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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基督教各教會的一封公開信 (續完)

讓我們在聖經的真道上同歸於一,作好準備迎見主來!

 

第四條誡命安息日也當遵守

  由以上所述可見,我們基督教大多數宗派都是堅信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的,也都堅持認為上帝的誡命是必須遵守的。但是可嘆絕大多數基督教會由於受到羅馬天主教千百年來錯誤的遺傳影響,都只遵守其中的九條誡命,而對第四條『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的誡命,卻未能遵守。因他們都錯誤地以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取代了安息日(星期六)的遵守。也有不少信徒誤以為星期日就是安息日。其實全世界都公認:星期日是七日的第一日,星期六才是第七日,也就是安息日。我們只要一看年曆表就可知道,星期日都列在第一行,星期六都列在第七行。所謂星期日,最早稱為禮拜日的說法是中國習慣上獨有的錯誤說法,是最初天主教進入中國時搞成的花樣。據研究世界上有一百零六個國家的語文,如希臘文、希伯來文、阿拉伯文、古埃及文、馬來文、俄文、德文、法文、意大利文、保加利亞文、波蘭文等等,自古以來都一直稱中國所謂的星期六為安息日。而且根據聖經計算日子的方法,每一日都是先有晚上,後有早上的(創一章)。安息日是從星期五日落後開始,到星期六日落後結束的。(路23:54-56. 1:21,29-32.23:32.23:11.)。

 

第四條誡命的全文

第四條誡命的全文是這樣說的:『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20:8-11)。

 

安息日實是基督在創造世界時為全人類設立的

  根據創世記一至二章記載可知,安息日是上帝在創造天地萬物和人類時所設立的。上帝特意用六日時間創造世界萬物和人類,第七日便安息,定為聖日。如經上所說:『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上帝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上帝歇了祂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創 2:1-3)。

  再進一步來說,由於創造工作具體是藉著基督來完成的,因此安息日實際上是由基督親自為了人類的利益而設立的。(約1:1-3.西1:16)。為此基督也自稱為『安息日的主』,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 2:27,28)。 

  由以上所說顯然可見,安息日是為亞當、夏娃和全人類設立的,而不是像有些人所說的那樣,單是為猶太人設立的。因上帝設立安息日時,猶太人還未生出來呢。(創2:1-3.8:10,12.26:5)。

 

上帝設立安息日的目的和意義

  第一點,作為上帝創造大功的紀念日。上帝當初所以要用六日時間創造世界萬物和人類,目的就是為了設立安息日作為上帝創造大功的紀念日,好讓人類永遠遵守此日,藉以不斷紀念上帝創造的權能、智慧和慈愛,不斷加深對上帝的信靠、順從和敬愛的心,以致能在永世無盡的歲月中,不斷蒙受上帝無限的洪恩大愛。如果我們人類能一直忠心遵守安息日到今天,那麼可以相信世界上就不會有無神論,或進化論,或各種拜偶像的迷信宗教了。

  第二點,作為人類安息、蒙福、聚集敬拜上帝的日子。(出20:8-11.4:16)。這是每週一次上帝特定的要和我們上帝兒女歡聚的大喜的日子。如果我們能按照上帝的美意守好安息日,不但有益於我們身心的健康,而對我們的靈性也是一種保障,使我們能在安息日更多禱告、讀經、默想,參加聚會,敬拜上帝,多和肢體交往,多為主作工,多蒙受屬天的福惠,從而使我們的品格更為成聖,使我們的靈命更為豐盛和長大,直至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第三點,作為上帝和祂子民之間永遠的證據。上帝對古時以色列人,也是對我們現在屬靈的以色列人基督徒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因為這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使你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你們成為聖的。..故此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出31:13,16,17.另參結20:12,20)。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裏提到的以色列人也是包括我們新約時代的基督徒在內。正如使徒保羅所指出的:『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裏都成為一了。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3:26-29.參加3:7-9.2:11-22.2:28,29.9:2-8)。

     第四點,安息日到了新約時代,又成為基督救贖大功的紀念日。正如基督當初完成六日創造大工後,便在第七日安息了,照樣此時基督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完成救贖大功後,也在安息日即將來到時,進入墳墓中安息了(路23:54-56)。為此,我們新約時代基督徒遵守安息日又多了一層意義,不但為了紀念上帝的創造大功,而也是為了紀念基督的救贖洪恩!

 

在將來新地中我們還要永遠遵守安息日

我們不但在今生要遵守安息日,而且我們將來在新天新地中還要永遠遵守安息日,以不斷紀念三位一體上帝在創造和救贖大功中所彰顯的無限的大愛、犧牲和救恩。正如經上所記:『耶和華說,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樣在我面前長存,你們的後裔和你們的名字也必照樣常存。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賽66:22,23.參啟21:1-2.22:1-5)。

 

上帝對遵守安息日的重視和應許

上帝也親口應許賜福給一切在主裏遵守安息日的人,說:『你若在安息日掉轉(或譯:謹慎)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指天國和新天新地,參太8:10-12)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賽58:13-14)。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謹守安息日而不干犯,禁止己手而不作惡;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便為有福。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必定將我從他民中分別出來。太監也不要說我是枯樹。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揀選我所喜悅的事,持守我約的太監,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記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他,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他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他(原文是我)約的人。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主耶和華,就是招聚以色列被趕散的,說,在這被招聚的人以外,我還要招聚別人(尤指外邦基督徒,參約10:16)歸併他們。』(賽56:1-8)。

 

主耶穌遵守安息日的榜樣和教訓

  在四福音中我們也可以看到,主耶穌在世時是一直遵守安息日的,祂每逢安息日總是要進會堂去敬拜上帝的。如經上記載:『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他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祂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路4:16)。

     由於當時猶太人對安息日的守法,有許多是出於人為的規條和遺傳,並不符合上帝的旨意,例如規定在安息日不能看病就醫,不能走遠路超過二里等等,所以主耶穌在世時,常特意在安息日醫治病人,並帶領門徒穿過田野,外出傳道,為要糾正猶太人對安息日的不正確守法,為門徒留下遵守安息日的完美榜樣。(路13:10-17.12:1-13)。當猶太人想要控告耶穌在安息日治病是犯了安息日時,主常常喜歡用這樣的話反駁他們:『你們中間誰有一只羊,在安息日掉在坑裏,不把牠抓住拉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太12:11,12)。主既然說『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那也就是說,有些事是安息日不可作的。因此,主明顯是在這裏討論安息日的守法問題,而並不是說安息日可以不守了。 

  另外,從主耶穌即將受難前對門徒的吩咐中,也可看到主對遵守安息日問題的重視。主說:『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原文是單數,是指第七日的安息日,而不是指節期的安息日,共有七個,見利23章)。』(太24:20)。

 

門徒們和使徒保羅等遵守安息日的榜樣

 主耶穌的母親和其她愛主的婦女,也都是嚴格遵守安息日的,如經上所記:『那日是預備日(指星期五),安息日也快到了(按聖經計算日子的方法,日落後即進入安息日了,參創1:5,8,13,19,23,31.23:32,38)。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祂的身體怎樣安放,她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和香膏。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路23:54-56

     被稱為外邦人的使徒保羅,也到處為我們留下了遵守安息日的榜樣。凡是在外邦各地有猶太人會堂的地方,保羅總是『照著素常的規矩』,在安息日進會堂敬拜上帝,傳揚真道。如經上所記:『保羅和西拉..來到帖撤羅尼迦,那裏有猶太人的會堂,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徒17:1-2. 另參徒13:13-14,42,44)。

     而另一方面,在沒有猶太人會堂的地方,保羅在安息日也總是要找一個聚會的地方過安息日。如經上記載:『從那裏來到腓立比,就是馬其頓這一方的頭一個城,也是羅馬的駐防城。我們在城裏住了幾天。當安息日我們出城門,到了河邊,知道那裏有一個禱告的地方,我們就坐下對那聚會的婦女講道。』(徒16:12-13)。

     此外,保羅曾在哥林多住了一年另六個月,平日天天製造帳棚,自養傳道。但每逢安息日總是進會堂敬拜上帝,傳揚真道。如經上所記:『保羅離了雅典,來到哥林多,遇見一個猶太人名叫亞居拉,新近帶著妻百基拉從義大利來,保羅就投奔了他們。他們本是製造帳棚為業,保羅因與他們同業,就與他們同住作工。每逢安息日,保羅在會堂裏辯論,勸化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徒18:1-4,11

 

『主日』是指安息日不是指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

  特別蒙愛的使徒約翰在拔摩海島上時,也是獨自謹守安息日的,結果得見主耶穌基督向他榮耀顯現。正如他自己所述:『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就看見七個金燈台,燈台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啟1:10-20)。

  這裏的『主日』按原文和英文都是『主的日子』(單數),是指的安息日。因主上帝在聖經中一貫稱安息日為『我(的)聖日』『耶和華的聖日』或『耶和華的安息日』等等。(賽58:13,14. 23:38)。主耶穌也自稱為『安息日的主』(可2:27,28)。因安息日本是主親自設立的。(創2:1-3.西1:16)。主耶耶穌既自稱是『安息日的主』,可見安息日也就是『主的日子』。

  有人稱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為『主日』,是毫無聖經根據的。他們自己提出的唯一理由是:星期日是主復活的日子,所以也就是『主的日子』。其實,主復活的日子並不等於是主的日子,這兩個詞組的含意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有人硬要稱主復活的日子為『主的日子』,那麼別人也可以稱主降生的日子,或主被釘十字架的日子(星期五),或主升天的日子(星期四)為『主的日子』,那麼『主

的日子』就變成有許多日子了。但在原文中它卻是單數,只能指一個日子。可見『主的日子』不可能是指星期日,而實是指主的安息日。再說,只有安息日才是紀念上帝六日創造大工的唯一具有七日週期性的聖日。其它的節日不論是基督的降生,或被釘,或復活,或升天,都不是具有七日週期性的日子,一般一年最多紀念一次,況且它們也都是出於人的規定,而並不是根據聖經的教訓。

 

聖經中從沒有一句話說安息日可以不遵守了

──個別疑難經節的解釋──

  總之,全部聖經中一直要我們遵守第四條誡命安息日,從來沒有一句話說安息日廢除了,更改了,可以不遵守了。可能有人會提出個別幾個疑難經節,現逐一解釋如: 

    

先看第一個經節:『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我為你們害怕,唯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加4:10-11)。

使徒保羅在此顯然是指責加拉太教會中某些信徒謹守摩西儀文律法中的『日子(原文為多數,指節期的安息日。所謂節期的安息日是指猶太人好幾個宗教節期的第一日和末一日,都要像安息日那樣遵守,停止工作,舉行聖會,故稱之為節期的安息日。節期的安息日共有七個。利未記廿三章詳細介紹了這些節期的安息日,並說「這(些)是在耶和華的安息日(指第七日的安息日)以外。」看利23:38,23,32,39.原文和英文)、月份(為多數,如月朔)、節期(為多數,如猶太人有七個宗教節期,特別是其中三個大節期,即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猶太人都要上耶路撤冷去赴節)、年份(為多數,如每逢第七年為安息年,第五十年為禧年)』,而與遵守上帝十條誡命中的安息日問題無關。因當時他們已深受猶太割禮派異端的毒害影響。

這些割禮派信徒是從猶太下來的,教訓人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否則就『不能得救』(徒15:1,5)。保羅與巴拿巴曾『與他們大大的分爭辯論』(徒15:2)。這時加拉太教會中的某些信徒就已受了他們迷惑,偏離了純正的福音(加1:6-9),卻去『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並『割禮』(加5:1-12),妄圖賴以得救,以致保羅不得不嚴肅的告誡他們說:『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我為你們害怕,唯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4:10,11.5:2,4)。

 

現在看第二個經節:『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一樣,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羅14:5,6)。

按原文『守日』的『守』字為『弗朗農』,含有『注意』、『尊重』之意,而且根據某古卷原文,末句可作如下繙譯:『注重這日的人是為主注重的,不注重這日的人是為主不注重的。』(羅14:6原文和英文)。

以上經文中提到的日子問題,肯定不是指第四條誡命守安息日的問題,因為主耶穌、門徒和使徒保羅等,以及早期教會,都一直十分重視和謹守安息日誡命,況且安息日是上帝親自定為聖日的,不是人看為重要就重要,人看為不重要就不重要。再說,使徒行傳和書信中也從未提及對安息日問題有任何爭論,證明當時並無人提出要改變安息日的問題。

那麼保羅是在此討論甚麼有關日子的問題呢?看來很可能是由於當時猶太信徒中有一些人對舊約時代的宗教節期,如逾越節、五旬節、住棚節,特別是節期的頭一日和末一日,也即節期的安息日等等還相當重視。他們認為這些宗教節期到新約時代雖已廢除,但這些節日的本身,還含有一定的神聖意義。因此他們雖然不像猶太人那樣去遵守,但也盡可能利用這些日子聚會、擘餅、祈禱等(參徒2:1-4.22:7-20)。而另有一些人則可能認為舊約節期已作廢,不必再注重這些日子了(參徒2:46)。於是在兩種看法之間產生了分歧爭論。但在使徒保羅看來,以上兩種看法之間並無根本性的矛盾,暫不必強求統一,以免產生紛爭,影響合一。還是同時並存,互相尊重為好。雖然演變至今,前一種看法早已完全消失了,但在當時條件未成熟之時,如強求統一,勢必引起分裂,有害無益。不如同時並存,互相尊重為宜。這正是保羅當時的意見:『有人看這日(宗教節期中的節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注重這日的人是為主注重的,不注重這日的人,是為主不注重的。』

 

現在看第三個經節:『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按原文論斷也可譯為決定或規定),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16,17)。

我們教會中同道對本節經文有二種解釋,一種是本會傳統的主流的解釋認為:這裏提到的『安息日』在原文中為複數『撒巴通』(SABBATON),在許多本希臘文.英文雙語對照新約聖經中,也都譯成複數式的安息日SABBATHS,是指節期中的安息日,而不是指上帝誡命中的安息日(雖然安息日在原文中時常用單數,有時也用複數;但保羅在本節經文中却特意用單數的節期,單數的月朔,又特意用複數的安息日,看來是特指節期的安息日)。所謂節期的安息日是指猶太人好幾個宗教節期的第一日和末一日,都要像安息日那樣遵守,停止工作,舉行聖會,故稱之為節期的安息日。節期的安息日共有七個。利未記廿三章詳細介紹了這些節期的安息日,並說『這(些)是在耶和華的安息日(指第七日的安息日)以外。』(利23:38,23,32,39.原文)。有時,當節期的安息日和『耶和華的安息日』遇到同一日時,猶太人就稱這一日為大安息日(參約19:31. 18:28)。

有人疑問說,節期的安息日已經包含在節期中,為甚麼還要在此重復提述呢?這是因為當時教會中有一些受猶太割禮派異端影響的信徒,還在那裏『謹守日子(原文為多數式,參羅14:5-6的解釋,可能是指有些信徒對某些節期的安息日,仍特別重視遵守)﹑月份﹑節期﹑年份。……』等等(加4:10,11)。因此保羅是有針對性的特別強調指出一下。

由於舊約時代七個節期都是預表基督的救恩的(如逾越節預表基督的犧牲,搖捆節預表基督的復活,五旬節預表基督升天後聖靈的沛降,靈果的豐收,……住棚節預表基督接取上帝子民在新天新地生活中的歡樂情景),因此節期的安息日也同樣是預表基督的救恩的。月朔也同樣如此。(賽66:22,23.22:1,2)。正如以上經文所指出:『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也可譯作規定)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至於上帝誡命中第七日的安息日,卻不是後事的影兒,基督救恩的預表,而是上帝六日創造大功的紀念日(創2:1-3.20:8-11),是上帝兒女在今世和將來新天新地中永遠要遵守的。(賽58:13,14. 66:22,23.31:13,16,17)。以上解釋實是很有說服力的。

但在守星期日的教會中有人對以上解釋提出批評。他們說根據舊約聖經中對節期、月朔、安息日』或安息日、月朔、節期』的一貫的說法,認為這裏的安息日必定是指第七日的安息日。其實,舊約聖經中這些提法都是和獻燔祭的事連在一起的,而且單複數的用法也有所不同,例如王的本分是在節期(複數)月朔(複數)安息日(複數),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結45:17),又如每日早晚站立稱謝讚美耶和華,又在安息日(單數)月朔(複數)並節期(複數),按數照例將燔祭常常獻給耶和華。』(代上23:30-31)。至於保羅在西2:16-17中沒有提到獻燔祭的事,而且其中的說法並單複數的用法,和上述這些經文是完全不相同的。西2:16-17按原文可以這樣翻譯:『所以不拘在食(英文譯爲eating,也有譯爲meat),或飲(英文爲drinking),或關於節期(單數),或月朔(單數),或安息日(複數)方面,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按原文論斷也可譯爲决定或規定),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却是基督。』上述反對安息日者也特意強調說:『這里要注意一個……很常用的介詞,其意是「或者」的意思,這個字在這節出現有四次之多,它明確把飲、食、節期、月朔、安息日這五件事分別得清清楚楚。其中沒有從屬的關係,乃是五件獨立不同的事。』並再三強調本節經文和獻祭的事無關。既然如此,他們又怎能將此經文和上述舊約關於獻燔祭的經文聯係起來,說保羅在此提到的安息日必是指第七日的安息日呢?可見他們的解經也是自相矛盾的。其實保羅在此特意採用單數的節期,單數的月朔,又特意採用複數的安息日,顯然應指七個節期的安息日,因為這些才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但他們卻心懷偏見,妄想以此節經文為根據,說第七日的安息日是後事的影兒,是基督救恩的的預表,基督徒不需要遵守安息日了。但這樣的解釋是明顯和聖經中其他眾多的教訓相違背的。因安息日早在上帝創造大工完成時就已設立,本是上帝六日創造大工的紀念日(創2:1-3.20:8-11)。那時人類還未犯罪墮落,上帝也還未向人類宣佈基督救恩的計劃,因此安息日根本不是後事的影兒,基督救恩的預表。再者,安息日更是上帝十條誡命中的一條,而上帝的誡命是存放在上帝寶座下約櫃中的(申10:1-5.25:21.11:9. 15:5),是上帝寶座的根基,統治的基礎,是永存不廢的(太5:17-22)。因此將來在新天新地中得救的聖徒還要永遠遵守安息日(賽58:13-14.8:10-12.66:22-23)。他們又怎可能將安息日當作後事的影兒,基督救恩的預表,而加以廢除呢?

假如他們硬要堅持認為西2:16-17中提到的安息日是指上帝誡命中的安息日,那麼針對他們上述的錯謬講解,本會有一位李牧師多年來提出另一種解釋也可以幫助他們消除誤解。他說舊約聖經中共有七次提到節期、月朔、安息日,或安息日、月朔、節期,並且每次這樣提出幾乎都是和獻燔祭祭牲的事聯係在一起的,就如:

王的本分是在節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結45:17

每日早晚站立稱謝讚美耶和華,又在安息日月朔並節期,按數照例將燔祭常常獻給耶和華。』(代上23:30-31

每早晚,安息日,月朔,並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定的節期獻燔祭。』(代下2:4

又遵著摩西的吩咐,在安息日,月朔,並一年三節,就是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獻每日所當獻的祭。』(代下8:12-13

就是早晚的燔祭,和安息日、月朔、並節期的燔祭,都是按耶和華律法上所載。』(代下31:3

就是為陳設餅,常獻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節期所獻的與聖物,……一切費用。』(尼10:32-33

節期、月朔、安息日』的一切大會祭祀都止息了。』(何2:9-11

那麼,新約聖經中僅有的一次提到節期、月朔、安息日』,是否也和獻燔祭的事相聯係呢?是的,現根據原文重譯此處經文:『所以不拘在飲食上(飲食按原文和英文New K.J.V譯為in food or in drink),或關於(原文中有這詞)節期,或月朔,或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按原文論斷也可譯為決定或規定),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16,17)。

李牧師提到:……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來9:1-10這節“飲食”英文作“in meats and drinks"與歌羅西書216節“in meat, or in drink" 同出一轍,也就是與以西結書4517節“meat offerings, and drink offerings"同一意思。這是指與祭物同獻的“素祭奠祭”,非指人的飲食。

這樣的解釋也是有根據的。上面的meatsmeat是英文欽定本的老的翻譯,按現代英文都可譯為foodsfood。結45:17說:王的本分是在節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其中燔祭按原文和英文為burnt offering(即火祭,要用火將燔祭牲燒掉,預表基督的捨命贖罪),在獻燔祭時必須配以素祭和奠祭,才能蒙上帝悅納(參看民數記28-29章)。素祭原文和英文為a food offering(是用潔白細麵用油調和而做成的素祭,預表基督被聖靈充滿的聖潔無罪品格,才能使基督的贖罪犧牲蒙悅納),奠祭drinking offerings(是用酒作奠祭,澆在燔祭上,發出馨香之氣,預表基督的功義蒙上帝悅納)。因此聯係到西2:16-17可作這樣的解釋:所以不拘在食物(in food,指素祭用油調和的細麵),或飲料(in drink,指奠祭用的酒)上,或是關於節期、月朔、安息日(所要獻的燔祭)方面,都不可讓人來規定你們。因當時有些割禮派猶太信徒還倒處叫人要繼續遵守摩西律法,受割禮,甚至在節期,月朔,安息日還要去聖殿獻祭。(參徒15:1-5. 21:20-30.4:10-11)。因此保羅告訴他們:這些原是後事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基督徒不需要再遵守這些預表性的獻祭禮儀了。

現在上述反對安息日者又反對這另一種解釋,說本節中的食物不是指獻給上帝的素祭和奠祭,而是指人的飲食,如西2:20提到的『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並認為當時根本沒有信徒獻祭的事。但解經時不可不顧上下文所說的:『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除了獻給上帝祭物外,難道世人的不可嘗不可摸的規條也是預表基督的嗎?再說經上明確記載當時有信徒去聖殿外院獻祭的事,甚至連保羅都一時過於遷就耶路撒冷教會領袖的建議,而參予了這事,以致身陷險境。『他們……對保羅說:兄台,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他們聽見人說:你教訓一切在外邦的猶太人離棄摩西,對他們說:不要給孩子行割禮,也不要遵行條規。眾人必聽見你來了,這可怎麼辦呢?你就照著我們的話行吧?我們這裡有四個人,都有願在身。你帶他們去,與他們一同行潔淨的禮,替他們拿出規費,叫他們得以剃頭。這樣,眾人就可知道,先前所聽見你的事都是虛的;並可知道,你自己為人,循規蹈矩,遵行律法。至於信主的外邦人,我們已經寫信擬定,叫他們謹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與姦淫。於是保羅帶著那四個人,第二天與他們一同行了潔淨的禮,進了殿,報明潔淨的日期滿足,只等祭司為他們各人獻祭。那七日將完,從亞細亞來的猶太人看見保羅在殿裡,就聳動了眾人,下手拿他。』(徒21:20-27)。

其實,以上介紹的本會第一種傳統解釋是最有說服力的!如不願接受這種解釋,硬要堅持西2:16-17中的安息日是指上帝誡命中的安息日,那麼他就應當接受上面介紹的第二種解釋,也是有相當說服力的。總之,不論怎樣解釋,上述反對安息日者將上帝誡命中第四條紀念上帝六日創造大工的安息日,強解為後事的影兒,基督救恩的預表,而妄想加以廢掉,實是犯了極嚴重的真理原則性的錯誤!請聽主耶穌的告誡:『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又說:『你們為甚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上帝的誡命呢?』(太19:17. 15:3

 

     現在請看第四個經節:『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存留。』(來4:9)。

     注意,這句話的譯意,不符合原文,在原文中既沒有『另』字,也沒有『一』字,而且『安息日的安息』在原文中本為一個字:『撒巴鐵司錨斯』,本意為『安息日的遵守』(原文為單數),為『遵守安息日』的一個動名詞。也可引伸為『安息日的安息』之意。此外,『存留』一字原文為『阿拋拉伊拍他伊』,含有『遺留』之意。故以上經文按原文應譯為:『這樣看來,必有安息日的遵守(或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遺留下來。』(來4:9.原文)。但考慮到上下文的意思,上句中『安息日的安息』較『安息日的遵守』譯意更好。

     這裏所說『安息日的安息』根據上下文顯然可見,不但是指遵守安息日所享有的安息,而也是指主的救恩所帶來的安息。以上這兩種安息也是緊密相連的。首先,在遵守安息日所享有的安息中,實際上也包含了主救恩的安息。因為如果一個人沒有進入主救恩的安息,他是根本不可能以安息日為樂,並得到遵守安息日的安息的。(賽58:13,14)。再反過來說,在完全的主救恩的安息中,實際上也應包含遵守安息日所享有的安息。因在主救恩的安息中,原包含著兩方面的安息:一是來到主前脫去勞苦重擔,獲得赦罪平安的安息;二是靠主恩助,負主的軛,學主的樣式所得享的安息,也就是因遵守愛上帝、愛人的兩大總綱和十條誡命,而品格成聖所得享的安息,其中自然也包括了遵守第四誡安息日而得享的安息。(太11:28-30.12:11)。靈感的詩人也說:『愛你(上帝)律法的人大有平安。』『我喜悅你的法度,..我要在你的律例中自樂。』(詩119:165,14-16)。 

     摩西雖然曾引領以色列人出了埃及,但由於他們的背逆不信,就倒斃在曠野,並未能進入主的安息(來3:7-19)。約書亞雖然曾引領那些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但也同樣由於他們的不信從,並未能進入主的安息。(來4:8)。 因此後來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在曠野惹祂發怒,試探祂的時候一樣。在那裏你們的祖宗試我探我,並且觀看我的作為四十年之久,..我就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裏就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份了。..那時聽祂話惹祂發怒的是誰呢?..又向誰起誓,不容他們進入祂的安息呢?豈不是向那些不信從(原文為不順從)的人麼?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祂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有人似乎趕不上了。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原文為不順從),不得進去。所以過了多年,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原文為『祂又限定一日,就是大衛書上所說的「今日」。』)如上所引的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著心。」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安息,後來上帝就不再提別的日子了。這樣看來,必有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遺留下來。(本句按原文改譯)。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上帝歇了祂的工一樣。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原文為不順從)的樣子跌倒了。』(來3:7-4:11)。

     因此,我們務要信靠主耶穌的救恩,遵守上帝的誡命,追求完全離罪成聖。我們務要不斷求用主的寶血,洗去我們一切違背上帝誡命的罪,並不斷求主的靈來潔淨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在心思、意念、言語、行為上,守全上帝的誡命而全然成聖(包括對其中安息日誡命的遵守),如此,我們就能進入完全的『安息日的安息』了。

 

聖經中也從沒有一句話要我們遵守星期日慶祝主的復活

     聖經中不但始終要我們遵守第四條誡命『當紀念安息日,守為安息日。..』,而且聖經中也從沒有一句話要我們遵守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慶祝主的復活。根據聖經中的記載,主耶穌復活後共有十次向門徒顯現,沒有一次是在七日的第一日白天和門徒一同聚集,慶祝祂的復活的。新約聖經中共有八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也沒有一次要我們遵守此日。其中前五次記在:太28:1. 16:2. 16:9. 24:1. 20:1,無需多作解釋。需要解釋一下的只是下面的第六第七第八三次。

     第六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的經節:『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約20:19-23)。這是主復活復後第一次向眾門徒顯現的記載,有人便想以這段記載作為他們遵守星期日,在星期日聚會紀念主復活的根據。但事實上這段記載並不能作為他們遵守星期日的根據,因為主這次向門徒顯現的時間,不是在七日的第一日白天,而是在『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換一句話說,按照聖經中一貫計算日子的方法,那時『七日的第一日』已經過去了,實際上已開始進入七日的第二日的時間了。因聖經中計算日子的方法,一貫都是先有晚上,後有早晨的(創1:5,8,13,19,23,31),並且每一天都是從日落後開始到日落後結束的。(利23:32.23:11.1:21-32.23:54-56)。所以『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已經是屬於七日的第二日,也即星期一的時間了。因此,有人想以這段經文作為他們遵守星期日的根據是不可能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主這次向門徒們顯現時,由於多馬不在場,事後別的門徒告訴他,他也不相信。於是『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裏,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就對多馬說,伸出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說,我的主,我的上帝。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20:26-29)。由本段記載可見,主復活後第二次向眾門徒顯現,已經是『過了八日』,時間是在星期一或星期二了。

   

新約聖經中第七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的經節:『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保羅因為要次日起行,就與他們講論,直到半夜。我們聚會的那座樓上有好些燈燭。有一個少年人,名叫猶推古,坐在窗抬上,困倦沉睡。保羅講了多時,少年人睡熟了,就從三層樓上掉下去。扶起他來,已經死了。保羅下去,伏在他身上,抱著他說,你們不要發慌,他的靈魂(應譯為生命)還在身上。保羅又上去擘餅,吃了,談論許久,直到天亮這才走了。有人把那童子活活的領來,得的安慰不少。』(徒20:7-12

     以上這段記載是新約聖經中唯一的一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有聚會的經文。有人便想以這段經文作為遵守星期日的根據。但事實上並不可能作為這方面根據。因有三點情況需加以注意:

   (一)這是一次臨時性的告別聚會:『保羅因為次日要起行,就與他們講論,直到半夜,..』

   (二)這是一次夜晚的聚會,正如以上所說:『我們聚會的那座樓上有好些燈燭。』事實上是當時一邊擘餅吃晚餐,一邊聚會談論,『直到半夜』。後又延續到天亮。

   (三)這次夜晚聚會的時間,實際上是指當時安息日日落以後,進入七日的第一日的一次夜間的聚會。因按聖經中一貫計算日子的方法,每一日的開始,都是從天晚日落後開始計算的。而且這也是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記載日子的一貫標準記法。例如他在路加福音23:54-56節中就是這樣記載安息日的開始的:『那日是預備日(星期五),安息日也快到了。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祂的身體怎樣安放。她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可見預備日日落之後,安息日便開始了。照樣這次夜裏的聚會,也是在安息日日落之後,已進入七日的第一日的時間。

     因保羅平時安息日總是和當地教會一同聚會的。星期日也常是他出門旅行的時間。正因為這次星期日一早要離開特羅亞,因此在安息日過去之夜晚臨時增加了一次告別聚會。

  關於這次特羅亞夜間聚會的時間,遵守星期日的康尼貝與何森也都持有同樣的看法。在他們所著的『使徒保羅的生活與書信』一書中,他們指出:『這一週的前部分幾天中,他們留在特羅亞的工作如何,聖經並未說明,但對於末了一天,我們卻從聖經上得到了一個概述,..在緊接著猶太人的安息日過去之夜,他們有一個聚會。』(轉引自『星期日之沿革』27頁)。又說:『那一天的晚上,就是猶太人的安息日過了之後,因為星期日早上他們的船要起行。』(轉引自要道講義17頁)。

另外,『青年協會出版海爾博士著使徒時代卷下343 面說:『我們對於特羅亞教友聚會的記載,都頗感興趣濃厚。聚會的時日是一星期的第一天。照猶太人的日曆計算就是星期六的晚上。』(徒20:7-12)。(聖道闡微 318頁)

   

新約聖經中第八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的經節是這樣說的:『論到為聖徒捐錢,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林前16:1-2)。

首先須加注意的,上面經文譯意不夠確切。按原文的意思是:『各人要按照所得進項(抽出)積蓄起來,自己存放著(或存放在自己處)。』所以和聚會的問題毫無關係。『在聖經百科全書中對於本節聖經這樣注解說:「無論如何,我們不應忽略了這些捐款是由各人「自己」抽出來留著的,換一句話,就是說在自己的家中抽取的。」』(星期日的沿革 25-26頁)。

至於保羅為甚麼要他們各人每逢七日的第一日結算一下上週的賬目,並抽出一部份捐款,自己積蓄起來呢?這既說明保羅對當時捐款賙濟耶路撤冷受災信徒善工的重視,也說明他對安息日的重視。因保羅怕他們每週一次的結賬工作,在預備日下午來不及完成,為了不致影響為安息日的必要準備工作,並不致侵犯安息日的神聖時間,保羅特要他們將結賬的工作放到安息日過後,也即七日的第一日去進行。

由以上所述可見,全部新約聖經中,共有八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卻沒有一次要我們遵守此日,或在此日聚會,紀念主的復活。

 

此外,還有人想以詩篇中的一句話作為他們遵守星期日的所謂『根據』:『匠人所棄的石頭,又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耶和華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詩118:22-24)。

他們說,這裏『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是指星期日說的。其實他們是謬解了本段經文。

(一)『匠人(指猶太人的大祭司和宗教領袖們)所棄的石頭(指基督),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並不單單是指基督的死而復活說的,而至少還包括基督的升天在內。如果基督不升到上帝寶座右邊,不在上帝面前作我們的大祭司和中保,不天天為我們贖罪和代求,不在天父家中為我們預預住處,祂又怎能成為我們的房角石?(約一2:1-2.7:25.14:1-3)。其實,基督的一生,從降生、為人、被釘、復活到升天,都不斷使它成了『匠人所棄的石頭』,也都不斷使祂『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首先,基督的一生,從降生、為人、被釘、復活到升天,都不斷使祂成了『匠人所棄的石頭』:如基督降生時,雖然牧羊人,老先知西面,亞拿迎見祂,甚至東方博士不遠千里來朝拜祂,但『祭司長和民間的文士』都棄絕祂,希律王甚至還要殺害祂;基督從事傳道救靈聖工時,雖然稅吏和娼妓倒信而悔改歸向祂,但法利賽人卻棄絕不信祂,蔑稱祂為『拿撒勒人』,猶太人的祭司、長老等公會領袖,甚至還要謀害祂,最後終於將祂釘在十字架上;基督復活後,雖然門徒們歡呼讚美,但卻仍遭到猶太『匠人』們的棄絕,他們收買了羅馬兵丁造謠說,耶穌的身體被門徒偷走了;基督升天後,雖然被信主的猶太人和萬民景仰,卻仍遭到猶太公會的刻骨仇恨,開始將逼迫的怒氣轉到基督的身體(教會和門徒)的身上。

再者,基督的一生,從降生、為人、被釘、復活到升天,也都不斷使祂『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如果基督沒有降生為人;如果基督沒能藉著禱告,依靠聖靈的大能,得勝各樣罪惡的試探,勝過各種磨煉、逼迫、污辱和攻擊,為我們度過聖潔無罪、完美無瑕的人生,祂就不可能為我們贖罪;如果基督最後沒有以祂聖潔無罪的生命,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贖罪,祂就不可能成為房角的頭塊石頭。實質上,基督之成為房角石,完成救贖工作倒是在十字架上大功告成的。當祂臨終前呼喊『成了』的時候,這一切救贖大功都成就了。等到基督復活和升天,在上帝面前作我們的大祭司和中保,天天不斷為我們贖罪和代求後,更使這一切救贖大功得到顯明和實施了。

(二)『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這肯定不是指七日的第一日說的。聖經中的『日子』,有時是指一個時期說的,例如『耶和華的日子』或說『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就是指救恩之門關閉後到基督復臨時的一段時期說的。(賽13:6-13.1:14-18.2:31. 3:14-17)。照樣,『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這實際上是指主耶穌道成肉身,降生為人的一生時期說的;也是指主耶穌降生為人所為我們成就和帶來的整個救恩時期說的。正如經上所指出的:『「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6:2)。我們確實應當在其中『高興歡喜』。

    (三)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是在星期五,接著於安息日在墳墓中安息,復活在星期日,升天算起來又是在星期四或星期五(徒1:1-3.原文中提到主復活之後,『四十天向他們顯現』),接著和天父上帝同享升天後的第一個安息日。以上主耶穌的被釘、復活和升天雖然都是有意義的日子,但都不是具有七日一週週期性的記念日。聖經中唯有記念上帝六日創造大功的安息日才是唯一具有七日一週週期性的紀念日。因此有人想以每週第一日來記念主的復活,以取代每週的安息日,是完全違背聖經教訓的。如果真要紀念主的復活,每年復活節紀念一下也就可以了,正如每年受難節紀念主的被釘,聖誕節紀念主的降生一樣。況且這樣紀念法也不是根據聖經的教導,而只是根據教會所定的節日。其實,聖經中已經為我們定出了記念主復活的更好辨法,這就是『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3:5),使我們的舊人和主同死同葬,而使我們的新人和主同活同行。正如使徒保羅所指出:『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浸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羅6:4)。

 

教會改守星期日的歷史經過

  如上所說,聖經中既然一直吩咐我們遵守安息日,而從未要我們遵守星期日,那麼後來教會又怎麼會漸漸改守星期日的呢?教會改守星期日,不守安息日,實是由於羅馬天主教的長期離道背教的勢力所造成,完全應驗了但以理書和啟示錄中的預言,並且是經過了三個階段,在幾百年之後才改成的事:

(一)在第二、三世紀時,埃及的亞歷山大城有幾個喜歡標榜自己哲學思想的神學家和教父,如巴拿巴、革利免、傑士丁、奧利根等,因深受知識派異端的影響而提倡遵守星期日,但當時對其它地方廣大教會還沒有造成甚麼大的影響。他們的錯謬言論也遭到使徒約翰的門生波利卡普教父,和波利卡普門生愛仁紐教父,以及亞細亞一帶正統教會的竭力反對。由於知識派異端提倡遵守『太陽日』(七日的第一日),敬拜太陽,並以太陽為他們實際上的基督,因此亞歷山大城的教父也都遵守七日的第一日,認為是陽光開始照進地球之日,也是基督從死裏復活之日。傑斯丁還再三稱它為『太陽日』。另一次又稱它為『第八日』。據研究:『在第二世紀中一切贊成守星期日的人,都是具有知識派的色彩,及反對猶太教義的。』他們慣用的手法是『以寓言(法)解經』,實際上是歪曲了聖經的真意,並將異教的神哲思想混入到基督教的信仰中來。(『星期日的沿革』 51-52,54-55頁)。他們中也有提倡拜偶像的。以後知識派異端的影響又進一步從亞歷山大城擴散到羅馬城。

然而,亞歷山大的神學家和教父的這些錯誤教訓和作法,從一開始就遭受到廣大正統教會的抵制和反對。因『在耶路撒冷城淪陷之後好多年,安提阿城乃是作為正統基督教的活動中心點。殷治說:「安提阿的學校發動一種惡感,反對亞歷山大派的聖經訓沽,並根據一種更嚴格的方法來解說聖經。」「第二世紀的教會搖動警鐘,結果便使那一時期中的一切基督教著作家,(除了亞歷山大城的游斯丁烈士及革利免之外),都惶恐走避而不敢提及哲學這個名字了。」』(『星期日的沿革』66頁)。當時世界各地教會仍普遍守安息日,而不守星期日。(同上51-52,54-55,66,91,101頁)。

 

皇帝命守太陽日教會提倡守兩日

    (二)第四世紀時,羅馬皇帝康士坦丁表面上悔改信主,接受基督教為國教,為了能更好地利用基督教為帝國的統治服務,他向教會的領袖提出建議:最好能將宗教崇拜聚會的時間改在『太陽日』(即七日的第一日),以便能爭取全國的百姓都能在『太陽日』進教堂聚會,有助於他們接受基督教。因他本國的百姓原都是在太陽日休息,敬拜『太陽神』的,而全國絕大多數地方教會則都是遵守安息日,在安息日聚會的,對他們有所不便。當時教會領袖感到他的建議似乎很有道理,同時亞歷山大城提倡遵守七日的第一日(如傑斯丁稱之為太陽日)的傳統這時也已影響到羅馬城,於是同意在此日安排聚會,而同時安息日的聚會也照舊不變。為了在宗教的名義上能『名正言順』起見,教會當局開始正式提倡七日的第一日(謬稱為主日)聚會紀念主的復活,而安息日聚會紀念上帝的創造。康士坦丁看到他的建議被教會當局採納後,更為大膽了,竟然於公元 321年發佈命令,要全國城鎮居民遵守『可尊敬的太陽日』,在此日停工。而從此之後,廣大教會也普遍遵守兩日,既遵守星期日紀念主的復活,又遵守安息日紀念上帝的創造,達兩三百年之久。但羅馬城和亞歷山大城的教會領袖顯然帶頭貫徹羅馬皇帝的意圖,盡量高舉星期日為聖日,以取代安息日的神聖地位。有關史料,摘錄如下:

     一,公元 321年,康士坦丁發佈遵守『太陽日』的命令,原文如下:『在可敬的太陽日,縣長與人民都應居留城中休息,一切商戶都應停業,唯鄉間的農民,仍可自由合法繼續其業務,因往往在另一日撒種或種葡萄,將感極其不便也。』(引自『星期日的沿革』102 頁)。

     二,隨著上述法令後,『約於公元 350年,有所謂「使徒憲典」出現,..內中有兩段有關安息日和星期日的條例。第一段記在卷八第33章:「凡作奴僕的要作工五天,但在安息日和主日(誤用以指星期日,下同)停工到禮拜堂去,為要得到宗教訓育。在安息日對創造的事,在主的日子,對復活的事受教。」』(聖道查經課第十八課)。

     三,以後,『羅馬皇帝(於公元 365年)在老底嘉城曾召集一次宗教會議,制定許多宗教法令。今將有關安息日和星期日的法令摘譯於後:「第十六條:在星期六要誦讀福音書和聖經其他文選。」「第29條:基督徒不可效學猶太人守星期六的方法,卻要在這日作工。如果他們效學猶太人,就與基督無關。但要特別尊敬主日(按:謬指星期日)。既為基督徒,就盡可能不在這日工作。」「第50條:在封齋的預備期間,不可遵守聖徒記念日,除非在星期六和星期日。」』(同上)。

     四,當時特別接近並喜歡奉承羅馬皇帝的主教猶西比烏則跟著說:『凡是人應在安息日遵守的本分,我們已經移到主日(謬指星期日)上去了。』(善惡之爭35章)。

     五,『但無論如何,在大多數地方,仍是遵守安息日與星期日兩天。..古列掃士吞說:「現今在我們之中,有許多的人在這與猶太人同一的日子中禁食,並且取他們同樣的態度去遵守安息日。我們對於這事是慨然地予以忍受,同時也可說是慳然地鄙示之。」彼時(四世紀的末葉)史家蘇格拉提斯著作說:「差不多全世界的一切教會,都在每週的安息日慶祝這神聖的秘密(聖餐);但在亞歷山大與羅馬一帶的基督徒卻認此為古代的遺傳規條,而停止舉行此禮。」與他們同時代的蘇索門曾證實此情形說:「在康士坦丁堡及其他各處,都在安息日聚集,如七日的第一日一樣。這種風俗是羅馬與亞曆山大一帶所沒有的。」』『為甚麼這兩城是例外呢?原來這兩處是充斥著知識派主義及荒謬邪道的淵藪。..』(星期日的沿革99-100,101頁)

 

教皇強迫人守星期日禁止人守安息日

     (三)及至羅馬天主教皇在公元 538年興起掌權,迫害信徒後,終於使教會完全墜入了離道叛教之境。她一方面強迫人遵守星期日,一方面又嚴禁人遵守安息日,甚至以死刑處罰那些不順從他的人。這樣終於使星期日取代安息日的背道勾當,得以最後完成,正應驗了聖經上指著他所說的預言:『必想改變節期(原文為時間)和律法。』(但7:25)。現再引證幾段史料如下:

     一,強迫人守星期日:如 538年,羅馬天主教皇召開的『奧爾良第三次會議』上,通過以下法令:『在星期日騎馬、乘車、修理房屋,或裝飾人儀容等事,都是不合法的,但在田地裏的勞工,卻是應當禁止的,以便人民可以到教堂去敬拜。如果任何人作了其他行動,他是要受罰的。』(引自星期日的沿革 96-97頁)

     又如公元『 589年在法國拿爾邦召開的宗教會議通過了以下的法令:「無論自主的、為奴的、戈特人、羅馬人、敘利亞人、希臘人或猶太人,一律不許在主日作任何工作。除非有特別必要,也不准使牲畜勞作。如有冒犯的,自主的罰款六所利地(每所利地約可買六十幾斤米),為奴的鞭打一百下。」(譯自德文宗教會議史卷三,286 章)。

  從第四世紀到十三世紀,在歐洲各地召開的多次宗教會議中,對星期日擬定如同以上一樣苛刻規定的,有十餘次之多。但每次的法令中並沒有提出聖經的教訓為權威的根據,而只以教會所掌有的政治勢力來壓服人。』(聖道查經課第18課)。

     二,禁止人守安息日:如『公元 600年前後,教皇貴格利一世曾對羅馬城居民發佈反安息日的通告,今摘譯一段如下:「上帝僕人貴格利致他最愛的市民:近來發現有悖逆分子在你們中間散佈與神聖的信仰相反的異端,甚至禁止人在安息日作工。他們是敵基督的傳教士,因敵基督者來到時,他必吩咐人在安息日不作工,像在主日一樣。..」(尼西亞時代教父遺著,卷13冊第一信函 336頁)。可見安息日雖被許多人踐踏了,但總有人在黑暗的日子裏高舉真理的火炬。』(同上)。

     三,刪改上帝的十條誡命:羅馬天主教曾公然將聖經中上帝的十條誡命刪改了:首先是將上帝誡命中禁止人拜偶像的第二條誡命刪除了;其二,是將第四條遵守安息日的誡命,更改為遵守七日的第一日;其三,是將第十條誡命不可起貪心的內容,分割為兩條,以湊足十條數目。

     關於羅馬天主教的十條誡命內容,引錄如下:(根據『教理詳解』82頁)。

       1.欽崇一天主萬有之上。         6.毋行邪淫。

       2.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7.毋偷盜。

       3.守瞻禮之日。                      8.毋妄證。

       4.孝敬父母。                       9.毋貪他人妻。

       5.毋殺人。                           10.毋貪他人物。

 

     四,羅馬天主教會對改變安息日誡命的公開承認:

     『在貝爾福德神甫所著的「基督教信仰及實行的新教義問答」第 86,87 面中,有下列的問答:「問:第三條(天主教把第四誡改為第三誡)誡命是甚麼?答: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問:安息日是那一天?答:第七日,即我們的星期六。問:你們守安息日嗎?答:不,我們守主日。問:這是那一天?答:第一日,即星期日。問:誰把它改變的呢?答:天主教會。」』(基督徒的安息日63頁)。

     『在「教義問答」第 174面上說:「問:你還有別的方法證明教會(天主教)有設立節期和訓令之權麼?答:教會若沒有這樣的權柄,她絕不會以遵守星期日(每週的第一日)來代替安息日(第七日),這個變換是聖經未曾准許的。」天主教出版的「基督教義節要」第58頁有以下的問答:「你怎能證明教會(天主教)有立定節期和聖日的權柄?答:就在把安息日改為星期日的事上證明,而且此事也是各改正基督教徒所公認的。所以改正基督徒,既嚴格地守星期日,而又不守天主教所設立的其餘一切節期,於是他們便妄然地自相矛盾了。問:你怎麼證明這話呢?答:因為他們藉著遵守星期日,便承認了天主教有立定節期並指揮他們的權柄。」』(同上62頁)。

     『美國堪薩斯城的天主教報於1893 2 9日曾刊登有下列的一段話:「天主教會憑著它自己確實的權威,創立星期日為聖日,以代舊律法之安息日的地位。」』(同上65頁)。

     在天主教出版的中文的『教理詳解』一書中,天主教也公然承認:『至於定的日期和恭敬天主的樣子,這是聖教會因自己權柄定了的,奉教的人都當遵守。』另一處又『問:為甚麼罷工在主日,不像古教的時候,在瞻禮七上呢?答:因為我主耶穌復活同聖神降臨都在主日上。所以聖教會定了在主日上罷工,為紀念我主耶穌復活的光榮和傳教起根的日子。』『問:聖教會能更改或除去瞻禮的日子麼?答:聖教會既能定下瞻禮的日子,自然也能更改或除去瞻禮的日子。』(教理詳解103,107頁)。

 

最後一提二個偽造資料

 最後,還要提一提兩個偽造的資料。有些人為了提倡守星期日,從聖經中,和從歷史資料中都找不到根據,竟去找來兩個偽造的資料。他們說:『使徒遺訓第十四條說:「在主日你們要在一起擘餅和感謝。」』(明白真道229頁)。其實,所謂『使徒遺訓』明顯是後人假冒使徒的名義,偽造的資料。其中有兩段有關安息日和星期日的條例。有一段說:『凡作奴僕的要作工五天,但在安息日和主日停工到禮拜堂去,為要得到宗教訓育。在安息日對創造的事,在主的日子,對復活的事受教。』(聖道查經課第十八課)。這本書中有些教訓是新約聖經中使徒們從未講過的,而且和聖經教訓是相違背的。這是於1841年發現的『一部敘利亞文的公文,內容包含著神秘奇妙的言辭,是知識派的觀念,及外邦人的風俗習慣。..書中也是解釋他們為甚麼隨從異教徒的儀例,朝東祈禱。茲譯錄一段如下:「使徒們決定:朝東祈禱,這是因為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使徒們又決定:應當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誦讀聖經。..使徒們又決定:在安息日之夜,九點鐘時,應當有聚會。」這是顯明那時有一種遵守兩天的習慣,同時還雜有一種根深蒂固的異教風俗習慣在內。』(星期日的沿革93頁)。

  另一個偽造的資料是易格納細阿斯(主後67-110年,為使徒約翰的門生之一,安提阿的監督,最後為主殉道)所謂給麥尼西亞地方信徒的書信:『今天應該不再遵守安息日,就是第七日,而應該遵守主日,因為我們的生命是與祂一同復活。』

其實,這是屬於偽造的書信,現今大多數的學者都不相信這封信的內容是真實的。正如學者們所指出的:『偽造的書信..在有一集書中包含著十五封書信都說是他著寫的。..還有一集書中只有七封書信,是希臘文的,各篇的內容是比在十五封書信的集書中的為短。除此之外,另有一集書是敘利亞文,其中只有三封信,(致以弗所人書,致羅馬人書,及致坡旅甲書),其各篇的內容,則比前面兩集書中各篇的內容更短少。..現在沒有人相信他寫過十五封書信。..至於所留存的七封書信,其內容又是經過多番的竄改及加添。..教父們只提過他的三封書信。現在說起來倒也奇怪,在伊個那丟(即上述伊格納細阿斯)與猶西比烏兩人之間相距兩百餘年,在此兩百餘年中的教父們,在著作上所常常引用的卻只是那敘利亞文集中的三封書信,而絕未提到過這三封書信之外的任何話語。這也許是說明了其餘的四封信,乃是在第三世紀的末葉所偽造的。阿航革博士說:「大多數的學者雖是意見分歧,但卻都切實地承認,只有這三封信是真的。..」..在「宗教知識百科全書」上伊格那丟著作條款下,有一結論可為一般學者意見的總匯:「甚至於那比較簡短的希臘文集書中的材料,也大半似乎是曾經竄改過的,至其究竟如何竄改,則無人能斷定。凡研究政治,歷史及教理的謹慎學者,必不以這些尚難證實的文件為重要結論的根據。」』(星期日的沿革 72-74頁)。

(關於以上所述安息日和星期日等問題,如想要作進一步查考研究,可參看路光網站www.godsword7.net中『聖道專題研究』第三部分救恩和律法的七個題目,或『聖經真道和預言研究』第一輯中的資料,特別是其中救恩和律法部分第六題:安息日的神聖,第七題:七日的第一日的沿革,以及關於但以理七章預言的解釋等等)。

 

對現代基督教各教會的呼吁

相信你們若仔細研讀了本封書信中所提到的聖經中的基本教義,你們應會認同:『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是我們一切信仰的依據和標準;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因信稱義,靠恩得救;但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的也必須遵守上帝的十誡道德律法,因我們若不肯遵守律法,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麼主耶穌也不會赦免我們的罪,稱我們為義了。因聖經上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律法的功用『本是叫人知罪』(羅3:20,31)。救恩的功用本是為了赦免我們違背律法的罪,而使我們因信稱義,並幫助我們遵守律法,離罪成聖,而使我們因信成義(羅8:3-9. 7:14,18-19,22-25)。我們既然承認上帝的誡命是必須遵守的,就當每一條都遵守,包括第四條安息日的誡命也當遵守。經上說:『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2:9-12)。

從以上的研究中,相信你們也可看出,現在基督教會遵守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而不遵守安息日,是完全違背聖經教訓的。這種作法實質上是在遵守羅馬教的命令和遺傳,而廢除了上帝的誡命。主耶穌曾對此種作法作過嚴厲的指責:『你們為甚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上帝的誡命呢?上帝說,當孝敬父母。..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上帝的誡命。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3-9)。

過去的時代當上帝的僕人和信徒不明白安息日的亮光時,誤將星期日當作安息日來遵守,上帝自然仍會悅納他們出於信心和愛心的事奉;但如今時候來到,主來臨近,安息日的亮光已在日益廣傳,如果我們明白後仍不肯遵守,將怎樣面對主來?我作為一個從少年時蒙召獻身,三十多年從事傳道救靈工作,隨後十五年又應召從事福音廣播工作(撰稿、審稿、製作並主持節目)的教會退休的主的僕人,憑著天父上帝和救主耶穌的無限洪恩大愛,向你們發出迫切呼吁:希望你們立即遵從聖經,遵守第四條誡命,上帝親口吩咐說:『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20:8-11)。又說:『你若在安息日掉轉(或作:謹慎)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即天國,參太8:11-12)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賽58:13-14.56:1-8)。

有人說,敬拜上帝最重要的是要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至於甚麼時間敬拜,或星期日,或安息日,都一樣。這是一種似是而非的說法。固然一方面,我們隨時隨地,無論在甚麼時間,甚麼地點,都可敬拜上帝;但另一方面我們是不是肯分別為聖遵守安息日為聖日,在安息日專一歡樂地親近敬拜上帝,以安息日為可喜樂可尊重的,而且不辦自己的事,不隨自己的意,不說自己的話,卻是屬於肯不肯遵守上帝親口頒佈的誡命問題。

也有人疑問說,不遵守安息日的人能不能得永生進天國呢?這問題等於是說:不遵守上帝誡命的人能不能得永生進天國呢?因遵守安息日是第四條誡命的吩咐,它和第一條誡命不可拜假神,第二條誡命不可拜偶像等等同樣重要主耶穌的回答是: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19:17)。過去許許多多愛主的上帝的兒女和主的忠僕,因沒有安息日的真理亮光而未守安息日,上帝自必諒解和悅納他們的愛心事奉,但如今我們若已經明白遵守安息日誡命的必須,仍由於種種原因而不肯遵守,又怎樣能面對主的審判(雅2:9-12)。

主來近了!希望你們務要靠主立志遵守主的聖日,你們可以先個人遵守,家中遵守,在守安息日的教會中參加崇拜聚會,有條件的教會也可在自己的教會中設立安息日的崇拜聚會。至於星期日的聚會你們如仍願維持,藉此向更多的人傳講聖經的真道,當然也是可以的。願主賜福與你們!

敬祝

主恩永偕!

公元20031月撰寫20076月修訂 主僕路光謹上(luguang77@yahoo.com.hk

 

如你們看了本信內容,有任何感動,體會,意見,問題,或需要更進一步的研究資料,歡迎立即寫電子信件告訴我,以彼此分享,我也樂於提供所需幫助。謝謝!如要進一步明白 有關信中所講述的聖經真道,請看:

 

聖經真道和預言研究第一輯目錄中的以下各題:

一,全備的救恩

二,蒙恩得救(相當於重生)和作成得救的工夫(相當於在基督長大成人,腓2:12-13)

三,救恩和律法的關係

四,聖經中的二種律法

五,上帝的誡命

六,安息日的神聖

七,七日的第一日的沿革

 

若要明白更多聖經真道和但啟預言,請看以下內容:

 

聖經真道和但啟預言(共三十八題)為繁忙者可以更快速明白,須依次閱讀,2006,5,22重新増補

看聖經真道和預言研究(第一輯)

    『聖道專題研究』

  真道,謬道,或異端?(2010,5,12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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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作假見証陷害人:你想瞭解我們的信仰嗎?(2010,6,21最新修訂)

      不可作假見証陷害人:飛揚網站論壇上的公開辯論(2008,1,18最新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