撒上1:22說『永遠』,1:28說『終身』。又如出21:1-6說『永遠服事主人』,這明顯的是把永遠作為終身,或一生一世的意思。至於啟19:3所謂『燒淫婦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意思也就是直到淫婦被燒盡,烟氣完全消散爲止。啟20:10所謂『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意思也就是直到他們被燒死毀滅為止。

    至於主耶穌所說『在地獄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9:47-49)。正如上面所解釋的,這裏的『地獄』原文就是『欣嫩子穀』,焚燒尸體垃圾的地方,象徵撒但邪靈和罪人要在其中被焚燒受刑罰的情况,直到最後完全被燒盡毀滅,不再存在爲止。

  其實關於滅亡的罪人和撒但、惡天使將來在火湖中受刑毀滅的情況,聖經中早有明確的預言。啓示錄中告訴我們,他們要在基督復臨時開始的一千年後,被丟在硫磺火湖中受刑毀滅。(啟20:7-10,11-15)。

    由於撒但、惡天使及每一個惡人所犯的罪惡大小各有不同,因此他們所將遭受的刑罰輕重也各有不同。有些罪惡輕的人如枝葉、枝條一樣,在火湖裏只燒片時即死,有些罪惡大的人如樹幹一樣,要在火湖中遭受多日的痛苦(啓14:10-11)。至於惡天使特別是萬惡之根撒但,如樹根一樣,要在火湖中忍受最長時間的痛苦。但最後撒但、惡天使也將和惡人一樣,都要被焚燒成為灰燼。 

    如先知的預言中明確論到此事說:『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臨近,勢如燒著的火爐,凡狂傲的和行惡的,必如碎楷,在那日必被燒盡,根本枝條,一無存留,……他們必如灰塵(原文爲:他們必成為灰塵)在你們腳掌之下。』(瑪4:1,3)。預言中所提到的『根本』是代表撒但,因他本是罪惡的創始者,爲衆罪之根,萬惡之本,也爲一切犯罪作惡之人的『父』(約8:44)。『枝條』是代表一切跟從撒但者。『枝條』和『根本』如何在烈火中先後被焚燒淨盡,成為爐灰;照樣,惡人、惡天使和撒但也要在火湖中先後被焚燒淨盡,成爲灰燼。

關於撒但的毀滅,聖經中還有更明顯確切的預言:『遮掩約櫃的基路伯阿,……我已將你摔倒在地。……我使火從你中間發出,燒滅你,使你在所有觀看你的人眼前,變爲地上的爐灰。……你令人驚恐,不再存留於世,直到永遠。』(結28:16-19)。 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