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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基督教各教会的一封公开信

让我们在圣经的真道上同归于一,作好准备迎见主来!

(公元20031月撰写,2015,3,18最新修订)

 

主内亲爱的同工同道和弟兄姐妹:

 

主耶稣基督已在二千年前为我们降生、为人、被钉、复活和升天,幷且主必很快再来接我们到天父那里去。正如主耶稣受难前亲口应许我们:『在我父家里有许多住处,……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我若去为你们预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约14:1-3)。主怎样再来接我们呢?正如主自己所说:『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他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他的选民,从四方,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太24:30-31)。也正如使徒保罗告诉我们说:『因为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上帝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帖前4:16-17)。主耶稣再来时,要『将我们这卑溅的身体改变形状,和祂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3:21)。那时我们的身体『要发出光来,像太阳一样。』(太13:43)。接着要将我们接到天上的圣城新耶路撒冷中去,城中有上帝和基督的宝座,宝座四围有千千万万天使,我们将来要和天父上帝,救主耶稣,并众天使永远在一起(启21-22.12:22-24.11:9-10,16.8:10-12)。

我们虽然不能知道主来的具体年日,但我们确知主来的日子已日益临近了,因为有关基督复临的预兆已不断涌现,但以理启示录的预言也已应验到最后的大结局(太24:32-36.彼后1:19)。但我们却至今教派众多,在信仰上也存在差异,甚至严重混乱。一般来说,各公会宗派都会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例如在某些真理的认识方面看得更清楚,但也会在某些真理的认识方面有不足和错误之处。既然我们同有一位无限慈爱的天父,同有一位舍命救赎我们的救主,同有一位要赐下合而为一之心的圣灵,幷同有一本三位一体真神上帝所默示的完备的圣经,但为甚么却不能『在(圣经的)真道上同归于一』呢?(弗4:13)。但愿我们都能彼此真诚交流,互相虚心学习,去谬存真,作好准备,完成主工,迎见主来!

 

圣经是我们一切信仰的根据和标准

如果我们是纯正的基督教,我们都必承认圣经是我们一切真理信仰的最权威的根据和标准,以及所有属灵经验的试金石。我们都坚信:『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并且『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6-17,15)。充满在全本圣经中的预言,也都『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上帝的话来。』(彼后1:21)。圣经上也屡次严肃警告我们,主的话语一句不可加添,一句不可减少,免得我们永远灭亡(启22:18-19.4:2.12:32.30:5-6)。

正如怀爱伦所说:『我们的警句应当是:「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他们所说的若不与此相符,必不得见晨光。」(赛8:20)。我们有一部满载极宝贵真理的圣经,它含有知识的阿拉法与俄梅戛(即始与终)。圣经乃是出于上帝的默示,「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应当用圣经作你的读本。』(基督徒经验谈210页)。另一处又说:『上帝已经在祂的圣言中,将有关救恩必须的知识交付与人。人应当接受圣经为祂的具有权威而毫无错误之旨意的启示。它是品格的标准,真道的启示者,和经验的试金石。因为「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我接受全部圣经,认它为上帝所启示的圣言。我相信全部圣经中所有的话。』(信仰的基础第6页)

又说:『上帝的话乃是测验一切教义和经验的标准。』(善恶之争3页)。『上帝必要有一等人在世上维护圣经,并专以圣经为一切教义的标准和一切改革的基础。学者的见解,科学家的推理,宗教会议的信条或议案,以及多数人的意见,──这一切都不应该作为证据,来确定或反对任何一项宗教的信仰。』(善恶之争37616页)。『圣经,只有圣经,才是我们信仰的根据和联合的唯一纽带。一切顺从圣经的人都会和谐相处。我们不可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来支配我们的行动。人是会犯错误的,而圣经则是永无错谬的。不要彼此争论,而要高举主。让我们像主那样,用「经上记着说」来应付一切反对的意见。让我们高举旌旗,旗上写着「圣经是我们信仰和训练的准则。」(信息选粹卷一416页)。

 

全部圣经的中心是基督──应当高举基督

我们坚信全部圣经的中心是基督,全部圣经的主题是要向我们启示上帝借着基督救赎人类的计划。旧约圣经主要是论到那将要来临的基督,其中包含着大量有关基督降生、为人、被钉、复活、升天以及再来的预言,新约圣经的四福音主要是论到已经降生、为人、被钉、复活、升天的基督,使徒行传、新约书信和和启示录主要是论到升天后坐在上帝宝座右边不断为我们赎罪和代求,并即将再来拯救我们的基督。据统计,旧约圣经中共有三百三十三点预言,论到主耶稣的生平事迹,从降生、为人、被钉到复活升天,都已获得奇妙应验。全部圣经中共有二千五百点预言论到耶稣再来,即将实现。主必快来,我们的得救在于完全信靠和信从基督。

正如怀爱伦在『传道良助』一书中指出:我们『在一切号称基督徒的人中,……应当居先将基督高举在世人面前。……这种以及包括在此信息之内的其他真理,都应该传扬,但那最引人注意的中心就是耶稣基督,切切不可遗漏。在基督的十字架那里,慈爱和真理彼此相遇,公义和平安彼此相亲。应当引领罪人仰望髑髅地,存着小孩子天真纯朴的信心,信靠救主的功劳,接受祂的义,相信祂的慈悲。』

『唉,但愿我有口才,说出充满能力的话,使那些在福音里与我同工的人,受我所愿他们受的感动。我的弟兄们哪,你们乃是在处理永生之道,在应付那能有最高发展的人心。基督被钉,基督复活,基督升到诸天之上,以及基督复临,应当那样软化及充满传道人的心灵,使之欢乐,以致他能本着仁爱和恳切,向人们传扬这些真理。这样,耶稣就被表现出来,人就不再见那传道人了。』

『你们这教导人的应当高举耶稣,在讲道、唱诗、祈祷上都要高举祂。要运用你全副的精力,向那模糊、惶惑、迷亡的人们指出「上帝的羔羊」。应当高举那复活的救主,并对凡听的人说,来就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的主。(弗5:2)。应当把救恩的科学列为每次讲道的重心, 并作每首诗歌的主旨。每回祈求,也当将这事尽情的倾述出来。在你们所讲的道中,不可另加别的来补充基督,因为祂乃是上帝的智慧与能力。要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显明耶稣是悔改之人的希望,相信之人的保障。要向那些苦难及绝望中的人显示平安的道路,指明救主的恩典和全备。』(传道良助158-160页)

 

我们必须因信称义

我们也都坚信基督徒是必须因信称义的。就如使徒保罗所指出的:『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按照原文应译为:不是因着)遵行律法。』(罗3:20,28)。使徒保罗在另一处又说:『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16)。

对保罗上述教训,须加以正确理解。所谓『称义』,也就是指上帝称我们为义,算我们为义,或者说不算我们为有罪,也就是赦免我们罪的意思。正如经上所指出:『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唯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上帝,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上帝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4:4-8)。由此可见,称义和赦罪是同样的意思。赦罪是从消极方面说的,称义是从积极方面说的。由于悔改的罪人完全是靠着主宝血的功劳,因着他的信心而得蒙赦罪、称义的,因此称为因信称义。(参:罗3:23-26)。至于上帝的律法虽然能使人知罪,却不能赦免人的罪,虽然能指出成圣成义的标准,却不能赐人力量去达成。因此保罗说:『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但保罗所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是因行律法』,绝不是像有人误解的那样说,人可以不遵守上帝的道德律法。因为人若不肯遵守律法,不肯悔改自己违背律法的罪,那么主的宝血也就不会赦免他们的罪,不会称他们为义(约一3:4-5)。因此,因信称义并不废掉律法,相反,更是坚固律法。就如保罗接下去所指出的:『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3:31)。

正因为当时曾有人误解了保罗书信中因信称义的教训,使救恩和律法对立,使信心和行为脱节,因此雅各书信中特别强调了信心和行为结合之必须。他说:『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么?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么?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幷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上帝的朋友。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2:20-24)。

雅各这样的说法和上述保罗的说法幷不矛盾。保罗说『人称义是因着信』,其中的『信』是指真实的有行为表现的信心,也即使人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立志遵行律法的信心。雅各说:『人称义是因着行为(是指出于信心的行为),不是单因着信』,意即不是单因着口头上、理论上的,没有行为表现的死的信心,必须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才能称义,因为『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因此二人说法虽不同,意思却完全相同。

 

我们必须靠恩得救

我们也都坚信基督徒是必须靠恩得救,而不是靠律法得救的。靠律法得救是不可能的,因律法只能使人知罪,却不能赦免人的罪,况且我们自己也没有力量遵守律法。因此没有任何一个人能靠自己遵守上帝律法而得救。幸亏有主的宝血能洗去我们违背律法的罪,有主的恩助能使我们遵守律法而成圣,因此我们是必需靠恩得救的。但是靠恩得救的也必须遵守律法。如果我们不肯遵守律法,也就等于有罪不肯悔改,那么主的宝血也不会赦免我们的罪,我们也根本不可能靠恩得救了。其实在有关灵性得救的事上,救恩和律法的功用本是互相配合,缺一不可的。

首先从消极方面来说,律法的功用『本是叫人知罪』。如使徒约翰说:『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一3:4)。又如使徒保罗说:『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7:7.3:20)。而救恩的功用本是为了赦免人违背律法的罪, 并帮助人遵守律法而离罪成圣,爱上帝爱人。(太1:21.1:77.1:16. 7:7,14-25. 8:7-9,4)。

再从积极方面来说,律法的功用本是为人提供一种成圣成义、爱上帝爱人的崇高道德标准。例如上帝的十条诫命所属的两大总纲,是要我们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上帝,并爱人如己。(路10:25-28.22:37-40.2:8-12)。十条诫命的属灵精意是要我们在自己的心灵意念,言语行为上完全圣洁无罪,并不断存着爱上帝、爱人的心,尽到服务、行善、传道救灵的责任。(参:太5:21-22,27-30.约一3:15.3:18-20)。实质上,全部圣经的道德教训,都可视为上帝诫命属灵精意及其两大总纲的发挥。主耶稣一生圣洁无瑕的榜样,也可视为遵守上帝诫命属灵精意及其两大总纲的完美典范。因此,上帝十诫律法的属灵精意及其两大总纲,实质上也就是要我们在自己的心灵品格上,不断『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3:17-18);也就是要我们追求『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太5:48)。而救恩的功用也就是为要赦免我们一切违背上帝律法的罪(也即使我们因信称义,罗4:6-8),并恩助我们遵行上帝的律法,而离罪成圣,圣而又圣,更深爱上帝爱人,不断在主里服务行善,传道救灵,凡事感恩,靠主常乐,得胜一切考验,效法主耶稣的完美无瑕榜样(也即使我们因信成义,罗6:19-22),也即『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8:3-13.5:22-25)。

 

因信称义靠恩得救并不否定行为

我们也坚信因信称义,靠恩得救,并不否定行为。使徒保罗教导我们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2-9)。这实是千真万确的真理。然而基督教中却有不少人严重地误解了这句话。他们和那些想要靠行为得救的人所犯的错误相反,而趋于另一极端,即偏面强调靠恩得救,因信得救而否定行为,说甚么行为好坏和得永生没有关系,甚至说一个得救的信徒,即使以后犯了罪,至死未再悔改,也仍然是能得永生的。他们实际上也是犯了断章取义的通病,如果他们虚心研读一下上下文,也许可以避免这种错误。

其实,这里所说的『得救』并不是指将来的得永生说的,而是指现在灵命上的蒙恩得救说的。(在原文和英文中『得救』不是用的将来式,而是用的现在式)。而且我们灵命上蒙恩得救的经验是需要不断保持和加深的。

这里所说的得救,也就是保罗在上下文中所指出的:『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祂极丰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5-10)。

可见,这里所说的得救实际上也就是指我们死在罪恶中的时候,上帝『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指重生得到属灵新生命,开始和肉体相争,参罗7:22-24),并『与基督一同复活』(指学会靠主得胜,学会靠圣灵治死肉体老我,从而能过新人的生活,参罗6:3-5. 7:25. 8:11-13.5:16. 6:7-8),『一同坐在天上』(指进而操练不断靠主过得胜的生活,参西3:1-4.2:20.1:20-21)。换一种说法,这里所说的得救,也就是指主耶稣将我们『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不但借着主的宝血拯救我们脱离罪的刑罚,使我们能得蒙赦罪称义,而也借着祂的圣灵拯使我们脱离罪的捆绑,使我们能开始,并不断靠主离罪成圣,圣而又圣,更深爱上帝爱人。

  像这样的灵命上的蒙恩得救,也即蒙恩重生,称义成圣,显然『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5-10)。

但是这决不是说,我们灵命上的蒙恩得救和我们信主后的行为无关。因这里的『得救』既是指主耶稣将我们从罪恶里救出来,又怎能和行为无关;这里的『本乎恩(救恩)』,也是指将我们从罪恶里拯救出来的恩典,也即使我们称义成圣的救恩,又怎可能和行为无关;这里的『因着信』也是指信心和行为相结合的真实的信心,因『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是不能使人称义得救的(雅2:17-26)。

 

所谓旧约时代和新约时代的人都是要因信称义

靠恩得救的,也都是要靠救恩守律法的

我们也坚信无论旧约时代或新约时代的人,都是要因信称义,靠恩得救的,也都是要靠救恩守律法的。有些人所谓旧约时代是律法时代,是靠守律法得救而没有救恩的,新约时代是恩典时代,是靠恩得救而不需要守律法的,这种说法是明显违背圣经教训的。如经上提到亚伯、以诺、挪亚都是因信称义,靠恩得救的(来11:4,5,7)。亚伯拉罕更是成为犹太人和外邦人一切因信称义之人的父(罗4:1-12)。我们外邦信徒所以能因信称义,也是根据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及所传给他的福音,正如保罗所说:『圣经既然预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加3:8-9)。主耶稣也曾说过:『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约4:22)。亚伯拉罕不仅是我们因信称义的榜样,而且也是我们靠恩典、守律法的典范。正如上帝称赞他说:『都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创26:5)。又如大卫王也是因信称义,靠恩得救,遵守律法的(诗51:9-17)。正如经上所明确指出的:『「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上帝,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上帝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4:3-8)。

 

何谓旧约和新约?

有些人所以会对所谓旧约时代和新约时代,产生以上错误看法,主要还是由于他们对『旧约』和『新约』的实质未能了解。其实在先知耶利米书中上帝早就向我们指明了『旧约』和『新约』的实质:『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我虽作他们的丈夫,他们却背了我的约。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是耶和华说的。」』(耶31:31-34

由以上所说可见,所谓『旧约』实际上只是指摩西时代属肉体的以色列人在西乃山和上帝所立的约(出24:3-8),可称为属肉体的约,以肉体的割礼为标记。旧约的实质是靠肉体守律法,仅是遵守律法的字句,却还自以为义。其中并没有基督宝血的赦罪和圣灵更新人心的恩典。他们虽然实行献祭的礼仪,但也只是把它们当作律法的条例来遵守,却没有信靠其中所预表的基督的救恩。他们虽然受割礼,但却没有重生。他们守律法的动机,是出于惧怕,或是为了得福气,这正是西乃山的约『生子为奴』的精神(加4:22-25)。再说他们凭自己属肉体的本性,也根本不可能遵守上帝的律法。正如经上所指出的:『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罗8:7-8.参罗7:7,14,18,24-25. 8:7,8,9,4)。『所以主指着祂的百姓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来8:8-9)。这不是说上帝不给他们赦罪称义和靠主重生成圣的救恩,而是因他们自以为不需要上帝的救恩。因他们只遵守律法的条文和字句,而不遵守律法的属灵精意,却还自以为义;他们认为靠自己的力量,足能遵守律法,而不需要上帝的赦罪和恩助。当摩西将约书和各样律法念给他们听时,他们自信自恃地回答说:『耶和华所咐咐的,我们都必遵行。』(出24:3,4,7.19:8.20:18-19)。上帝只好暂时容让他们,希望他们以后能真正信而悔改,蒙恩重生,成为上帝的儿女,就如亚伯拉罕、摩西、约书亚、大卫一样。

所谓『新约』,实际上也就是指上帝最初和亚当、夏娃所立的恩典的约,或说救恩的约。以后又和亚伯拉罕等重立此约。(创3:15. 22:18. 12:3.3:6-9,13-14,16-17)。后来经过基督宝血的坚定而正式成为新约(来9:11-15.22:19,20)。所以新约实际上也是主降世前时代得救的众先祖、属灵的以色列人以及主降世后时代重生的基督徒和上帝所立的约(来11:4,5,7.4:1-12.3:6-9.51:9,17),以属灵的割礼(象征重生,基督徒不需受割礼,只需重生)为标记(西2:11)。新约的实质是靠救恩守律法,也即信靠基督的宝血,赦免他们违背律法的罪, 并信靠基督的灵,恩助他们遵守律法而成圣。(基督徒直接信靠、仰望主在十字架上所流宝血之功,主降世前时代的上帝子民通过赎罪祭的预表,因信仰望、靠赖基督宝血之功。参:来11:4.1:29.8:56)。他们守律法的动机是出于爱,因着圣灵的更新,他们都从心里喜欢遵守上帝的律法,因为上帝的律法已被刻在他们心里。正如主论到祂和我们所立的新约,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亲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来8:8-12.31:31-34.36:26-27)。

由以上所述可见,旧约时代的人和上帝之间的关系, 并不都是旧约的关系。如上述亚伯、以诺、挪亚、亚伯拉罕和大卫等等,都是因信称义,靠恩得救,并靠救恩守律法的,因此他们和上帝的关系,实质上已属于新约的关系(参:来11章)。而另一方面,新约时代的人和上帝的关系,也并不都是新约的关系。如加拉太教会中受割礼派异端影响的信徒,以及教会中一切未重生的信徒,他们的信仰、灵性情况和古时属肉体的以色列人相似,因此他们和上帝之间的关系,仍然处于旧约的关系。

 

对信耶稣得永生经文的正确理解

我们也坚信经上的教训:『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信子的人有永生』『信祂的人不被定罪』(约3:36,18)。『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约1:12)。总之一句话:信耶稣就能得永生。但是,我们对这里所说的『信』字,必须加以正确的理解,至少需要加上二点解释:

第一点,这里的『信』必须是真实的信心。真实的信心是必须要有行为表现的,必须信而悔改,必须求告主名,才能得救。   

正如五旬节圣灵沛降后,使徒彼得讲道,众人『觉得扎心』,就发问说:『我们应当怎样行?』彼得回答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上帝所召来的。』(徒2:38,39)。 

主耶稣在世时也同样『宣传上帝的福说,日期满了,上帝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4,15. 另参路24:47.13:3,5.彼后3:96:12)。

可见,信心和悔改必须结合起来。必须信福音,也就是信靠主的救恩,幷且悔改自己的罪,也就是悔改自己违背上帝律法的罪,才能得救。因经上说:『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一3:4)。如果只讲信,不讲悔改,那么这种信,就是一种死的信心,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14-26)。反过来说,如果只讲悔改,不讲信,那么这种悔改也不能使人得救,因悔改本身不能赦免我们的罪,况且我们自己也没有力量悔改。只有主的宝血能赦免我们的罪,只有主的灵能使我们产生深切悔改的心。因此我们必须信靠主的救恩,在主恩助之下忏悔、认罪,不但求主赦免,而更求主洁除我们的罪,就必立即得蒙主恩的赦免和拯救。(约一1:9.28:13.51:17)。

或者换一种说法,真实的信心也必要使人『求告主名』。经上说:『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罗10:13,14)。可见信心在求告主名之先,求告主名是信心在行为方面的表现。没有信心固然不能使人得救,不求告主名,也仍然不能使人得救。 

甚么叫『求告主名』呢?要明白这一点,首先要明白主的名字有甚么意义。我们知道主的名字是耶稣基督。希腊文的『耶稣』即希伯来文的『约书亚』,原文的意思是耶和华拯救,或救主。希腊文的『基督』即希伯来文的『弥赛亚』,意思是『受膏者』,也就是受膏的君王。主耶稣基督名字的含意,也正如天使在梦中指示约瑟时所说的:『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

因此,『求告主名』的意思,也就是要求告主将我们从罪恶里救出来;也就是要求告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我们(徒5:31);也就是要求告主用祂的宝血洗净、赦免我们一切的罪,并借着祂的灵洁净、更新、重生我们的心灵,使我们能恨恶并离弃我们一切的罪。凡存着信心如此求告主名的,就必立即得蒙拯救。我们的罪必要立即得蒙赦免,我们的心灵必要立即被圣灵重生,获得属灵的新生命,而名符其实地成为上帝的儿女。 

为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如果一个人自以为已经信主得救了,也经常去做礼拜,参加聚会,甚至帮助圣工,但他自己若无个人的祷告生活,早上起来后不祷告,晚上临睡前也不祷告,那就可以肯定还没有得蒙主恩的拯救。因一个人既没有祷告,也就不可能求告主名,既没有求告主名,也就不可能得救,因只有求告主名的,才能得救。

那么,如果一个人有了个人的祷告生活,早上有祷告,睌上有祷告,是否就一定得蒙主恩的拯救了呢?也不一定。还要看他祷告的内容。如果一个人祷告的内容都是求健康,求平安,求福气,求医治疾病,求解决危难,而对于主的救恩无动于衷,对自己的罪马马虎虎,不愿彻底认罪悔改,恳求主的赦免和洁除,那么他的祷告就和异教的求神拜佛差不多,根本不能算是求告主名,自然也就不可能得蒙主恩的拯救。因为求告主名的祷告,实际上也就是信而悔改的祷告。只有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才能得蒙拯救。

由以上所说可见,使我们得救的信心,必须是真实的信心。而真实的信心,就必使人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第二点,这里的『信』,必须是永远不断的信,必须信到底,才能得蒙最终的拯救。值得注意的,以上圣经中提到的『信』字,希腊原文都是用的『今恒动体』,含有从今以后永远不断相信的意思。因此有人所谓『一次相信永远得救』或『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说法是错误的,既违背原文的字意,也不符合圣经的教训。如经上说:『弟兄们,你们要谨慎,免得你们中间或有人存着不信的恶心,把永生上帝离弃了。总要趁着还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劝,免得你们中间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来3:12-14)。

使徒保罗的这段劝告不是对不信的人说的,而是对已经信主的弟兄们说的。说明一个已经信主的人,还是有失去信心的危险。为此保罗要他们『天天彼此相劝』,免得『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心里一刚硬,又『存着不信的恶心把永生上帝离弃了。』这样也就失去永生了。

因此保罗在此也已指出,每一个想要至终得救的人,首先必须要有『起初确实的信心』,也即上面所说的真实的信心,然后还要将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

如有人自以为已经信主,有了永生,那么他还当接受保罗另一处的劝勉:『你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6:12,19)。

总之,关于『一次相信永远得救』,或『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说法,是完全错谬的,是明显违背圣经上一系列教训的。请参看:来3:12-14. 6:4-8. 10:26-28.彼后2:20-22. 3:14-18.5:16-22. 6:7-8.18:24.林前9:27.提前6:8-12,19.20,21.西1:22-23.彼前5:8-9.彼后1:5-11.5:19-20.6:15-16,22.2:7,11. 3:5-6. 16:24-26. 10:34-39.15:1-8.11:20-22.3:8-10.4:13-14.7:13-14.

 

上帝的十诫道德律法是永存不废的

我们也认识到圣经中明显有两种律法:一种是上帝的道德律法,是基督徒必须遵守的;另一种是摩西的仪文治安律法,是旧约时代的人(不但指犹太人,而也指外邦人)所要遵守的,到基督被钉十字架时已被作废,基督徒不需遵守了。

摩西的仪文治安律法具体是指以下以几方面:(一)圣所的崇祀和献祭的礼仪(来10:1,11,12,28-29. 8:4-5.1:10,16. 23章)。都是预表基督救赎工作的,在基督被钉十字架时已废除。(二)各种洁净的条例,其中的属灵预表礼仪,已被废除;其中的卫生健康原理,仍需实行。(路2:22.11-15,17章)。(三)割礼(约7:22,23.15:1.12:3)。是预表信徒『在祂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西2:11)。(四)七个宗教节期(约2:13.7:2.2:1.23章)。也是预表基督救赎工作的,已被废除。(五)各种适合于旧约时代当时当地的刑事、治安条例,如丈夫给妻子休书即可休妻,用石头打死等等,也已被废除。(太19:7-9.8:5.林前9:9.1820.2123 章)。

上帝的道德律法,具体是指十条诫命及其爱上帝、爱人的两大总纲,是基督徒永远要遵守的。

请看主耶稣的教训:『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意即在天国中也要被当作最小的而加以废掉,也即天国中没有他的份,正如下面经文中所指出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意即无用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意即愚笨的),难免地狱的火。……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太5:17-22,27-30

又如主对少年财主说:『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他说:什么诫命?耶稣说: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太19:17-19)。

又如主指责法利赛人说:『你们为什么因着你们的遗传犯上帝的诫命呢?上帝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你们倒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供献,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这就是你们借着遗传,废了上帝的诫命。假冒为善的人哪,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他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3-9)。

再看主的兄弟雅各的教训:『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雅2:8-12)。又说:『惟有详细察看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的,幷且时常如此,这人既不是听了就忘,乃是实在行出来,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1:25)。

再看使徒保罗的教训:『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如果上帝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罗7:7,14,18,24,25. 8:3-9,13)。另一处又说:『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上帝的诫命就是了。』(林前7:19)。

再看使徒约翰的教训:『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幷没有罪。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我们若爱上帝,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上帝的儿女。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幷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一2:3-4.3:4-6.5:2-3)。

上帝在西乃山宣布十条诫命时也亲口应许我们说:『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6

基督在启示录中又论到末后的圣徒说:『龙向妇人发怒,去与他其余的儿女争战,这儿女就是那守上帝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又说:『圣徒的忍耐就在此;他们是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启12:17. 14:12

然,我们末后圣徒都是必须信靠主的救恩,遵守上帝的十诫律法的。我们都要不断求靠主的宝血,洗去我们每一点违背律法的罪,而因信称义,并不断求靠主的圣灵大能,帮助我们守全律法,离罪成圣,而因信成义。

  

宗教改革家们的一致看法

基督教中有个别少数派的人说:上帝的十条诫命是摩西律法,已被废除了。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因圣经中从来没有称上帝的十条诫命为摩西的律法。相反,圣经上一贯称十条诫命为『上帝的律法』(罗7:7,14,22-25. 8:7-9),或『上帝的诫命』(太15:3-9.林前7:19.12:13-14)。因上帝的十条诫命是上帝亲口颁布,并亲手刻写在两块石版上,而不是通过摩西的口和手颁布的。摩西的律法(即十条诫命以外的一切仪文、治安律例),则都是上帝通过摩西的口颁布,并藉摩西的手写在书上的。上帝的十诫律法也是放在约柜内,象征作为上帝宝座的根基,统治的基础,是永存不废的(申4:12-13.25:21.11:19.15:5.5:17-22)。再者,十条诫命早在上帝于西乃山当众宣布之前,就已经存在(出16:28-30.20:1-17),早在人类被造之时,就已经印刻在人的心里(罗2:14-16.26:5),又怎能称之为『摩西的律法』呢?

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对此问题就有清楚的认识。论到那些称十条诫命为摩西律法的人,马丁路德说:『你应当这样回答他们:假如十条诫命被称为摩西的律法,那么摩西出来得太晚了。……因为十条诫命不仅在摩西之前就有了,而且在亚伯拉罕与众先祖之前也已经有了,并且它们也已传遍了全世界。即使摩西未曾出世,亚伯拉罕未曾诞生,十条诫命从一开始之时,也已经在全人类中掌权,正如过去以来已经这样,以后仍将这样。』(马丁路德文集第二十卷1952页)。

马丁路德论到那些主张基督徒不需要遵守上帝诫命的人,又说:『我非常惊奇,怎么会对我非难说,我应当拒绝律法或十条诫命,……有甚么人能设想,没有律法的地方还会有罪?无论谁废除了律法,也必然废除了罪。』(同上二十卷1613-1614页)。

又如十七世纪英国后期的伟大宗教改革家约翰卫斯理,也是卫理公会的创始人,论到当时有人所谓基督的死已经把十诫律法和仪文律法一同废除了,他这样回答说:『基督并没有废去那包括在十条诫命之内并为众先知所厉行的道德律法。……自有世界以来,这律法「不是写在石版上」,乃是在人类从创造主手中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写在他们的心版上。』

他在另一段中论到当时情况又说:『基督福音最大的仇敌就是那些公然无忌地「论断律法」「批评律法」的人,他们教训人不但要破坏(取消、放松、使之失效)其的一条,无论是最小的或最大的,而还要一下子废除全部律法。……他们一面谈论祂的宝血,一面摘去祂的冠冕,并以推进祂福音的借口来减轻祂律法的要求,这无疑是用亲嘴的暗号把祂出卖了。人若藉宣讲信心而直接或简接地废弃顺从的任何部分,或借着宣讲基督而废除或削弱上帝律法的最小一条,他就不能摆脱这个罪名。』(『善恶之争』14271-272页)。

事实上现在基督教绝大多数宗派,如路德会,或信义会,卫理公会,浸信会,长老会,圣公会,……等等,都是在教导人遵守上帝的诫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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