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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題 主耶穌設立的浸禮

 

主耶穌在世時,曾爲我們設立了三個新約的禮節,就是:浸禮、謙卑禮和聖餐禮。現在我們就來研究浸禮。

浸禮是每一個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接受基督爲他個人救主的人,都要接受的禮儀,從而名實相符地成爲上帝的兒女,基督的門徒。正如基督吩咐門徒的偉大傳道救靈使命中所指出的:『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按原文宜譯爲施浸),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

 

浸禮的重要

關於浸禮的重要性,主耶穌復活後曾親口提到:『信而受洗的(宜譯爲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主耶穌在和尼哥底母講論重生之道時,也曾指出:『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約3:5)。所謂從水生,是指悔改的洗禮的意思。(太3:11. 2:38)。所謂從聖靈生,是指心靈的更新和重生,這才是悔改的實質表現。若沒有從聖靈生,産生悔改的心,單是從水生,接受浸禮是毫無功效的。然而,被聖靈更新而悔改重生的,在有條件的情况下也應當接受水的浸禮。甚至就連主耶穌自己雖然是聖潔無罪的,但也爲我們留下了受浸的榜樣。如經上所記:『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但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約翰想要攔阻祂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裏來麽。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爲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或作禮)。』(太3:13-15)。

在五旬節聖靈沛降的那一天,使徒彼得也曾勸勉衆人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爲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幷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上帝所召來的。』(徒2:38,39

使徒保羅也曾指出:『祂便救了我們,……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上帝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多3:5-6)。

    

浸禮的意義

上面講了浸禮的重要。接下來再講一下浸禮的意義。可分四點來講:

(一)我們受浸時,先停止呼吸,隨即全身浸入水中,是表明我們的舊人和基督同死同葬;接著從水中上來,是表明我們的新人和基督同生同活。正如使徒保羅所指明的:『豈不知我們這受洗(受浸,下同)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麽?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羅6:3-11)。因此,浸禮也被稱爲『重生的洗』,象徵我們心靈的重生。(多3:5)。或者說象徵我們在基督裏做『新造的人』。(林後5:17)。當然,浸禮也象徵信而悔改,洗去罪惡的意思。如亞拿尼亞對掃羅說:『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22:16)。其實真正的信而悔改,蒙寶血洗淨,被聖靈更新的人,也就是一個重生而獲得屬靈生命的人。

(二)浸禮也是信徒在衆天使和弟兄姐妹面前,和天父上帝、主耶穌基督幷聖靈立約。在受浸前,牧師要將浸禮約言逐條宣讀給受浸的人聽,幷要受浸的人當衆舉手表示信從持守,其中首先要表明相信基督爲自己的救主,幷一生跟隨祂,然後在浸禮約書上簽字。因此這本是一個極其隆重莊嚴的禮節。

(三)浸禮也是信徒在上帝、衆天使和弟兄姐妹面前,所作信而悔改,蒙恩歸主的見證。不但弟兄姐妹要爲他們歡喜感恩,而衆天使也要在上帝面前爲他們快樂贊美。(參路15:10)。

(四)浸禮也表示主耶穌已接納受浸的人爲基督的門徒,爲天父上帝的兒女。主耶穌曾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22-23)。

  

浸禮的儀式

接下來,我們就來看一下浸禮的正確儀式應該是怎樣的。可以分三點來講:

(一)一般由牧師『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正如主耶穌親口所吩咐的。(太28:19,20)。若沒有牧師時,也可由長老代爲施浸。  

施浸者可以先作一個禱告,也可對受浸者說:『某某弟兄(或姐妹),你已經信從主耶穌基督爲你個人的救主,我現在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爲你施浸。』  

(二)接著或可用毛巾捂住口鼻,示意停上呼吸,將他按入水中,立即將他托起水面。應該有足够多的水,使受浸的人能全身浸在水中。我們看到主耶穌自己也是『在約但河裏受了約翰的浸』,以後再從水裏上來。主耶穌的門徒也是在約但河裏給信主的人施浸,因爲那裏水多。(參1:9,10. 3:22,23)。埃提阿伯太監也是『下水裏去』受浸,再『從水裏上來。』(徒8:36-39)。需要注意的,中文聖經中的『施洗』或『受洗』,原文中都含有浸入水中的意思,所以全部可譯爲『施浸』或『受浸』。

(三)最好使受浸的人臉面向上,被躺倒在水中,如同和基督一同被埋葬,然後從水中被扶起來,如同和基督一同復活。正如使徒保羅所說:『你們既受洗與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祂一同復活。』(西2:12)。

或者有人要問:假如過去已經受過不符合聖經要求的洗禮的人,是不是還需要重受浸禮呢?比如已經受過灑水禮的人是不是還要重受全身浸入水中的浸禮呢?又比如嬰孩時期還不明白真道時受過洗禮的人,是不是還要重受洗禮呢?回答也是肯定的。如果我們要嚴格按照聖經的教訓去做,就必須重受浸禮。

使徒保羅有一次遇見幾個信主的門徒,還沒有受聖靈,就問他們說:『你們受的是甚麽洗呢?他們說是約翰的洗。保羅說,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們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徒19:1-7)。

或者有人還要問:假如由於特殊的情况,人未能接受浸禮,是否會影響得救呢?比如有人患重病,無法接受浸禮,或是沒有機會接受浸禮而去世,是不是會影響到他們的得救問題呢?

我們相信是不會影響得救的。只要一個人已經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被聖靈重生,即使因特殊情况未能接受浸禮而離世,也是能得救的。例如十字架上的强盜,臨死前信而悔改,求告主名,雖然不能受浸,也仍舊能得永生進天國的。正如主耶穌當時立刻應許他說:『我今日實在告訴你,你將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23:43.根據古卷原文原意重譯)。這裏的『樂園』實際上就是未來天國的京都,天上的新耶路撒冷聖城。(參:林後12:1-4. 2:7.22:1-3)。但反過來說,若有機會接受合乎聖經教訓的洗禮,也就是全身浸入水中的浸禮,就應重視這樣的機會。

 

浸禮的條件

現在再來看甚麽樣的人才能接受浸禮?

(一)要受浸的人必須真正相信主耶穌基督爲自己的救主。有一次,有一個天使對腓利說:『起來,向南走,往那從耶路撒冷下迦薩的路上去。』那路是曠野。腓利去後,看見有一個埃提阿伯的太監,坐在車子上。他剛從耶路撒冷敬拜上帝后回來,現在要回本國去。聖靈對腓利說:『你去貼近那車走。』『腓利就跑到太監那裏,聽見他念先知以賽亞的書。便問他說,你所念的,你明白麽?他說,沒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於是請腓利上車,與他同坐。他所念的那段經說,「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羔在剪羊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祂卑微的時候,人不按公義審判祂。誰能述說祂的世代,因爲祂的生命從地上奪去。」太監對腓利說,請問,先知說這話,是指著誰?是指著自己呢,是指著別人呢?腓利就開口從這經上起,對他傳講耶穌。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監說,看哪,這裏有水,我受洗有甚麽妨礙呢?腓利說,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說,我信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於是吩咐車站住,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裏去,腓利就給他施洗。』(徒8:26-38)。

由此可見,真正相信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是我們的救主,這是受洗的最基本的條件。但真正的信主是必然有悔改的果子和行爲的表現的,正如以下所陳述的。

(二)要受浸的人必須真實信靠救主,悔改認罪,求主寶血赦罪,幷求主恩助追求成聖。正如使徒彼得對五旬節聽衆所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8)。

很明顯,一個人如果沒有真實信主悔改,即使受了浸禮,也幷不能使他的罪得蒙赦免。只有那些真正信而悔改的人,他們的浸禮才能得蒙上帝的悅納,才能使他們領受,或更深領受罪的赦免和聖靈的應許。

(三)要受浸的人也必須真實求告主名。正如亞拿尼亞對掃羅(也就是後來的使徒保羅)所說:『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洗(受浸),洗去你的罪。』(徒22:16)。

使徒保羅在書信中也指出:『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幷沒有分別,因爲衆人同有一位主,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因爲「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2-13)。

甚麽叫『求告主名』呢?首先要明白主的名字耶穌基督有甚麽含意。『耶穌』原文的意思爲救主,基督原文的意思爲受膏的君王。關於主名的含意正如天使向約瑟所指出的:『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太1:21)。因此所謂『求告主名』,也就是要求告主耶穌基督將我們『從罪惡裏救出來。』(太1:21)。講得更具體一點,也就是要求告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也就是要求告主用祂的寶血赦免,洗去我們的罪,幷求告主藉著聖靈潔淨、更新、重生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真正恨惡罪幷得勝罪。凡如此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因此求告主名的禱告,實際上也就是信而悔改的禱告。如果一個人早上起來後,沒有個人的禱告,晚上睡覺前也沒有個人的禱告,那就說明他的靈性還沒有得蒙主恩的拯救。因他既沒有個人的禱告,也就不可能求告主名;既沒有求告主名,也就不可能得蒙拯救。

如果一個人早上晚上都有個人的禱告,那麽是不是說明他已得蒙主恩拯救了呢。那也不一定,還要看他禱告的內容。如果他在禱告中所求的都是今生物質上的事,例如求健康、求平安、求福氣、求順利、求幫助、求保佑,而對主的救恩却不重視,對自己的罪却不認真對付,沒有天天不斷在主面前悔改認罪,求主赦免,靠主得勝。那麽他的這種禱告和異教徒的永神拜佛差不多,根本不能算是求告主名。他既沒有求告主名,自然也不可能得蒙主恩的拯救。

如果一個人沒有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禱告,即使受了浸禮,也不能洗去他的罪,使他的靈性得蒙拯救。聖經上的教導是:『求告祂的名受洗(受浸),洗去你的罪。』

(四)換一種說法,要受浸的人也必須是內心被聖靈潔淨、更新、重生的人。使徒保羅指出:『祂便救了我們,……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3:5)。

保羅在此稱浸禮『爲重生的洗』。可見,浸禮也是象徵重生的。只有被聖靈更新和重生的人所受的浸禮,才能名符其實地被稱爲『重生的洗』。上帝也正是『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而拯救了我們。

如果一個人只是外表上接受了浸禮,而內心中沒有被聖靈更新和重生,那麽他所受的浸禮,就不能被稱爲『重生的洗』,也不能使他得救。他們的名字可以記錄在教會的名册上,却不能記在天上的『羔羊生命册上』。(啓13:8.20:15)。他們也不可能得永生,進天國。正如主耶穌向尼哥底母所指出的:『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接著又解釋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約3:3,5)。從聖靈生的就是指聖靈的更新和重生的經驗說的。這樣的人再受浸禮『從水生』,那麽他的浸禮就成了『重生的洗』。

惟願每一位預備要受浸禮的信徒,都要儘早在主面前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被聖靈重生,獲得屬靈新生命。或至少在受浸之時解决重生的問題。以致他們的浸禮可以成爲『重生的洗』,而得蒙上帝的悅納。

至於已經受過浸禮,而還未重生的信徒怎麽辦呢?那就切望他們立即到主面前,求得悔改、重生的經驗罷。主的靈能立即潔淨、更新、重生他們的心靈,主的寶血能立即洗淨他們一切的罪污。他們能立即獲得屬靈新生命,而名符其實地成爲上帝的兒女。他們先前所受的浸禮,到這時也可以補成爲『重生的洗』。

(五)要受浸的人也必須靠主恩助,遵守上帝的誡命(包括安息日的遵守),遵守主的道(包括聖經的基本信仰要道)。經上說:『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人若說我認識祂,却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凡遵守主道的,愛上帝的心在他裏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裏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裏面,就該自己主所行的去行。』(約一2:3-6)。

主耶穌也對信祂的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約8:31)。又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幷且要向他顯現。…….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幷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約14:21,23-24)。

     

最後的勸勉

最後,我要勸勉還未受浸的慕道友們,你們既已被天父上帝和主耶穌的洪恩大愛所感召,就當决志加緊準備,爭取儘早受浸歸主。

我們要效法埃提阿伯太監的榜樣,在猶太全國大祭司、長老、法利賽人和許多人存著偏見,不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兒子的情况下,他一聽見腓利根據先知的預言,傳講耶穌的事迹,就立即相信主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和爲萬民捨命贖罪的救主,幷主動要求腓利立即爲他施浸,使他成了一位虔誠、熱切而忠心的基督徒。

他回國之後,不但帶領全家人歸信基督,而且善於運用埃提阿伯女王對他的信任,和所賜於他的總管銀庫的大權,在女王前和朝廷中爲基督作見證,幷進而向全國傳揚基督的福音,終至於埃提阿伯君王、臣宰和全國百姓都歸信了基督。

尤其值得一提的,在中古時期羅馬天主教離道背教後,由於第六世紀起受到回教勢力的阻隔,埃提阿伯教會始終能獨立保持自己的信仰,幾乎完全沒有受到羅馬教的腐化影響。可是他們長期被異教所包圍,難免不受一點謬道的影響。雖然如此,他們仍以聖經爲信仰的惟一標準,幷保守其中的許多真理。例如他們篤信上帝律法的不變性,幷遵守第四條誡命的安息日。

有一段歷史資料提到:『北非洲的阿比西尼亞(又名埃提阿伯)教會是多年遵守安息日的教會。他們在使徒時代就立下了根基。(見徒8:26-39)。惟因回教勢力的包圍,他們曾多年與歐洲教會隔離,到第十六世紀方得恢復交通。西元1534年他們受到回軍的侵襲,故遣使往葡萄牙求援。阿比西尼亞的代表在葡萄牙朝廷上,講述他們守安息日的理由說:「上帝創造天地的工作完成之後,祂就在該日安息。上帝既定這日爲至聖,我們若不忠心遵守,顯然是違犯上帝的旨意和誡命。祂寧願天地廢去,不願祂的話作廢。因基督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所以我們守安息日,不是要效法猶太人,乃是要順服基督和祂的使徒。……」(GEDDES著「埃提阿伯教會史」第87,88 面)。

葡萄牙政府當即派軍隊四百,及一般「耶穌會」的傳教士,去援助埃提阿伯。傳教士抵達阿京後,即迫使阿王撒登戈投誠教皇(1604年)。他又頒布法令禁止人民遵守安息日。但人民抗拒了王的命令,引起全面性的大革命,終於迫使王收回成命,宣布宗教自由。到1632年,他的兒子聽從人民的要求,將羅馬教會的傳教士全數逐出國境,恢復古教,國內大享安寧。』(善惡之爭一書後面的附錄715-716 頁)。

由以上所述可見,埃提阿伯的太監主動要求受浸,成爲基督徒後,在主恩助之下回到本國,爲主結了多少屬靈的果子,在傳道救靈大工上爲主發揮了多大的影響,非到將來天國後不能全知。惟願我們每一位慕道友和教友都要效法這一位先賢的美好榜樣!(轉錄自路光所著『聖道專題研究』第四部分第十題)

 

 

 

 

附題: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受洗的聖經根據

(修訂增補於2016,1,28

 

主耶穌基督的吩咐

我們教會和基督教很多教會都根據太20:18-20主耶穌的親口吩咐,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為信徒施洗。主耶穌復活後在預先約定的加利利的一座山上,第八次向使徒們和五百多弟兄顯現時(如將婦女和孩童也算在內至少有一二千人),親口宣告並吩咐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也有個別少數教會根據使徒行傳的簡要記載,只『奉主耶穌的名受洗』(徒8:14-17.19:4-6)或『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徒2: 38-39)。他們認為太28:19應按弧號內小字的譯意來理解,意思是只奉主耶穌或耶穌基督的名受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其實大小字的意思都相同。因奉誰的名受受洗,就歸於誰的名下。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受洗,就歸於聖父聖子聖靈的名下。其實,在原文希臘文中,『奉in』和『歸於into』是同一個字『eis』。徒19:5『他們……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和徒8:616『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其中的『奉』字也是用的同一個希臘字『eis』,也可同樣翻譯為『他們……就受洗歸於主耶穌的名』。再者,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受洗,也包含了奉主耶穌的名受洗的含意在內。因聖子上帝就是主耶穌。使徒行傳中提到,早期有好些信徒已受過施洗約翰的洗禮,只是奉上帝的名受洗,因此他們要再奉主耶穌的名受洗(徒19:4-6)。

我感到這不是很大的關乎能不能得救的原則問題,但真耶穌教會卻强調必須奉主耶穌或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不可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受洗,必須頭朝下在活水中受洗,必須說方言,否則不能得救。這就變成了嚴重錯誤的謬道。 他們也是不相信聖父聖子聖靈是三位合而為一的真神上帝(即三位一體的實意)。當時五旬節堲靈沛降時,因猶太人原先只信上帝,不信耶穌是救主,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而且許多猶太人已奉上帝的名受過施洗約翰的洗,因此使徒彼得勸告他們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按:這不是 真耶穌教會所指必須說方言的意思,詳見以下關於方言的附錄,而是指真正信而悔改,被聖靈重生,獲得屬靈生命,獲得赦罪的平安和救恩的喜樂的意思,而且罪人是在真正信而悔改時,就立即被聖靈重生的,而不是要等到受洗後才被聖靈重生的。例如十字架上的強盜臨死前信而悔改,立即被主的寶血洗淨,被聖靈重生,雖然不可能受洗,也仍然能得永生進天國。另參:可1:14-15.3:3,6-15.3:16,18,38.1:12-13.1:13.4:30。反過來說,一個人若沒有真正信而悔改,歸順基督,即使因信奉主耶穌的名受洗後也不能被聖靈重生。參徒8:14-23。彼得當時所以將信而悔改,受洗,接受聖靈連在一起說,是因當天就立即爲這些悔改信主的猶太人施洗了)。因爲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幷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上帝所召來的。』(徒2:38-39)。

我們現今根據馬太福音20:18-20主耶穌復活後親口吩咐我們:『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打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其中的含意更完美,更清楚,對我們現今不認識聖父聖子聖靈三一真神上帝的萬民更合適。主耶穌在禱告中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而且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受洗,其中也已經包含了奉耶穌基督的名施洗的含意,因聖子上帝就是救主耶穌基督。例如牧師在施浸時,說:我現在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爲你施洗!這是按照主耶穌的簡要的說法;若要說得更詳細一點當然也可以這樣說:我現在奉聖父上帝,聖子耶穌基督,和聖靈保惠師的名爲你施洗!其中當然包含了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的含意。不論簡要說或詳細說,每個信徒都明白這一層含意,聖子是指主耶穌基督。其實奉耶穌的名,或奉基督的名,或奉上帝兒子的名,或奉聖子上帝的名.都有這樣的含意。彼得當時針對猶太人,另一次也曾特別强調說:『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醫治了生來瘸腿的人(徒3:6)。今天我們就不宜效法彼得的說法,稱耶穌是拿撒勒人。所以最重要的是我們要明白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的真正含意,而不是教條似的說,只可說出奉主耶穌的名這幾個字,否則就無效。

 

三位完全合而為一的真神上帝

還有一點要特別解釋一下,強調只可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的人,也常常是偏面強調獨神論,反對聖父聖子聖靈是三位完全合而為一的真神上帝的人。如強調說方言的真耶穌教會和五旬節教會中都有傳講這種錯誤觀點的人,現在國外個別極端分子也在傳這種錯誤觀點。主耶穌吩咐我們:『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這裏所說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按希臘文文法『名』字應當用複數,但極為奇妙的,主耶穌卻特意用單數的名。這是為要表明聖父聖子聖靈是三位完全合而為一的真神上帝。同樣奇妙的,摩西在聖靈的默示下也採用了同樣的說法。聖經的第一句話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1:1)。這裏的『上帝』原文中既非單數,又非雙數,而是用的複數詞『伊羅欣』ELOHIM,暗示我們的上帝有三位。但接下去所用『創造』一詞,原文中却爲單數形態的動詞『巴拉』BARA,這又暗示我們的上帝是『三位一體』的上帝。按照希伯來文文法來說,如上帝(名詞)是多數詞,創造(動詞)也必須用多數詞;但摩西在聖靈的啟示下,卻特意改用單數動詞,為要顯明聖父聖子聖靈是三位完全合而爲一的『三位一體』上帝。

隨後,我們又看到三位一體的上帝以彼此商議的口氣說話:『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多數)的形像,按著我們(多數)的樣式造人。……上帝就照著自己(單數)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單數)的形像造男造女。』(創1:26-27)。

特別使我們感到奇妙的,摩西在申命記中又進一步啓示了『三位一體』的奧秘,說:『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申6:4,5)。

這裏所說『耶和華我們上帝』,耶和華是上帝的聖名,意即自有永有的(出3:13-15.6:2-3),其中『上帝』一詞,原文也是用複數詞,意即暗示有聖父、聖子、聖靈三位耶和華上帝。但這三位上帝却又被稱爲『是獨一的主(原文爲獨一的耶和華)』。不過需加注意的,此處『獨一的』一詞,原文爲『阿卡得』ECHAD,僅用來形容一個集體單位,而不是指絕對單一的數目。正如基督教有一本書中指出:此處『希伯來的「一」字除在群名字應用外,是從來不會發見的。ECHAD這字是用於複數單位體的,比如「一球葡萄」,或是「衆人起來如一人一樣」。希伯來文指點絕對單位的「一」字是YACHEED,乃用在唯一的時候,但它從來沒有被應用來表明神格的一致性的。』(《真理的聖經》141頁,作者SIDNEY COLLETT,上海市基督福音書局出版和發行,約爲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出版)。而且這裏『獨一的』一字,原文中和創2:24提到的丈夫要『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爲一體』中的一字是同一個字。

因此所謂『三位一體』(是神學的名詞,不是聖經的說法),只是用來形容聖父、聖子、聖靈都是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無所不在,自有永有的耶和華真神上帝,在凡事上都是同心、同德、同智、同能、同工、同榮,分工合作,完完全全合而爲一的(參約17:21-23),而不是說只有一個身體。因上帝是有『本體』的(來1:3),基督雖然被稱爲『上帝本體的真相』,爲要向天使和我們人類顯示上帝的無限大愛和榮美聖德,人認識和看見了基督,也就等於認識和看見了上帝(參約1:18.14:7-10),但也是有『真體』或說『身體』的,並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來1:3.約一3:2.3:21.22:42-44.8:1.3:21)。就基督原有的神性來說,基督是『與上帝同等』的(腓2:6),主耶穌也曾說:『我與父原為一(意即在神性,品德,意志上都完全相同)』(約10:30),但由於在三一真神分工合作的計劃中,基督將要成爲創造主,幷兼任天使的統師和天使長,後又降生爲人,成爲人類的救主,因此基督也被稱爲上帝的愛子,聖子,或獨生子,或首生的(腓1:16-17)。

而且,舊約聖經中的耶和華上帝,其中的『上帝』在希伯來原文中都是用的複數詞『ELOHIM』(el-o-heem),都是指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上帝說的,也有幾處向人顯現的耶和華上帝明顯是指基督說的。我們必須要認識基督也是自有永有、無始無終的耶和華上帝。其實在伊甸園中尋找亞當夏娃的耶和華上帝,那和二位天使變成人的樣子,向亞伯拉罕顯現的耶和華上帝,那在火燒的荊棘中向摩西說話的,又在西乃山上宣布十條誡命的耶和華上帝都是基督(創三章十八章和出三章二十章)。因自從人類犯罪墮落後,天父上帝已不能直接和人交往,都是藉著基督。正如經上所說:『上帝在基督裏叫人和自己和好。』(林後5:19)。基督有時也自稱爲『耶和華軍隊的元帥』(書5:13-15)。也曾稱爲『耶和華的使者』(士2:1-5)和『立約的使者』(瑪3:1,2)。當然,基督也被稱爲『上帝的兒子』,我們的『救贖主』(伯19:25,26.59:20)……等等。基督原有許多種不同的身份和使命。

在《先祖與先知》一書中也多處指出那向亞當夏娃宣布救贖計劃,向亞伯拉罕肉身顯現,在火燒的荊棘中,呼召摩西的耶和華上帝,以及引領以色列人出埃及,行曠野,在西乃山上宣布十條誡命的耶和華上帝,就是基督。此處只引證一處:『那向我們始祖發表救贖應許的乃是上帝的兒子。那向諸先祖顯示自己的也就是他。……基督不但是希伯來人在曠野時的領袖──那名稱爲耶和華,隱在雲柱中,行在會衆前的使者,他也是賜律法與以色列的主。基督在西乃山的赫赫威榮之中,將他父十條誡命的律法傳給一切百姓聽。那把刻著律法的石版賜給摩西的也就是他。』(先祖與先知32章)

至於聖靈也一直謙卑地隠藏自己,作爲父上帝和基督的代表,住在我們心中,光照感化幫助我們。正如主耶穌所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下同),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爲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却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但我要從父那裏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爲我作見證。』『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裏來;我若去,就差他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爲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幷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爲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14:16-17,26. 15:26. 16:7-15)。這一位聖靈也就是上帝寶座前一座燈台的七盞火燈所象徵的:『又有七盞火燈在寶座前點著;這七燈就是上帝的七靈。』是奉上帝差派,遍察,光照,幫助普天下祂子民的(啓4:5.參亞4:2-10)。事實上,上帝和基督也都是藉著聖靈住在我們心靈中,不斷光照、感化、恩助我們的(啟5:6),因此我們的心靈也成了上帝、基督和聖靈的殿。由此可見聖靈也和聖父聖子一樣是有位格(英文為person),或譯本體的(來1:3基督是上帝本體的真相,英文欽定本聖經中的本體也為person)。假如聖靈沒有位格,也就不能作爲上帝和基督的代表。聖靈雖被稱爲『上帝的靈』『基督的靈』,而三合爲一(羅8:4-10),但也單獨地被稱爲『聖靈』,而與聖父、聖子幷列(太28:18-20)。正如主耶穌所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經上說人『欺哄聖靈』,也就是『欺哄上帝』(徒5:3-4)。又說聖靈用說不出的嘆息爲我們代求(羅8:26-27),聖靈參透上帝奧秘的事(林2:10)。基督也尊榮聖靈說:『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12:30-31)。基督道成肉身,在世爲人時,也是求靠上帝所賜聖靈的能力,度過完全聖潔無罪的人生。正如經上所說:『上帝所差來的就說上帝的話,因爲上帝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約3:34)。

但我曾看到真耶穌教會的人,特別是五旬節教派說方言的一個長老,對主耶穌所說的這一句話發生了嚴重誤解,認為『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其中的『名』是單數,是一個名字,就是指耶穌。並因此而得出一個可怕的結論:說耶穌不但是聖子的名字,而也是聖父和聖靈的名字;說聖父聖子聖靈實際上是同一位上帝,而扮演了父子聖靈三個不同角色。這樣的錯誤結論和上述聖經中的一系列明確啟示相違背,而且聖經上也從未說過耶穌也是聖父和聖靈的名字。

 

補充:奉父子聖靈三一真神的名施洗和祝福!

我寫完此文後,有人寄給我網上的一文,強調只可奉主耶穌或耶穌基督的名受洗。所能提出的根據只是使徒行傳中的四節經文(徒2:38. 8:14. 10:48. 19:4-6)。如以上所說,我相信使徒們在五旬節聖靈沛降後,第一天傳道有三千猶太人悔改受洗,他們原來都是信奉上帝的猶太信徒,只是不信主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而且他們中有許多人都已奉上帝的名受過施洗約翰的洗。因此使徒彼得勸告他們必須要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徒保羅傳道時也處在同樣背景下(徒19:4-6)。至於另外提出的六節經文和奉誰的名受洗問題無關,或是說明受洗的意義是和基督同死同活(西2:12.6:3-4),或是說明要信而悔改,也即求告主的名受洗(徒徒22:16),或是說明受洗後的情況(加3:27.林前6:11)。另一節經文歌羅西書3:17只是說:『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上帝。』是的,我們無論作甚麼,都要奉主耶穌的名,向天父禱告,祈求,和感謝。我們也要奉主耶穌的名祝福。但我們也看到新約書信中,使徒們奉聖父、聖子、聖靈三一真神的名為教會信徒祝福。如使徒保羅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爲教會祈求祝福說:『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衆人同在!』(林後13:14)。使徒約翰也同樣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爲衆教會衆聖徒祈求祝福說:『但願從那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上帝,和他寶座前的七靈,幷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裏首先復活、爲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啓1:4-5)。由此可見,奉主耶穌的名祝福,和奉聖父聖子聖靈三一真神上帝的名祝福,都是可以的。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在聖靈的感動下,而按時按人,或詳或簡,有不同祝福方式。

同樣我們要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施洗,實際上是根據使徒馬太所寫的馬太福音中的記載,主耶穌基督復活後向眾門徒顯現時所親口所吩咐的:『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有個別反對三一真神的人想要否定這節經文,竟毫無根據地亂加質疑,胡說甚麼此節經文有可能會被羅馬天主教會擅改過。其實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而且近代發現的大量古代聖經手少本和羅馬皇帝康士坦丁時代所抄寫的古代手抄本,都是早在羅馬教皇興起前就已完成的。早在殉道者游斯丁教父時(主後100-167年)就已提出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洗了。羅馬天主教皇制卻是在公元六世紀時才正式興起的。

再者,自從古時的猶太國滅亡和使徒時代結束後,福音要傳向不信真神上帝的萬國萬民,尤其我們現在向世界上無神論,或迷信許多邪靈假神的多神論,或自然神論,或只信獨神論,不信聖父聖子聖靈三一真神上帝的萬國萬民來說,勸他們信靠主耶穌的救恩,悔改自己的罪,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受洗,更有現實重大的意義。再者,我們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受洗,也已經包含了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的含意在內。因受洗的人都知道聖子上帝就是主耶穌基督。假如有人信心軟弱,希望受洗時提到耶穌基督的名字,作為牧者也可照顧他們說:『我現在奉聖父上帝,聖子耶穌基督,和聖靈保惠師的名爲你施洗!』其實,這和主耶穌所吩咐的『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的含義完全相同。只不過是說得簡單一點或詳細一點。

 

懷愛倫著述中的教導

『基督所應許在祂升天之後要差來的保惠師,乃是有完全神性的聖靈,向凡接受幷相信基督爲其個人救主的人彰顯神聖恩典的權能。天上有三位合一(或譯三位一組trio)的三位永活的真神(There are three living persons of the heavenly trio);那些以活潑的信心接受基督的人,要奉這三位權能者──父、子、聖靈──的名受洗(in the name of these three powersthe Father, the Son, and the Holy Spiritthose who receive Christ by living faith are baptized),這三位權能者必與天國順命的子民合作,使他們努力過在基督裏的新生活。──特別證言,B系列,第7號,第6263頁,1905年。{Evangelism 615.1}』(《傳道論》第十八章第85段)

『基督以洗禮作爲進入他屬靈之國的標記,他命定洗禮爲先决的條件,爲凡願被聖父,聖子,聖靈之權威所承認的人必須遵從的。人在沒有尋求到一個教會爲自己的家以前,猶未跨過上帝屬靈之國的門檻之先,他必須接受那神聖之名:“耶和華我們的義”(耶23:6)爲印記。……那些奉聖父、聖子、聖靈三位合而為一的名受洗的人(Those who are baptized in the threefold name of the Father, the Son, and the Holy Spirit),在開始他們基督徒的人生時,就公開宣稱他們已經弃絕爲撒但服務,幷已成爲王室的分子,天上大君的兒女。他們已經遵守那個命令:“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於是“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林後6:17,18)的應許就在他們身上成全了。(六二)』(《信仰的基礎》五月十九日4段)

『基督定洗禮爲進入他屬靈之國的門路。他命定這事爲必須的條件,而凡希望被承認爲屬聖父、聖子、聖靈權下的人都必須依從。凡領受洗禮的人藉此公開聲稱:自己已經放弃世界,且已成爲王室的分子,天上大君的兒女。……』(《奇妙的神恩》五月十五日2段)

『凡奉父、子、聖靈三位合而為一的名而受洗的人(Those who are baptized in the threefold name of the Father, the Son, and the Holy Ghost),在他們基督徒人生一開始時就公開聲稱自己已經接受了以下的邀請,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林後6:17-18)“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上帝,得以成聖。”(同上7:1)……』(《奇妙的神恩》五月十五日4段)

『我們是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洗的,這三方面偉大而無窮的力量,聯合保證爲我們而努力,只要我們願意同心協力。』(《高舉主耶穌》四月五日2段)

『洗禮是一份最嚴肅的放棄世界的聲明書。凡是奉父、子、聖靈、三位合而為一真神的名受洗的人(Those who are baptized in the threefold name of the Father, the Son, and the Holy Ghost)……是公開宣稱,他們是不再服事撒但,而是成爲王家的一員,是天國之王的兒女了。他們聽從那命令:“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因此,上帝也在他們身上履行自己的諾言:“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林後6:17,18)』(《高舉主耶穌》十月十五日4段)

『當我們欣然接受洗禮莊重的儀式時,我們就是向天使和世人證明以前所犯的罪都已蒙滌除;幷且既已向世界死了,自今而後,我們只“求在上面的事。……”(西3:1)但願我們不要忘記自己受洗時的約言。在天上至大的三位權威者──聖父、聖子、聖靈──之前,我們已許願要順服那……曾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之主的旨意。(約11:25)基督赦免每一位悔改的罪人,而蒙赦免的人在他受洗後從水裏上來時,就被稱爲新造的人,而他的生命乃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裏面了。但願我們時常記住:得蒙洗除我們舊有的罪惡,乃是我們最高的權利。(65)』(《崇高的恩召》五月三十一日三位大能的幫助者第4段)

『當基督徒立下受洗的約言時,有神聖的幫助已保證要賜給他;聖父、聖子、聖靈、都等待著要爲他效力。上帝將整個天國的資源都供他取用,使他能作得勝的人。他自己的能力微弱;但上帝是無所不能的,而且上帝必作他的幫助者。他每天要在施恩的寶座前說明他的需求。藉著信心和仰賴,藉著利用所供備的資源,他便能得勝而有餘了。(66)』(《崇高的恩召》五月三十一日三位大能的幫助者第5段)

『門徒要奉基督的名推進他們的工作。他們的一言一行都要專注于衪的名,因爲祂的名具有使罪人得救的大能。他們的信心要集中在那爲恩典與能力之根源的主身上。他們要奉衪的名向天父祈求,就必得蒙允准。他們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人施洗。基督的名要作爲他們的口號,他們特殊的標記,他們團結的力量,他們行徑的根據,和他們成功的資源。(二八)』(《開朗的宗教》一月十二日3段)

『我們如果不是因爲有藉著基督而得的權柄,就必全無力量可言了。但是基督却擁有所有的權柄。“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今日偕主行》十一月十六日4段)。(路光寫於201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