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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釋五:究竟有無原罪──關於原罪和罪性的問題

 

附釋四:1888年所強調的重大的信息

 

(一)因信基督而有的義包括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

常有人講到本會1888年所傳講的信息是「因信稱義」。這是由於多人翻譯的錯誤,而造成了理解上的錯誤。這裏的「因信稱義」按原文應譯為「因信而有的義」(righteousness by faith),應包括「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 by faith, justify us by faith)和「因信成義」(to be righteous by faithsanctification by faith)二方面內容。

1888年時瓦格納和瓊斯長老所傳講,懷愛倫所想要特別強調的真理信息,就是要我們高舉上帝無限大愛,基督無限犧牲,所為我們帶來的十字架的救恩,就是要我們將福音和律法結合起來傳講,要將因信接受基督的義和律法要求的義結合起來傳講。1888年所傳講的因信接受基督的義,不但是指因信稱義,而也是因信成義。正如以下懷愛倫所指出的:

『上帝憑著祂的大憐憫,藉著瓦格納和瓊斯長老給他的子民送來了極爲珍貴的信息。這個信息要在全世界面前,更加突出地高舉爲全人類的罪而犧牲的被釘的救主。這一信息提供了在中保裏因信稱義的保證,它邀請人們接受基督之義,這義顯明在全然順從上帝的一切誡命上(引者按:這末一句話前面提到了因信稱義,後面提到了因信成義)。……這就是上帝吩咐的要傳給這世界的信息。這就是第三位天使的信息,是應伴隨著聖靈的大量的澆灌而用大呼聲傳揚的信息。The Lord in His great mercy sent a most precious message to His people through Elders Waggoner and Jones. This message was to bring more prominently before the world the uplifted Saviour, the sacrifice for the sin of the whole world. It presented justification through faith in the Surety; it invited the people to receive the righteousness of Christ, which is made manifest in obedience to all the commandments of God.……This is the message that God commanded to be given to the world. It is the third angel’s message, which is to be proclaimed with a loud voice, and attended with the outpouring of His Spirit in a large measure. 』(《給傳道人的證言》英文Testimonies to Ministers and Gospel Workers, 91-92頁)。

其實因信接受基督的義,並不是瓦格納和瓊斯開始傳出的。懷愛倫幾十年以來一直都在傳講和寫述,可惜仍沒有得到當時總會領導和好些傳道人的重視,因此上帝興起二位年輕傳道人來幫助宣講這一重大寶貴真理信息。正如懷愛倫當時自己所說:『在本次(1888年)會議上,我親眼見証到,在表述「基督的義,及其與律法的關係」這個偉大的主題時,──應時刻不停的呈現在罪人眼前,作為罪人得救恩的唯一希望的主題──寶貴的真光從聖經中照射出來了!對我來說,這並不是一個新的亮光,因為四十四年前,這光就從至上的權威那裡照向我了,通過我的聲音和筆,見証他的靈,我已經把這真理講給我們的人了。但是幾乎沒有人回應真理,除非他們認可我在這個題目上的見証。有關這個偉大題目的談論和論述,全部加起來也少得可憐。實事求是地說,有些人的講道就是該隱所獻的祭。』(《信心與行為》第十九章附錄A100頁)。

懷愛倫所傳講的聖經真理信息一直都是很全面的,她總是將救恩(或說福音)和律法,信心和行為結會起來一起傳講,唯有這樣才能真正產生救靈和培靈的果效。甚至後來當瓊斯偏向另一極端,過分強調信心而有否定行為傾向時,懷愛倫在澳洲於異夢中得蒙主的啟示,奉命寫信勸告他,說:『我正在出席會議,而且會眾不少。在我的夢中你正在陳述信心的主題和和藉著信心而歸於我們的義。你幾次重複說行為無益和沒有先決條件。在亮光中事實已表明:我知道許多人的思想會被混亂,並會不接受關於信心和行為的正確觀念,為此我決定寫信給你。你講述這事太激烈了。我們接受稱義、成聖和基督的義,是有條件的。我瞭解你的意思,但你在許多人的思想中留下了錯誤的印象。雖然好行為不能使一個人得救,但一個人沒有好行為也不可能得救。上帝拯救我們有一個法則,那就是必須祈求才能得到,尋找才能尋見,叩門才能向我們開門。』(《信心與行為》第十七章信心和行為,81頁,1893年信件44,出版於英文信息選粹卷一377頁,已根據英文重譯)

懷愛倫在1889511安息日証道『我們信心的質量』中說:『那就是應該聽到和看到,藉著你因信而得的基督的義,就是因基督的功勞(按:能使我們因信稱義)和基督的神能(按:能使我們因信成義)而來的義,你能遵守上帝的誡命(It is to hear and to see that with the righteousness of Christ which you hold by faith, righteousness supplied by His efforts and His divine power, you can keep the commandments of God.)。』(《信心與行為》中文本51頁,已根據英文略加改譯)。

1892年出版的『傳道良助』有『基督是我們的義』一文,其中也說:『在他(基督)裏面,我們才有希望,才得稱義,成義。In Him is our hope, our justification, our righteousness.』(《信心與行為》中文24頁)

1892年出版的《喜樂的泉源》中說:『我們沒有自尊自大的理由。我們唯一的希望,是在乎基督所歸給我們的義(指稱義),並在乎他的聖靈運行在我們裏面並藉著我們所成就的義(指成義)。』(《喜樂的泉源》第七章原文63頁)

懷愛倫在1895年發表文件說:『那使我們稱義的義被算給我們了,那使我們成聖的義被賜給我們了。前者使我們有權利進天國,後者使我們(有資格)能適合於天國的生活。(The righteousness by which we are justified is imputed; the righteousness by which we are sanctified is imparted.  The first is our title to heaven, the second is our fitness for heaven.review and Herald, June 4, 1895)』(《告青年書》英文35頁,評論與通訊 1895,6,4

 

(二)要不斷高舉基督,將律法和救恩結合起來傳講!

  當時1888年大會上出現的問題主要有二個,其中之一是在解經觀點中出現了嚴重派性爭論的情況,起先由於對羅馬分成的十角之一的解釋,瓊斯對烏利亞.史密斯但啟著作中解釋的批判所產生的爭論,和隨後瓦格納對加拉太書中律法的解釋所引起的爭論,使許多人失去了基督化的愛心和謙卑柔和的精神,甚至因此形成了針鋒相對的二派觀點。當時一派以總會會長巴特勒為代表,一派以瓦格納和瓊斯長老為代表。前一派堅持這裏的律法應是指摩西的儀文律法,如聖所的崇祀,獻祭的禮儀和割禮等,都是預表基督的救恩,引我們到基督面前的。他們激烈反對將此處的律法解釋為上帝的道德律法。瓦格納一派則堅持認為這是指上帝的道德律法,使我們知道自己有罪,而引我們到基督面前。由於在這一問題上的爭論,以總會會長為首的一派人甚至出現了敵對的精神,人身攻擊的言論,心懷偏見地將態度柔和的瓦格納所傳講的因信接受基督的義(不但是指因信稱義,而也指因信成義,表現在能遵守上帝至聖至義至愛的上帝的誡命和律法二大總綱上)的極重要的信息,也一概加以拒絕了。這是最使懷愛倫感到痛心,並加以責備的。

至於加拉太書中的律法究應怎樣解釋,在當時爭論激烈之時,懷愛倫並未表態,以免火上加油。因他們已經認為懷愛倫偏袒瓦格納和瓊斯。後來等大家平靜下來,情況向好的方向發展之後,懷愛倫才指出其中的律法既是指摩西儀文律法,也是指上帝道德律法。如懷愛倫說:『我曾被詢問關於加拉太書中的律法,哪一種律法是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面前?我回答說,儀文律法和和十條誡命的道德律法都是。』(本會英文《聖經註釋》第六卷1109頁,引自懷愛倫190087號手稿)。其實早在1886年主的使者就已向懷愛倫指出,瓦格納和巴特勒二派的看法都是不全面的(二派之爭論延續發展到1888年大會上)。懷愛倫說:『我的嚮導當時有許多事情要說,在我的腦海中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他講的話嚴肅認真,……他伸手指著瓦格納醫生和你,巴特勒長老,說了下面這樣的話:「你們兩人都沒有得到關於律法的全部亮光;兩人的看法都是不完善的。」』(懷愛倫1888年第21號書信)。

當時大會上和許多傳道人中出現的另一主要問題,並不是像有的人所污蔑的屬於甚麼靠律法得救的問題,而是對救恩的真道不夠重視,也理解不深,沒有將基督無限的大愛,犧牲,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高舉起來,沒有將因信接受基督的義的信息(包括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結合到聖經的每一基本信仰要道中,結合到但啟預言和三天使信息中,結合到傳道人的每一篇講道中。他們在講道中傳講的更多的是律法的教訓(即或不提律法一詞,如單單講道德方面的教訓,例如勸人愛上帝愛人,服務行善,熱心作工,守安息日,奉獻捐款,遵守健康要道,飲食改良的教訓等等,也都是屬於律法的教訓),而沒有將主的救恩(教導人靠主寶血赦罪稱義和靠主聖靈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愛上帝愛人,也即使人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的恩典)結合進去,更沒有在每一篇講道中高舉上帝的大愛和基督的救恩,以致他們的講道缺乏感動人心的能力,也不能產生更大的救靈和培靈的果效。更嚴重的有個別少數沒有真正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經驗的傳道人,他們的講道完全如該隱所獻的祭,沒有主贖罪的寶血和聖靈使人悔改成聖的救恩在其中。

正如懷愛倫在『傳道良助』一書中指出1888年時教會中出現的問題時,說:『有許多人說本會傳道人在講道之時,只注重律法,不注重耶穌。這種話雖不是十分真實,然而他們說這樣的話,豈是毫無緣故的嗎?那站在講臺上的人,豈不是有些人對於上帝的事物還沒有真實的經驗嗎?豈不是有些人還沒有接受基督的義嗎?本會許多傳道人只是單單照例說教,用辯論的方式講解題目,幾乎不提救贖主的救人能力。他們的見證缺少基督救人的寶血。他們的祭物相當於該隱的祭物。他把地裏的土産獻給主,這土産原是上帝可以悅納的。這些土産雖是極好;但却缺少祭物的功能,就是那代表基督寶血之羔羊的血。那不含基督在內的講道也是如此。這樣的講道不能刺透人心,不會引人發問說,我當怎樣行才能得救呢?

在一切號稱基督徒的人中,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人應當居先將基督高舉在世人面前。傳揚第三位天使的信息,是要宣講安息日的真理。這種以及包括在此信息之內的其它真理,都應該傳揚,但那最引人注意的中心就是耶穌基督,切切不可遺漏。在基督的十字架那裏,慈愛和真理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應當引領罪人仰望髑髏地,存著小孩子天真純樸的信心,信靠救主的功勞,接受祂的義,相信祂的慈悲。』(傳道良助三十章156-157頁)

又說:『我們若願有第三位天使信息的精神與能力,就必將律法和福音一起傳揚,因爲這兩樣原是並行的。』『我們所傳信息的要點,不單是上帝的誡命,也當有耶穌的真道。』

另一處又說:『應當仔細研究但以理和啓示錄的預言,並使之與以下的話相連:「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同上三十一章161,162頁和二十八章148頁)。

懷愛倫還提到,不但在傳揚三天使信息和但以理、啓示錄預言時,應當將律法和福音一起傳揚,應當高舉基督爲世人的救主,而在我們每一次的講道、禱告和唱詩中,也應當這樣,才能吸引萬人來歸向祂(約12:32)。讓我們繼續引錄懷愛倫在傳道良助一書中的論述:

『基督恩典的財寶已經借著上帝的愛,在教會和世人面前顯現了。「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這樣的愛使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爲我們死,這真是何等的奇妙無窮啊!……

上帝教會中有些傳道人,太易任性去斥責罪人,以致把天父犧牲聖子爲世人代死的大愛埋沒在背後。真理的教師應當使罪人明白上帝究竟是怎樣的上帝,他是一位「父親」,滿心渴望等候接待浪子的歸來,沒有發怒申斥他,乃是預備筵席歡迎他回來。唉,惟願我們都能學習主的方法去救人才好!』

『有些傳道人全用辯證的話講道,這是錯了。有的人聽了真理的理論,而佩服所提出來的證據,然而若把基督高舉爲世人的救主,那麽所撒的種子可能生長結實,榮耀上帝。然而往往傳道人沒有將髑髏地的十字架顯在人面前。有些聽衆也許是一生最後一次聽道的機會,這黃金似的機會一去便永不復得了。若是傳道人能把真理的理論與基督及其救贖之愛一同宣講出來,這些人也許就被引領歸主了。

世上渴望尋找來就基督之路的人,比我們所想到的還多。凡傳揚末次恩典信息的人。應當記著,要高舉基督爲罪人的避難所。有些傳道人以爲無需傳講悔改及信心的道理,他們認爲聽衆當已熟悉福音了,所以必須講些別的事,才能叫他們留心聽。然而可惜有許多人對於救恩的計劃,真是毫無所知。他們在這全然重要的題目上,實在需要多受教訓,過於其它別的題目。

理論的講道是不可少的,爲要使人看出真理的鏈條,環環相接,節節聯絡,結合完整;然而在每次講道時,却不可不講基督並祂被釘十字架的道理,作爲福音的基礎。……有時,人們因爲所提的憑據確鑿有力,决意要順從真理,但却沒有悔改。傳道人若沒有勸告他的聽衆明白應當改變心性之需要,他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完成。在每次講道之時,應熱切請求人離弃罪惡,歸向基督。』

『唉,但願我有口才,說出充滿能力的話,使那些在福音裏與我同工的人,受我所願他們受的感動。我的弟兄們哪,你們乃是在處理永生之道,在應付那能有最高發展的人心。基督被釘、基督復活、基督升到諸天之上,以及基督復臨,應當那樣軟化及充滿傳道人的心靈,使之歡樂,以致他能本著仁愛和懇切,向人們傳揚這些真理。這樣,耶穌就被表現出來,人就不再見那傳道人了。

你們這教導人的應當高舉耶穌,在講道、唱詩、祈禱上,都要高舉祂。要運用你全副的精力,向那模糊、惶惑、迷亡的人們指出「上帝的羔羊」。應當高舉那復活的救主,並對凡聽的人說,來就那「愛我們,爲我們舍了自己」的主(弗5:2)。應當把救恩的科學列爲每次講道的重心,並作每首詩歌的主旨。每回祈求,也當將這事盡情的傾述出來。在你們所講的道中,不可另加別的來補充基督,因爲祂乃是上帝的智能與能力。要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顯明耶穌是悔改之人的希望,相信之人的保障。要向那些苦難及絕望中的人,顯示平安的道路,指明救主的恩典和全備。』(傳道良助第三十章157, 158-159, 159-160頁)。(路光最新編寫修訂於2011,12,15